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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 遇

因緣曼妙藕絲連,相聚今朝豈偶然。
三世前生無復憶,千杯上酒好相傳。
若無先祖承餘蔭,莫對兒孫贈萬錢。
曾共長天何彼此,百年墟里草含煙。

愛爾蘭的物理學家貝爾(John Bell)在「量子連續」中說:「當兩個粒子作過短暫的接觸後,他們間即產生一種永久的連繫,兩個粒子各在對方裡面留了一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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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油事件為什麼最應負責任的蔣萬安和盧秀燕市長卻叫屈最大聲?
時事評論政治 2026/07/17 17:50:20

一場轟動全台的「中聯油脂毒油事件」,不僅戳破了台灣食安管理「五環」的粉飾太平,更像一面照妖鏡,照出了台灣地方首長在面對重大危機時,「法律不作為」與「政治極大化」的精算身段。

當高達2,600公噸、遭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嚴重污染的問題油品,無孔不入地流向全台各地的泡麵油包、沙茶醬與學校營養午餐時,最諷刺的畫面不是中央與地方官僚的公文往返,而是手握尚方寶劍、本該在第一線捍衛市民健康的首長,竟然在媒體前高喊「中央蓋牌」,甚至荒謬地呼籲「人民走上街頭抗議」。

一個擁有數萬名公務員、手握龐大行政執法權力的直轄市長,面對民生風暴不思如何發揮行政鐵腕,卻要升斗小民替他走上街頭,這不僅是憲政與行政邏輯上的奇觀,更是當代台灣「選舉政治甩鍋」的教科書案例。

在野黨與地方首長在這場風暴中,不斷將矛頭指向衛福部食藥署延遲通報、不願第一時間公布200多家下游名單,藉此形塑「中央護航不肖廠商、蓋牌隱匿」的邪惡形象。然而,翻開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這樣的政治修辭在法律事實面前,顯得蒼白且無力。

根據《食安法》第2條明文規定:「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為主管機關。」負責的就是第一線非法食品的稽查、抽驗與違規裁罰。第41條更給予地方主管機關絕對的尚方寶劍,地方政府隨時得進入食品工廠、營業場所實施稽查、封存或抽驗。法規寫得很清楚:食品安全的預防與處置,權力「優先」在地方,必要時中央才介入。

在這起風暴中,製造商中聯油脂的工廠就在台中沙鹿,而下游包含南僑在內的多家食品加工大廠與全台連鎖超商龍頭(統一超商、全家)的總公司,全都在台北市。換言之,台中市與台北市這兩個直轄市,握有全台灣最核心、最上游的食安稽查資源與通路資訊。

如果台北市政府與台中市政府真的展現「食安零容忍」的魄力,台中市在進廠調查時,大可直接依《食安法》查扣工廠內所有的出貨帳冊、銷貨發票與載貨明細,直接鎖定流向;台北市衛生局也大可直接前往轄區內的超商總公司,強制調閱全台門市的進銷存系統,並在台北、台中的零售通路直接發動預防性封存與下架。但,他們為什麼不做?

地方首長「依法有權」卻「行政不作為」的背後,是一場經過精準計算的政治博弈。

首先,是為了避開天價的法律賠償與行政風險。正如衛福部所考量,在污染源頭、下游複驗數據(如中聯留樣涉嫌造假疑雲)尚未完全釐清前,若盲目發動大品牌的全國性預防下架,萬一事後複驗合格,政府將面臨廠商訴願、求償與天價的國家賠償責任。地方首長在媒體前喊得大聲,但在法律與財政上,他們極度害怕承擔可能導致市庫破產的實質責任。因此,他們選擇了保守的行政按兵不動,非要逼中央下達全國性命令,讓中央去扛國賠的風險。

其次,是藉由激化政治對立,掩蓋地方督導不周的行政失職。根據調查,這批毒油在5月中旬就已被民間廠商驗出,中聯油脂甚至在6月中旬還邀集大廠召開秘密品管會議,集體隱匿通報主管機關將近一個半月。這段期間,台中市政府的工廠例行抽檢為何毫無警覺?台北市政府對於轄區內大廠的自主通報機制為何流於形式?台中市政府及台北市政府在食安法上沒有「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的責任?

透過將民生食安問題刻意政治化、將資訊核對的程序貼上「中央蓋牌」的標籤、甚至發動群眾運動,地方首長成功將自己從「監督不力的失職者」,完美轉身為「替人民對抗中央惡勢力」的政治受害者。這是不折不扣的兩面手法:在行政上不作為以規避責任,在政治上大動作以收割民意。

在這場「大聲公比賽」的政治口水戰中,真正最無辜、最該叫屈的,其實是台北與台中以外的其他中小型縣市。

屏東縣、台東縣、南投縣或雲林縣、嘉義縣等地方政府,既沒有中聯油脂的工廠可以進去查帳本,也沒有超商總部可以調閱全國流向大數據,在食安資訊鏈上屬於完全的「末端受害者」。當掌握源頭與通路資源的台中市、台北市,放著手上的行政權不用,忙著與中央進行政治攻防與公文往返時,這批一級致癌物毒油,就這樣堂而皇之地沿著跨縣市的物流網路,默默流進了其他中南部、東部縣市的校園與庶民餐桌。

這些中小型縣市的衛生局編制小、資源少,只能乾等中央與兩大直轄市的政治口水噴完,才是制度與政治失能下,最基層、最悲哀的犧牲者。

台灣的食安事件每次遇到跨縣市的系統性風暴,最終總會走向「政治化、凌駕科學與法治」的荒謬結局,本案正是最典型的惡例。

法律賦予了地方政府守護市民的權力與天職,但選舉政治卻教會了地方首長「罵中央穩賺不賠,自己承擔動輒得咎」的生存法則。行政院日前已為此制度漏洞道歉,並承諾將在週內提出《食安法》修法,未來必須針對跨縣市異常通報建立強制機制。

但更需要修正的,或許是台灣選民的集體視線。下一次,當我們再度看到掌握執法權力的市長在電視上叫屈、煽動人民上街時,我們應該冷靜地翻開法律,大聲反問他:市長,明明是您該盡的責任、您能做的事,您為什麼不自己依法動手,卻要人民替您上街流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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