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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9 11:01:34瀏覽336|回應1|推薦11 | |
有網友質問我,大意應該是說:人民納稅,為什麼不能向政府課責?
這裡顯然對我的論述有些誤解,但是整個議題很複雜,難以簡單釐清。以下謹以條列方式簡略做出補充說明。
一、人民當然有權要求與批評政府。
二、人民甚至有權推翻他們所不滿的政府。問題在於,如果政府不穩定,人民可能會受到更多的損失。人民必須做出適當的抉擇與權宜妥協。要看清楚,問題究竟根源於什麼。
三、說人民要負責,並不表示人民不能表示不滿;表示不滿,其實也可能是負責的一種方式。但是民粹往往誤民,人民要有智慧避免自誤。
四、真正問題在於人民怎麼看待自己的角色。人民並不是單純的客體、單純的依賴者,人民必須要強調自己的主體地位,而事實上,造成侵權的行動,也多出於人民自身。
五、人民繳了稅是否就已經盡完責任?人民的責任其實是無限的。自己的權利必須努力去維護,永遠不能完全交託給別人。
六、人民繳了稅,也並不因此能完全課責於政府。政府的能耐是有限的,而且,如果人民普遍欠缺積極性與自律性,政府將愈發顯得無能,而人民最終只能陷入普遍苦境。
七、當今社會的一個矛盾,在於政府既被要求萬能與福利化,卻又被限縮權力。從而,政府難為。
八、社會大眾的期待,愈來愈集中朝向政府。政府被期待全能又慈善,但是沒有人能符合這樣的期待,尤其當社會期待存在矛盾的情形下。譬如,部分民眾期待向左,另一些人卻期待向右,政府就會陷入難為的困境。
九、彼得原理強調:人最後總是升遷到他不能勝任的位置。其實,問題不完全是在個人能耐,而也在集體需索無度。國家總是要產生領導人,但是領導人總是不可能勝任國家對他的需索。國家對領導人的需索超乎一般想像,尤其在民主社會裡尤然。人民必須有智慧認清這一點,才能做出真正對總體有利的抉擇。
十、聰明人會發現,擔任民主國家領導人是非常不智的抉擇。報酬有限(通常不如民間企業的主管),而卻被無限需索、課責,包括被眾人任意羞辱。當這種情勢愈趨鮮明以後,我們就只能選出二、三流的人作為領導人。而國家發展亦將因而遲緩。
十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往往難產,通常不是因為住戶沒交管理費,而是多數人認為自己交了管理費以後就凡事可推給委員,有事就可以向委員興師問罪。但是委員往往並不認為自己應該如此付出、如此被課責。政府領導人或許比管理委員得到的回報要多,但是他們面對的責任卻又常遠大於他們的承擔能力。
十二、人民的確可以因為失望、不滿而推翻政府。但是,怎麼樣才能產生一個真正好的政府,問題卻更大,也遠比推翻政府來得困難。政局混亂,執政頻頻換人,對人民未必是福。人民的行動必須出於理性、智慧與負責,而不只是情緒與依賴的反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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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