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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6 10:49:18瀏覽34870|回應13|推薦41 | |
Key Words:藥師離職、勞工離職、護理人員離職、護士離職、勞工權益、勞基法、資遣、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資遣費、年休假、求職假、勞保局、勞工局、勞資爭議協調會、離職公文範本、社會正義 請馬上點選這裡-高雄市勞工局局長服務信箱-向高雄市勞工局申請勞動檢查及檢舉違規 (類別選「違法檢舉」)(←有超連結,可直接按) 最近遇到一些藥師及護理人員,被醫生告知離職(說,你明天就不用來了),但醫師不是用「資遣」,而是以「自請離職」的方式處理,可憐的勞工朋友們,還真的自己明天就沒上班了,也只領到離職當天的薪水。 關於藥師勞工離職之權益保障,延伸閱讀如下: ※診所 醫院 藥師離職時,醫師老闆要求沒找到人不給離職證明書,怎麼辦?如果你有寄出離職申請之存證信函,就可以大大方方地以切結書的方式辦理 ※勞基法規範的「資遣費」公文,內容如下: ※「勞基法」規範的「年休假」&「求職假」之相關公文,內容如下: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格式如下,請上網找官方版,於離職時一起給醫生雇主蓋章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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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