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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7 19:09:37瀏覽741|回應0|推薦5 | |
依照基督教的觀點,就沒有祭拜“冤親債主”的必要,因為 “冤親債主”都在等候審判…🙂
有時參加喪禮,牧師都說安息主懷,有點太片面了,是講給活著的人聽吧,死後是有審判的,所以此生還是要好好活…😅
基督教聖經裡頭關於人死後,除了上天堂之外,主要還有以下幾種說法:
🧐下地獄:這是指不信耶穌的人死後會去的地方,他們將在那裡受永遠的懲罰。聖經中將地獄描述為一個充滿火和硫磺的地方,在那裡人們會受到永恆的痛苦。
🧐陰間:這是指人死後靈魂的暫時居所。在最終審判之前,所有人的靈魂都會來到陰間,無論他們生前是信徒還是非信徒。聖經中對陰間的描述比較模糊,但一般認為它是一個與世隔絕的地方,在那裡人們無法與上帝或活人交流。
🧐煉獄:這是天主教教義中的一個概念,指信徒死後但尚未達到完全聖潔的靈魂會去的地方。在煉獄裡,這些靈魂會受到淨化,為進入天堂做好準備。聖經中並沒有明確提到煉獄,但天主教會認為煉獄的存在有聖經依據。
🧐輪迴:這是佛教和印度教等宗教的信仰,指人死後靈魂會不斷轉世,直到最終解脫輪迴。聖經中明確否認了輪迴的存在,認為人只有一次生命,死後靈魂會接受上帝的審判。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說法都是基於不同的宗教信仰,並沒有科學依據。基督徒相信聖經的教導,認為人死後會根據生前的信仰和行為接受審判,最終進入天堂或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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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基督教關於死後必須接受審判的經文:
1.希伯來書 9:27:按著命定,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2.彼得前書 4:17: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3.啟示錄 20:11-15:我又看見一個白色大寶座,坐於其上的,審判他的,我不能形容。天地都逃離原位,在他面前站立。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是小的、大的,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4.馬太福音 25:31-46:人子降臨的時候,要在他榮耀裡,所有的天使也同在他隨行。他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如同牧羊人分別羊群中的羊和山羊一樣。把羊放在他右邊,山羊放在他左邊。然後,王要向右邊的說:你們蒙我父的祝福,來承受那從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度。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我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旅居,你們收留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來看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那些義人要回答他,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什麼時候見你旅居,收留你;赤身露體,給你穿;什麼時候見你病了,或在監裡,來看你?王要回答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每逢做這些事給這我弟兄中的一個,就是做給我的了。王也要向左邊的說:你們這些被咒詛的,去罷!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因為我餓了,你們沒有給我吃;我渴了,你們沒有給我喝;我旅居,你們沒有收留我;我赤身露體,你們沒有給我穿;我病了,或在監裡,你們沒有來看我。那些被咒詛的,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5.啟示錄 2:11:凡聽見我耳中所說的話,又遵守的,我要賜給他生命之冠。
這些經文從不同的角度說明了人死後必須接受審判的道理。
🙂希伯來書 9:27和彼得前書 4:17強調了審判的普遍性,即所有的人都要受審判。
🙂啟示錄 20:11-15描述了審判的情景,即審判將由耶穌基督主持,根據人的行為進行審判。
🙂馬太福音 25:31-46則列舉了審判的標準,即耶穌將根據人對他人的愛和關懷來進行審判。
🙂啟示錄 2:11指出,審判的結果將決定人的永恆命運,即義人將得永生,惡人將受永刑。
總而言之,基督教關於死後必須接受審判的教導是對人道德責任的肯定,也是對神聖公義的彰顯。它提醒人們要謹慎言行,追求公義,好在那審判的日子得蒙主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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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