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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8 10:19:29瀏覽2831|回應14|推薦26 | |
民進黨中執委洪智坤爆料黑道介入該黨黨職選舉,並且要求該黨中常委李清福辭職。有關黑道介入民進黨中常委、中執委選舉一事,端看民進黨如何處置洪智坤的檢舉事證,至於洪智坤這個人,在此就不多談論他的氣度與風評。如果黑道介入民進黨黨職選舉誠然屬實,蘇主席在該黨全國代表大會上的致詞,將愈益凸顯反諷意味,若是不實爆料,洪智坤的黨職與政治前途,恐怕將會遭受「一刀畢命」。 黑道是否介入民進黨選舉,由於欠缺確實事證,在此暫不予討論,但是,李清福貪瀆有罪之事實,卻不容許民進黨與蘇貞昌主席再次迴避與漠視。經查,李清福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於96年8月27日受高雄地方法院以89年度訴字第542號判決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一千萬元、禠奪公權10年,貪污所得認定為876萬2千元,經上訴後於98年6月12日亦受高雄高分院以96年度上訴字第2431號判決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五百萬元、禠奪公權6年,貪污所得則認定為873萬2千元,再經上訴至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於100年6月14日以99年度重上更(一)字第97號判決有期徒刑6年併科罰金300萬元、禠奪公權4年,貪污所得亦認定為873萬2千元。以一審、二審、更一審皆判決李清福貪污有罪的結果來看,當初在7月15日大聲向馬總統撻伐的蘇貞昌主席,到底有何顏面一邊責罵國民黨而另一邊漠視自家中常委貪瀆有罪的事實?林益世涉貪固然是國民黨的羞恥,可是允許貪污犯參選中執委甚至當選中常委的民進黨與蘇主席,豈不是帶著貪污犯前進,臉上全部塗糞還在嘲謔他黨?蘇貞昌主席,昔日聽君一席振振有辭,今朝發現蘇主席還真是一位偽善君子,可稱為「無恥大光頭」是也。 李清福一案愈判愈輕、訴訟經過期日至今已十年以上,此一司法個案足證辦綠不辦藍的謬誤,看看李清福的案子從起訴到現在已經超過十年以上,而且每一上訴、更審,其判決愈有利於李清福,此一事實真是啟人疑竇。 如果國民黨也有個「李清福」,因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而一審、二審、更一審被判決有罪,民進黨能夠包容國民黨擁有一位「貪污中常委」?如若不行,為何嚴以律人、寬以待己?難道民進黨要再次歡迎「返貪腐」,帶著「貪污中常委」往前進?林益世涉貪尚未起訴已遭國民黨開除黨籍、黨職,結果一個貪污有罪的被告現在是民進黨的中常委,可以與蘇主席一起開中常會,此情此景,蘇主席難道不覺丟臉可恥? 民進黨可以接受貪污有罪被告擔任中常委,國民黨卻把一位自白犯罪尚未起訴的祕書長開除黨籍、黨職,由此比較看來,難怪陳水扁自殺是假新聞,民進黨帶著貪腐往前進卻是事實!欺騙台灣人民的民進黨,這個光頭蘇主席又有啥話可說、啥事可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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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