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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6 08:32:30瀏覽10716|回應58|推薦20 | |
據說曾是國民黨的發言人的楊偉中再度痛批國民黨,這次的理由是因為國民黨沒有嚴厲批判中共的六四作為。我不知道楊偉中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但是,我真不能理解他。 撇開楊偉中這個人,容我也來說說六四吧。 六四是個悲劇;我也贊成平反六四的主張。不過,我並不認為製造六四悲劇的一方(以鄧小平為首的一群)就沒有任何可諒解的餘地。 哈佛大學教授傅高義為鄧小平寫傳,盛讚鄧改變中國的功勞。他的評價是否就是蓋棺論定之議,當然還有討論空間。但是,鄧小平整體有功於中國,應該是定論。而偏偏也就是他主導了六四悲劇。這事情應該怎麼看? 從我的觀點看,我認為鄧在六四中的作為未必是錯的。我知道這麼說會引來嚴厲的批評。不過,既是我平心之論,我也就不避諱說出來。我認為,如果當時鄧不採取鐵腕措施,今天的中國可能處於更糟糕的狀況。這是個關鍵點,如果大家同意我的這個判斷,也許就不會對鄧小平的鎮壓決定持如此強烈的否定態度。當然,問題是這個判斷無從確定,無從通過控制實驗來做比較,反之有些人對民主化的正確性抱持無條件的堅定信仰。 我說「如果沒有對民運採取鐵腕鎮壓措施,今天的中國可能處於更糟糕的狀況」,雖然沒有確證,但是並非完全沒有軌跡可尋。 民主化或許是普世價值,但是推動民主化需要考慮社會的結構條件,針對不同的結構條件,可能要考慮不同階段有不同實施步驟,未必適合一步到位,也未必適合直線朝向民主制邁進。 早在清朝末年,梁啟超在與當時同盟會爭議中國的改革路線時就指出(見「中國存亡一大問題」,1906):中國不宜當下實行共和制,如果強行走上共和制,很可能會陷入強人政治或是軍閥割據的局面。其後,中國果然陷入他所預言的悲劇中。 再看看晚近的事例。北非、中東的所謂「茉莉花革命」、「阿拉伯之春」,又帶給這些國家什麼「春天」了嗎?缺少結構條件,強行走向民主化,後果事實堪憂。這樣的悲劇事例豈止一兩樁,大家不妨再想想法國大革命、德國威瑪憲法與納粹的崛起,他們的民主化過程又豈是平順? 今天,不管各國條件,硬要強行推動民主化,或許是因為人們對民主的天然渴望(?),卻也可能部分是源於某些特定(西方)勢力的鼓動。雖然不能說西方的鼓動一定是出於惡意,但是不管各國是否成功民主化,西方都可能是得利的一方,包括他們可能趁亂控制這些國家。中國的八九民運,背後未必沒有西方勢力的作用。 以八九年時的中國來說,當時的中國社會還存在著尖銳的結構矛盾,這個矛盾無法用溫和的手法解決。八九年時中國社會的矛盾是源於更前期的矛盾。儘管有許多人已經接受改革開放的路線,但是前期中共所激勵的左傾路線並沒有完全消除。不同路線無法調和,也沒有一個大家都接受的調節矛盾的程序可循。 再者,雖然八九天安門事件的主要訴求似乎是在追求民主化,但是,我認為那其實是虛的。如果運動的結果真是推倒了中共統治,接下來的發展非常可能不是走向堅定的民主化,而是陷入混亂、動盪的局面,並可能再度又陷入強人政治。 說八九民運是悲劇,除了因為它涉及血腥暴力,也因為它幾乎是無可避免的悲劇。我們當然不能逕直說追求民主是錯,民主化口號當然也具有政治正確性,很難有很強的論述能反駁民主化訴求。但是,要直接推向民主化,對許多國家來說卻是頗多礙難。歐美國家擁有某些較優越的特殊社會條件,包括法治傳統、人權觀念與自律習性等,才能在過程上較平順(說較平順當然是相對意義而言)。其他國家的民主化,很少有平順的。一百年前的中國已經經歷過追求民主化所帶來的痛苦,而且並不只是美好果實採收前的一小段陣痛,而更像是沈疴難治。 理論上說,八九民運未必要以血腥方式終結,但是抗爭雙方顯然無法產生共識,民主化的訴求者也堅持不肯和平結束抗爭,他們是在逼著對方讓步。鄧派的最後鎮壓動作當然是太血腥、暴力,但是,爭議各方都沒有尊重、寬容異己者的習性。從而,鄧要解決爭議,真正的可選擇空間其實很小,以至於悲劇很難免除。鄧應該讓步嗎?讓步的結果會是什麼?是使中國成功走向民主化?簡單說,我不認為有這種可能性。 民主派為什麼這麼堅持?有各種可能理由。我們無法確定究竟有沒有某些陰謀勢力在背後鼓動,而且目的可能包括打擊執政的鄧派。很難排除這種陰謀可能性,陰謀可能來自中共內部不同派系(譬如剛失勢不久的左派或反改革開放派),也可能是美國等西方勢力。鄧顯然也有這樣的憂慮。他擔心讓步就會讓某些陰謀勢力得逞。我認為這種憂慮並不是出於妄想。 最重要的是,鄧小平能否讓步,向民主派讓步的結果會是什麼?如果是使中國穩步走向民主化,那麼,用流血方式結束民運就非常不應該。但是,我卻認為,實際結果不會是這樣,非常可能的結果是中國陷入更長久的動盪與混亂,而民主化終究只是空中樓閣。從而,鄧小平的選擇,至少是在他主觀上可能只有以下兩種:鐵腕鎮壓,或是讓步而讓中國陷入混亂。他顯然認為,總體來看,鎮壓是較佳的選擇。於是,血腥鎮壓就成為事實。 只因為信仰民主價值,就徹底否定鎮壓民主化的作為,我不認為一定是對的。民主的價值並不高於全體幸福,它只是有利實現完整幸福之最高境界的途徑。但是如果連初階的民生與安定都還談不上,必要時,民主化是可以延後的。 我以為,維護專制制度的努力未必是出於惡意,甚至恰是因為他們主觀認為自己是善意的,所以更能堅持自己的作為。而從客觀上說,他們的努力也未必帶來完全負面的歷史結果。如何評價,應該要更審慎。不計結構條件,逕以民主化作為絕對的價值衡量標尺,未必公允。 多數社會成員能有尊重、寬容異己者的習性,這應該是實現民主化的重要條件。但是,傳統中國社會並不充分具備這種條件,八九年時的中國也還是一樣。從而,要強行推動民主化,就會要付出更大的代價。天真期待統治者一方片面寬容讓步,缺少現實意義,也未必能看到實際美好結果。 我沒有全面否定鄧小平等人的六四鎮壓作為,這種言論很可能會受到某些「民主派」人士的強烈批判,甚至譏嘲、撻伐。不過,從我的觀點看,事情性質大體就是如此,六四是一場悲劇,但是悲劇主要並非導源於統治群中少數個人的惡意,而是源於結構的矛盾性質。民主派再怎麼叫囂、謾罵,也無助於促成更好的結果。倒不如大家理性尋找真正可能的民主出路,即使那條路可能遠比我們想像要曲折、漫長。
附記:與網友的對話 網友C的回應貼文: 對於兄長一向的穩健保守主義與濃厚的中國情懷或鄉愁,小弟一向予以尊重與理解,即使未能充分認同,對於兄長身處當今俗麗台灣的諸多感慨,感情上也常感不捨;然而今天齊兄談到六四這個話題的角度與心態,小弟實在感到十分訝異與不解,六四的問題甚至聯合報的立場都會批判它的,難道吾兄的戀中執著已經到了走火入魔了嗎?姑且不論民主或專制是否值得追求或推崇的普世價值,但人命總該是吧?為了避免讓國家陷入更糟糕的狀況,一個政府的軍隊槍口就有理由對向自己的國民,讓成千上百,手無寸鐵的年輕人流血喪命?這樣的價值觀出自一位憂國憂民的士大夫,堅持是非善惡價值,絕不隨波逐流的傳統知識份子,實在令人匪夷所思,什麼時候偉大目的已經可以成為不擇手段的合理化藉口了?鄧小平有什麼樣的苦衷,必須非讓千百條年輕生命遍地流血不可?為了多數人的益處可以犧牲少數人的性命,這已經是進入法西斯的思維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的回應: 「為了多數人的益處可以犧牲少數人的性命,這已經是進入法西斯的思維了」。這句話是重點。康德的倫理學就曾明白批判「犧牲少數以成就多數」的作為。不過,我並不贊成康德的論述。我相信,「犧牲少數以成就多數」仍然會是人們依循的行為準則。我們並沒有太多的選擇空間。我們的選擇往往只是在犧牲較少數或是犧牲更多數之間。嚴格說來,重要的可能不完全是在於多數或少數,而比較適合理解為是「整體」或「部分」間的取捨。。
康德的倫理學被Michael Sandel稱為categoricalism(絕對論)。康德相信,人有「義務」必須遵守,這種「義務」是不能用功利主義方式來衡量的,我們不能進行功利計算來決定怎麼做,而就是必須依循義務(或categorical imperative)而行。但是,這種「義務」其實是不可理解的。 要理解必須假定上帝的存在(康德也的確做了這種假定),義務就是上帝所定的規則。因為是至高無上的上帝所定的規則,所以是絕對的,是無從違反的。但是,對於不接受上帝存在前提的人來說,就無從理解這樣的「義務」概念。如果有一天,我們面對如下的情境:犧牲一個大家都認為是壞人的人,可能拯救一整個社會;否則整個社會都將毀滅。我們也因為要依循上述康德的義務概念(康德說:「不可殺人」是義務),就寧可犧牲這整個社會嗎?如果是我,當然不依。 如果遇到這樣的情境,就算是上帝阻止,我也不理會。也就是說,我不能接受康德的這種「義務」概念。「義務」概念並非毫無意義,但是,它的意義不宜絕對化。它的意義仍然是相對的。我們的確不宜為了救5個人而犧牲另一無辜之人。但是,這種義務考慮並非絕對原則,之所以這樣做不宜,應該是因為犧牲一無辜者的做法破壞某種行為原則,而如果這種行為原則被破壞,潛在可能損傷整體社會。這裡,仍然有維護整體社會的考慮,而不是因為這是由上帝立法。所謂「上帝立法」,我的理解是,那是出於一種超越性,是一種最普遍主義的精神表現,也可以說是博愛。博愛是對(社會或人類)整體的維護。 也所以,「為維護整體」幾乎可說就是康德所說的一種絕對性原則。出於這種原則,可以犧牲特定部分。(上面的討論也暗示,整體與部分的關係可能不同於多數/少數的關係)上帝如果不同於整體,是因為整體仍然可再分不同層次。一個小群體的整體當然不若全人類整體,而全人類整體也不及全體生物界或全宇宙。 我之所以諒解鄧小平,是因為我認為他做了對中國有利的事。針對六四,如果他能和平解決抗爭,而且不至於因此垮台(像蘇聯的戈巴契夫),不至於導致中國混亂,那麼,他的血腥鎮壓就是錯的。遺憾的是,我們無法先實驗證明或事後實驗證明這種可能性。他必須當下決定。而他的文革經驗卻告訴他,群眾的非理性的可畏。我作為旁觀者也同樣認為可畏。而他如果要維護改革開放政策,就必須解決困境。總之,他能選擇的空間很有限。(如果民運人士願意適可而止,鎮壓卻不止,那又另當別論) 法西斯作為一種罪惡,應該不在於它強調國族的偉大與超越個人的意義。作為一種思想、言論,它尤其應該擁有自由。法西斯的可能罪惡在於它犧牲個人,尤其是由少數人主觀決定地、任意地犧牲個人。最後這部分最是難題。所有的重要決定,其實都是由少數人所做的。很少事情能真由全體或多數人共同決定。對我來說,真正問題在是否任意、是否毫無憐恤、是否真正考慮全體福祉。而這卻恰是存乎一心的事。作為領導者永遠得面對這樣的批評:我善意的作為被認為是惡意的或是為害的。 鄧小平說:「“六四”問題。“六四”是改革開放過程中的必然現象,社會成本很高。這個問題,今後會有人來翻舊帳,說你動用了軍隊,也死人了,責任是躲不開的。但也還有歷史責任,則在於國家是前進了還是後退了?國家是混亂破敗了還是穩定發展了?真正對歷史負責任的人,不怕這種責任。尤其要做領袖,更得要有擔當。到了你們那一代,也不知會出什麼樣的事情,或許是“六四”,或許是“七四”,但你們一定要有歷史責任感,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只要對中國進步發展有利,該怎麼幹就下決心怎麼幹。回答“六四”這類問題,根本的方法不是去爭論,而是實實在在地把國家搞好,讓人民生活一天天好起來。」 相對於鄧小平,我認為那些吶喊民主的青年人實際上太幼稚。他們最多也只能是像近代中國的胡適的角色(多半還不及胡適)。而胡適也並不能成為中國的拯救者。 我不忍見中國再現混亂。所以我願意諒解鄧的鎮壓作為。而我也認為,必須有諒解,才有在困境中尋找真正出路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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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