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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權,政府有能」的說法應該改變了
2012/03/15 11:30:21瀏覽1378|回應8|推薦13

春天來了,台灣民眾卻面對著一個難以令人歡欣的景象,牛肉、豬肉、雞肉紛傳染病、含毒。

 

聯合報民意論壇今日(3/15)有〈總統,我該拿什麼餵孩子〉一文,作者在文中強調,自己「只是一個平凡的家庭主婦」。她問:該拿什麼東西來餵養我的孩子呢?

 

在文中,作者又提到「人民有權,政府有能。如今卻只感覺到政府的無能,百姓的無可奈何。」

 

我對作者文中所持的觀念有不以為然之處,謹在此提出檢討。

 

一個最基本的觀念是:在民主化的社會裏,人民與政府並不完全是二元、分立的兩個群體。至少,這並不是全部的真實。

 

這話可從兩面來說。一方面,現在的政府官員,特別是基層官員,多數人主觀上也會自認為自己是人民的一部分,是這個國家的主人。因為他們的權力只在非常有限的官員職分之內;而當他們離開了政府的職位,或著當他們公餘之時,他們就是人民。他們同樣享受著人民的權利,也承受人民所承受的痛苦。官員除了在朝、在位的時候,是政府的構成者,但在多數時候,他們並不是在人民之外的另一個特殊群體。

 

另方面,人民也可能成為官員,且也可能影響官員的行動。人民並非完全無力的一方。

 

說得極端些,如果把所有的「人民」都排除,那麼,所謂的「政府」其實幾乎只是個空集合。即使不是空集合,也沒有太多實質成份。排除了人民,所謂「政府」其實只是個空洞的概念,它很難自主行動。

 

這是一種不同的關係認知,希望能引起多一些的思考。它意味著:如果我們期待政府有所作為,那麼人民就必須積極主動。如果「人民」不積極主動,「政府」其實是動不起來的。一個空洞的政府概念是不能有實質行動的。

 

一個有能的政府其實是由積極的人民撐起來的;而一個守法的政府也是由一群自律的人民所維護的。如果有一群消極的人民,是無法期待政府有能的;而一群不自律的人民,也不可能建構守法的政府。

 

有些人在對政府失望之餘,批評政府以人民為芻狗。我則想強調一種不盡相同的觀念:在民主社會裡,可能並不是政府把人民當芻狗,而是一部分的人民將另一部分的人民當成芻狗,或是彼此互為芻狗;也就是說,通常不是政府主動傷害人民,而更多是人民互相傷害。

 

以目前我們面對的肉品染毒的問題來說,那些給豬肉施打沙丁胺醇的人難道不是人民嗎?進口含有各種瘦肉精美牛、澳牛的人不是人民嗎?如果有許多人民不肯自律,我們就難免要承受因此而來的傷害與痛苦。

 

讓我們想像一種極端的情況:如果多數人民都隨時放任自己侵害他人權益以牟私利,我們需要一個什麼樣的政府來維護全體人民的權益?是否要在每個人身邊都派一個政府人員來監督?即使是這樣,問題也還未必能解決,問題是,如何保證官員不會跟著人民一同做出侵權、自利的行為?官員就能免於人的七情六欲嗎?

 

我同意,當人民受到傷害的時候,即使是受到其他人民的傷害,政府也還是有責任,因為他們管理不善,因為他們沒有控制好人民的行為。只是,在民主社會裡,政府要控制人民行為,除非已經獲得人民授權,否則難度極大。

 

我想再強調一次,極端地說,如果多數人民都隨時放任自己做出侵害他人權益之舉,那就不會有任何政府能維護得了全體人民的權益。政府人員要嘛覺得無奈,甚至因此瀆職,要嘛可能也參與其中。

 

政府固然有責任在適當的時機把關,以保障人民的生活權益。問題是,政府的積極行動並不能總是只依賴政府的最高層。基層把關的官員如果消極、怠惰,人民權益的維護工作就會出現漏洞。而那些基層把關的官員如果也強調自己其實就是人民,強調自己的無力與無責,漏洞就難以消除。

 

政府只能是個代理者,只能扮演專業管理者。官員不保證是超凡聖人、也不是能力上的超人,如何在人民缺乏自律與積極習性的社會裏扮演保障人民權益者的角色?總之,人民的普遍自律與積極行動才是真正的關鍵。

 

人民不能只講自己有權,人民也要有責。人民要彼此互相監督、互相課責,而且也要自我課責。這是作為主人的責任。

 

民主社會,人民有責。不要總把責任都推給政府。政府可能是個空集合。作為一個空集合,我們再怎麼罵也沒有意義,它就是不能充分保障人民的權益。人民充其量只能更換執政者。但是,在人民仍普遍缺乏責任感與積極性的社會裡,最終執政者只能偏向兩種極端:一種是強人執政者,一種是無為者。就是再怎麼更換執政者,結果恐怕也是枉然。

 

所謂「政府有能」,其實是要靠人民來支撐。人民不支撐,政府必然無能;要嘛政府就是以人民的對立面存在,那樣的政府即使有能,也只會是更大的人民危機。

 

上文作者兩度強調她只是個平凡的主婦。這話可能是在強調她自己的知識、思想限度,卻也更可能是在暗示她對問題沒有責任,所以她可以只負責批判、責備。

 

個別人民的確會強烈覺得自己無權、無力,而認為官員是有權、有力的一群,故該當負責。但是,把關的基層官員們往往並不覺得自己擁有多少權力,倒覺得行動處處受制於法規與組織結構,難以伸展。而當官員面對著龐大人民群眾的需索、抵制與偏差、犯罪行為時,官員的無力感其實絕不遜於個別人民。

 

而如果基層官員與一般人民大眾有著類似的消極責任概念與行為習性時,政府的高層其實也會有同樣的無力感。他們的選擇其實也很有限,往往只能向兩極方向偏移,或者成為無為者,或者成為強人統治者。他們很難在不成為強人的前提下做出積極作為。

 

在威權或專制的社會裡,人民對公共事務習於疏離、習於冷漠。但是,在民主社會裡,人民必須改變態度,必須積極、主動,也必須自律。這樣,人民才能真正扮演主人的角色。人民必須要意識到自己的責任,必須意識到人民的自律與積極性在維護人民權益上的必要性。人民固然可以責備政府無能,但是缺少人民的積極性與自律性支撐,人民恐將只能持續忍受無能政府或與人民對立的政府。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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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ag&aid=6217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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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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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民繳稅是在繳心酸的嗎???
2012/03/19 08:20

千面人下毒

老百姓喝到算自己倒楣

因為人民也要負起責任

是這樣嗎?

那麼政府為什麼又有權向老百姓收稅金呢?

美國獨立革命是怎麼來的?

英國政府只負責課很重的稅

當屯墾區被法國和印地安人攻擊時,

又以鞭長莫及和王室和歐洲有戰爭無法兼顧推得一乾二淨

搞到美國人必須自組民兵打仗

最後就是這股民兵反過來對抗英國政府

清末朝廷和馬政府都是這副德性

出岫閒雲(chiag) 於 2012-03-19 10:56 回覆:

此處議題複雜,難以簡單釐清。以下盡量以條列式簡化說明。

 

一、人民當然有權要求與批評政府。

 

二、人民甚至有權推翻他們所不滿的政府。問題在於,如果政府不穩定,人民可能會受到更多的損失。人民必須做出適當的抉擇與權宜妥協。要看清楚,問題究竟根源於什麼。

 

三、說人民要負責,並不表示人民不能表示不滿;表示不滿,其實也可能是負責的一種方式。但是民粹往往誤民,人民要有智慧避免自誤。

 

四、真正問題在於人民怎麼看待自己的角色。人民並不是單純的客體、單純的依賴者,人民必須要強調自己的主體地位,而事實上,造成侵權的行動,也多出於人民自身。

 

五、人民繳了稅是否就已經盡完責任?人民的責任其實是無限的。自己的權利必須努力去維護,永遠不能完全交託給別人。

 

六、人民繳了稅,也並不因此能完全課責於政府。政府的能耐是有限的,而且,如果人民普遍欠缺積極性與自律性,政府將愈發顯得無能,而人民最終只能陷入普遍苦境。

 

七、當今社會的一個矛盾,在於政府既被要求萬能與福利化,卻又被限縮權力。從而,政府難為。

 

八、社會大眾的期待,愈來愈集中朝向政府。政府被期待全能又慈善,但是沒有人能符合這樣的期待,尤其當社會期待存在矛盾的情形下。譬如,部分民眾期待向左,另一些人卻期待向右,政府就會陷入難為的困境。

 

九、彼得原理強調:人最後總是升遷到他不能勝任的位置。其實,問題不完全是在個人能耐,而也在集體需索無度。國家總是要產生領導人,但是領導人總是不可能勝任國家對他的需索。國家對領導人的需索超乎一般想像,尤其在民主社會裡尤然。人民必須有智慧認清這一點,才能做出真正對總體有利的抉擇。

 

十、聰明人會發現,擔任民主國家領導人是非常不智的抉擇。報酬有限(通常不如民間企業的主管),而卻被無限需索、課責,包括被眾人任意羞辱。當這種情勢愈趨鮮明以後,我們就只能選出二、三流的人作為領導人。而國家發展亦將因而遲緩。

 

十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往往難產,通常不是因為住戶沒交管理費,而是多數人認為自己交了管理費以後就凡事可推給委員,有事就可以向委員興師問罪。但是委員往往並不認為自己應該如此付出、如此被課責。政府領導人或許比管理委員得到的回報要多,但是他們面對的責任卻又常遠大於他們的承擔能力。

 

十二、人民的確可以因為失望、不滿而推翻政府。但是,怎麼樣才能產生一個真正好的政府,問題卻更大,也遠比推翻政府來得困難。政局混亂,執政頻頻換人,對人民未必是福。人民的行動必須出於理性、智慧與負責,而不只是情緒與依賴的反應。

 


劉仲景
錯錯錯的邏輯
2012/03/18 14:55
 錯錯錯, 政府絕不是空殼子, 政府有能因為政府可以制定法律行使命令, 人民不可能制定法律約束政府(立法院也是政府組織的一環), 作者把政府與人民的關係有居心故意的混淆, 其目的只是想替馬政府抹臉擦粉卸責而已, 試問, 你可以因為駕駛公車的司機下班也可能撘公車, 就說他也是乘客嗎? 這不是在故意混淆邏輯嗎?  可惡啊!
出岫閒雲(chiag) 於 2012-03-19 02:08 回覆:

由於對你的意見回應較繁,我已經另文貼出,標題是〈政府是個空集合?〉。請參閱。


放逐生
隔行如隔山 , 痛要說出來
2012/03/18 10:41

隔行如隔山 ,平凡百姓確有許多無奈,隱藏在許多天花亂墜的頌辭下的商品,是無法預知其缺陷的.

不肖商人刻意摻假,業內也無法分辨,尋常百姓更如何去知悉.

基層公務人員素質不夠是一大問題,有許多確如版主所說自認為是"人民",好逸惡勞不肯多攜牲, 但實際上她們多專業不足.

現代社會生活方式是我們被大財團與媒體廣告綁架,我們係生活在無知當中,但要記得:痛的時候要說出來 , 當更多不滿的聲音集合起來才會產生微薄的力量,逐漸推動改革.權利是靠爭取,緘默只會被架在一邊涼快. 


諷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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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成芻狗
2012/03/16 20:53
執政成積這麼差,這麼無能
還能連任控立院多數
國人碰到惡法燒身
不給關鍵國民黨立委壓力
卻期望反対黨重施往日霸佔國會的作風
選民醒醒吧
你們養了一群官卻不監督
當然被當成芻狗
出岫閒雲(chiag) 於 2012-03-17 11:06 回覆:

 

我想強調一個觀念,在民主社會裡,通常並不是政府把人民當芻狗,而是一部分的人民將另一部分的人民當成芻狗,或是彼此互為芻狗;也就是說,通常不是政府主動傷害人民,而是人民互相傷害。

 

當人民受到傷害的時候,即使是受到其他人民的傷害,政府也還是有責任,因為他們管理不善,因為他們沒有控制好人民的行為。

 

但是,我想再強調一次,極端地說,如果每個人民都隨時放任自己做出侵害他人權益之舉,那就不會有任何政府能維護得了人民的權益。政府人員要嘛覺得無奈,甚至因此瀆職,要嘛可能也參與其中。

 

民主社會,人民有責。不要總把責任都推給政府。政府可能是個空集合。作為一個空集合,我們再怎麼罵也沒有意義,它就是不能充分保障人民的權益。

 

人民充其量只能更換執政者。但是,在人民普遍缺乏責任感與積極性的社會裡,最終執政者只能偏向兩種極端:一種是強人執政者,一種是無為者。就是再怎麼更換執政者,結果也是枉然。

 

在威權或專制社會裡,人民習於疏離、習於冷漠,但是,在民主社會裡,人民必須改變態度,必須積極、主動,也必須自律。這樣,人民才能真正扮演主人的角色。


蒼穹無際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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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無道理
2012/03/16 18:10

覺得這次美牛事件輿論的態度很有「顧客暴力」的味道。雖然政府有義務維護國人的生存權,但人民也需要自律,如果人民不自律,還片面責備政府無能,那麼,不就是人民欺負政府嗎?

身為民主國家的人民,不應該只把責任推給政府,而是要協助政府推行公益,以及和政府一起擔負政治失調的責任。就算以政府為公僕,也該先從自身開始,做一個有品德的好主人。對國家的事情不求甚解,發生狀況了,也不想該如何幫忙,只會一昧責怪別人,這種行為實在令人齒冷!


我有詩人的心,詩人的眼,但是我沒有詩人的手,所以我寫不出詩。


拍拍手.......
2012/03/16 17:35

說得好極了!!

期待大有為政府(認為政府大小事都要負責), 但又要高度自由(不守法, 沒有公德心). 好比, 先進的國外的衛生單位是可以隋時抽檢食品相關衛生事項, 從源頭到餐廳, 公權力是他們的靠山, 所以食品相關業者是很小心地營業, 畢竟被查到不合法違反衛生時, 重罰是跑不掉的. 但看看前幾次相關單位抽查牛肉, 或更早的速食店, 大家怎麼說? 好大一頂[擾民]帽子就先扣上了. 看了令人生氣, 這是媒體無知沒有專業? 還是媒體拿了誰的好處?

現在最熱的[圍豬救美牛]說法也令人覺得台灣瘋了嗎? 食品衛生安全本來就不應有的東西, 居然拿政治的無賴手段來解決, 到底百姓是瞎了嗎?

對現今台灣社會的人們的心態,真的極端厭惡!!永遠像個賴皮不肯長大的小孩子, 什麼好(權利)的都要, 但卻不思, 這些是要付出什麼代價?


醉紅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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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真的無奈?
2012/03/16 17:04

是這樣嗎?人民真的無奈?這無奈誰造成的?因為人民無知,才選出來這樣的民意代表,這是誰的錯?

選出來的民意代表是為民服務的,但現在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卻是為自己服務、為政黨服務!這不是自作孽?

馬英九、蔡英文都很無能!但為什麼人民只能有這兩個選項?選出來的民意代表應該是最貼近民意的,瞭解人民需要什麼,就是沒人站出來提出修法,全都為自己所屬政黨搶奪執政大權,這些民代誰選出來的?

選出來的民代要幫助人民監督政府,但現在呢?豬肉出問題、牛肉出問題、雞肉出問題,一堆政客相互究責、卸責,就是沒有人去做該做的事情!就只會一張嘴巴怪東怪西!

人民哪來的無奈?這一群無恥政客誰選出來的?

 


劉莉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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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不出計畫書就被剝奪監護權 真是權貴司法殺人
2012/03/15 14:05

格主道:民主的時代,人民必須要意識到自己的責任。人民必須意識到人民的自律與積極性在維護人民權益上的必要性。

 

我完全意識到的下場如下

我遭桃園權貴縣長濫權假藉未申請自學而遭剝奪監護權的司法凌虐

教育人員不允許自學家庭說實話

http://kangaroojia.blogspot.com/2012/03/blog-post_2627.html

讓我非常害怕我孩子上學會遭不測的恐怖詐騙事件 

http://kangaroojia.blogspot.com/2012/03/blog-post_5031.html

 
 
 
 
專為高等學歷製造後門與排除窮人的門檻,供官僚打壓獨立自主者而設定的自學條款又要開始用司法凌虐我和我孩子了
 
我中國人權律師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