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C J DrComposting sunism 野口女 張爺 cjs JKTsai 老鼠嫁女兒 深愛這個人 囈語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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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真傻真呆!老是等著「不起訴處分書」,結果中檢早已在今年2月底已經簽結了!張宏年控告我部落格文章《張宏年有無貪汙 馬總統、國民黨敢不敢保證?》涉嫌違反選罷法以及妨害名譽等罪,業經台中地檢署偵查結案,今天我打了電話詢問書記官,方才知曉早在二月底已經簽結了。我在電話中詢問書記官,為何沒有收到任何通知,她說沒有再開庭,因此結案通知沒有寄送。為了以後證明需要,我看還是得聲請核發「結案證明書」,以備不時之需。至於當初被「聯合線上」強制下架的那一篇文章,希望電小二收到我的訪客留言後,儘快妥適處理。如需我提供證明才願意恢復上架的話,那就等著被我告吧!我沒有義務證明,就像當初下架我的文章也沒有取得我同意一樣,現在我把事實公佈,並且把案號案由與書記官的聯絡方式提供給電小二查證,這已經仁至義盡了!若要我備齊文件才願意恢復該文章上架,只好法院見。此外,張宏年及其女被我控告「誣告」乙案,恰巧今天公告「不起訴處分」。由於尚未收到不起訴處分書,要不要聲請再議,還需要另外考量。在此提醒網路上還有UDN各格主網友,我被告之罪業已結案,往後千萬不要以此戲謔甚或誹謗小弟,否則涉訟之責悉由自負。很多人在司法上常遇到遲來的正義,而我是「好理佳在」,「早到的清白」被自己弄到現在才晚晚清楚明白!感謝中檢是非分明,也謝謝捍衛言論自由的各方義士。
備註:不起訴處分書正本保持原貌,個人資料部分反白。
做一位議長,告一個部落格作家,真是新聞。
張宏年判無罪,這個案子透著奇怪!我不以為判決是對的。這是司法改革的指標性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