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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5 11:30:21瀏覽1378|回應8|推薦13 | |
春天來了,台灣民眾卻面對著一個難以令人歡欣的景象,牛肉、豬肉、雞肉紛傳染病、含毒。
聯合報民意論壇今日(3/15)有〈總統,我該拿什麼餵孩子〉一文,作者在文中強調,自己「只是一個平凡的家庭主婦」。她問:該拿什麼東西來餵養我的孩子呢?
在文中,作者又提到「人民有權,政府有能。如今…卻只感覺到政府的無能,百姓的無可奈何。」
我對作者文中所持的觀念有不以為然之處,謹在此提出檢討。
一個最基本的觀念是:在民主化的社會裏,人民與政府並不完全是二元、分立的兩個群體。至少,這並不是全部的真實。
這話可從兩面來說。一方面,現在的政府官員,特別是基層官員,多數人主觀上也會自認為自己是人民的一部分,是這個國家的主人。因為他們的權力只在非常有限的官員職分之內;而當他們離開了政府的職位,或著當他們公餘之時,他們就是人民。他們同樣享受著人民的權利,也承受人民所承受的痛苦。官員除了在朝、在位的時候,是政府的構成者,但在多數時候,他們並不是在人民之外的另一個特殊群體。
另方面,人民也可能成為官員,且也可能影響官員的行動。人民並非完全無力的一方。
說得極端些,如果把所有的「人民」都排除,那麼,所謂的「政府」其實幾乎只是個空集合。即使不是空集合,也沒有太多實質成份。排除了人民,所謂「政府」其實只是個空洞的概念,它很難自主行動。
這是一種不同的關係認知,希望能引起多一些的思考。它意味著:如果我們期待政府有所作為,那麼人民就必須積極主動。如果「人民」不積極主動,「政府」其實是動不起來的。一個空洞的政府概念是不能有實質行動的。
一個有能的政府其實是由積極的人民撐起來的;而一個守法的政府也是由一群自律的人民所維護的。如果有一群消極的人民,是無法期待政府有能的;而一群不自律的人民,也不可能建構守法的政府。
有些人在對政府失望之餘,批評政府以人民為芻狗。我則想強調一種不盡相同的觀念:在民主社會裡,可能並不是政府把人民當芻狗,而是一部分的人民將另一部分的人民當成芻狗,或是彼此互為芻狗;也就是說,通常不是政府主動傷害人民,而更多是人民互相傷害。
以目前我們面對的肉品染毒的問題來說,那些給豬肉施打沙丁胺醇的人難道不是人民嗎?進口含有各種瘦肉精美牛、澳牛的人不是人民嗎?如果有許多人民不肯自律,我們就難免要承受因此而來的傷害與痛苦。
讓我們想像一種極端的情況:如果多數人民都隨時放任自己侵害他人權益以牟私利,我們需要一個什麼樣的政府來維護全體人民的權益?是否要在每個人身邊都派一個政府人員來監督?即使是這樣,問題也還未必能解決,問題是,如何保證官員不會跟著人民一同做出侵權、自利的行為?官員就能免於人的七情六欲嗎?
我同意,當人民受到傷害的時候,即使是受到其他人民的傷害,政府也還是有責任,因為他們管理不善,因為他們沒有控制好人民的行為。只是,在民主社會裡,政府要控制人民行為,除非已經獲得人民授權,否則難度極大。
我想再強調一次,極端地說,如果多數人民都隨時放任自己做出侵害他人權益之舉,那就不會有任何政府能維護得了全體人民的權益。政府人員要嘛覺得無奈,甚至因此瀆職,要嘛可能也參與其中。
政府固然有責任在適當的時機把關,以保障人民的生活權益。問題是,政府的積極行動並不能總是只依賴政府的最高層。基層把關的官員如果消極、怠惰,人民權益的維護工作就會出現漏洞。而那些基層把關的官員如果也強調自己其實就是人民,強調自己的無力與無責,漏洞就難以消除。
政府只能是個代理者,只能扮演專業管理者。官員不保證是超凡聖人、也不是能力上的超人,如何在人民缺乏自律與積極習性的社會裏扮演保障人民權益者的角色?總之,人民的普遍自律與積極行動才是真正的關鍵。
人民不能只講自己有權,人民也要有責。人民要彼此互相監督、互相課責,而且也要自我課責。這是作為主人的責任。
民主社會,人民有責。不要總把責任都推給政府。政府可能是個空集合。作為一個空集合,我們再怎麼罵也沒有意義,它就是不能充分保障人民的權益。人民充其量只能更換執政者。但是,在人民仍普遍缺乏責任感與積極性的社會裡,最終執政者只能偏向兩種極端:一種是強人執政者,一種是無為者。就是再怎麼更換執政者,結果恐怕也是枉然。
所謂「政府有能」,其實是要靠人民來支撐。人民不支撐,政府必然無能;要嘛政府就是以人民的對立面存在,那樣的政府即使有能,也只會是更大的人民危機。
上文作者兩度強調她只是個平凡的主婦。這話可能是在強調她自己的知識、思想限度,卻也更可能是在暗示她對問題沒有責任,所以她可以只負責批判、責備。
個別人民的確會強烈覺得自己無權、無力,而認為官員是有權、有力的一群,故該當負責。但是,把關的基層官員們往往並不覺得自己擁有多少權力,倒覺得行動處處受制於法規與組織結構,難以伸展。而當官員面對著龐大人民群眾的需索、抵制與偏差、犯罪行為時,官員的無力感其實絕不遜於個別人民。
而如果基層官員與一般人民大眾有著類似的消極責任概念與行為習性時,政府的高層其實也會有同樣的無力感。他們的選擇其實也很有限,往往只能向兩極方向偏移,或者成為無為者,或者成為強人統治者。他們很難在不成為強人的前提下做出積極作為。
在威權或專制的社會裡,人民對公共事務習於疏離、習於冷漠。但是,在民主社會裡,人民必須改變態度,必須積極、主動,也必須自律。這樣,人民才能真正扮演主人的角色。人民必須要意識到自己的責任,必須意識到人民的自律與積極性在維護人民權益上的必要性。人民固然可以責備政府無能,但是缺少人民的積極性與自律性支撐,人民恐將只能持續忍受無能政府或與人民對立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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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