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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的「自由」?
2011/06/30 14:49:33瀏覽334|回應2|推薦2

一、前言

 

「主體」這個概念主要是近代西方思潮的產物。主體就是指具有能動性的人,而人可以有自由意志,可以做出理性抉擇。人本主義的思想核心,應該就是在強調人的這種主體性。

當代的人受到近代西方人本主義思潮的洗禮,也紛紛開始講人的主體性,這成為當代人行動正當性的基礎。


好比北朝鮮,也提倡所謂「主體」原則。我猜想北朝鮮的主體原則應該也是源於西方的主體性思想,特別是淵源於德國思潮,譬如費爾巴哈與馬克思等的思想。

關於主體性的討論,應該是有意義的。不過,北朝鮮的領導層恐怕在理解「主體性」這個思想上是很有侷限的,甚至是在傳統的思考基模上有問題的詮釋,所以也談不上能適切的實踐主體性。

二、主體性


「主體性」是個重要概念,大體可說是人本主義思潮的核心概念,但是,它卻也可能是個容易誤導人、誤導社會發展的實踐原則。

人真的擁有「主體性」嗎?對我而言,這其實還是個問號。在某種程度上,人好像是能夠抉擇其行動。但是,這種「能抉擇」的狀態細究起來其性質頗有可疑。人的抉擇,從最悲觀地角度看,可能是一種被迫的自由。換言之,人可能是不得不做決定。而最後,即使人並沒有做決定,至少可能是沒有做任何的積極意思表示,卻也被認定是做了決定。

再說,即使人確實是很堅決而明確地做出了選擇,這個選擇究竟是誰所做?是「我」嗎?是「我」做的決定嗎?

這裡,所謂的「我」其實意義並不明確。佛洛伊德將我分成「本我」、「自我」與「超我」三部分。上述那個做決定的我究竟是這裡的哪個我呢?如果是「超我」,佛洛伊德可能會說,那其實是人的所屬社會替這個人做了決定。如果是「本我」,那也可能意味著是人的物種屬性在做決定。如果是「自我」(ego)所做的決定呢?這也許最接近所謂的主體的我。因為這裡面最少先天的被決定的成分(比較不是被物種或所屬社會的預定傾向所決定),而可能有最多個人的理性抉擇成分。但是,這個「自我」會不會只是更複雜的因素的交互作用的結果呢?其中或許包括個人的經歷、主觀意義與反應模式
及物種、社會等的共同作用。而這裡面,究竟又有多少主體的自由?也就是可擺脫已經被決定的客觀模式而由個人主觀意志決定的部分?

坦白說,我並不很相信這裡的主體自由概念。所謂的「主體」,可能只是更複雜的諸因素的綜合作用。在已有的知識範疇裡,這種綜合作用的普遍、固定模式比較不明顯,於是人們就將之歸於「主體」範疇。但是,或許在將來我們能開展更多的知識,並找出所謂主體的被決定模式(這個說明模型當然會比較複雜、變異性高)。那時候,「主體」這個概念還能被持續保留嗎?會不會我們就被迫要放棄「主體」這個概念了呢?或者,那不被已知模式所決定的部分就只剩一點點,那時候,很可能我們會用其他的概念來代替「主體」概念。而人的存在意義,也就大不同於今日。

至少,今日我們所謂的「自由」,很多會被收回,因為那不是真自由,不符合自由的真正應然意義。譬如說,一個犯罪者的犯罪行為,很可能並不是出於他的「自由」,反而正是出於他的不自由、他的被決定。古典犯罪學理論認為犯罪行為也是出於人的自由意志,這樣的想法影響到相關的犯罪懲罰的理論。但是,這種觀點很可能是有問題的。

三、一點靈明



我倒是相信,人在犯罪的一刻,或者在犯罪之後面對「良心」譴責的那一刻,人是有可能挪移、調動主觀意識狀態。譬如,人可能在前一刻還覺得非常焦慮不安,自我譴責,而在下一刻心情卻又平靜了下來。這中間的關鍵改變可能是主觀的力量所促成。

拿阿扁的事蹟為例。我猜想,阿扁在貪污之初,很可能曾經覺得不安,在被發現之初也曾經經歷不安。但是,他在這兩個階段可能都進行了主觀心理的挪移。這裡,他一方面讓自己改變對事情的主觀解釋,讓自己相信自己無罪、無辜。而更重要的是,他讓自己的自我認同(self-identity)換邊站。他先前的不安,意味著他認同一個普遍的價值,而他告訴自己無罪的那一刻,他則選擇認同較特定的價值、黨派的價值、屈服於幫派意識的黨派價值。他這樣做,可能成功地避開或擋住了自我的內心譴責。我認為這是人之為人的最重要的能力之一。但是,這種能力可使人成神或成魔,使人昇華或使人墮落。這就是人的「自由」的狀態。如果人不能墮落或昇華,那人就不是自由的。但是,雖然促成墮落或昇華的真正重點是在這裡的認同(?)的挪移過程,然而前面的許多誘惑與壓力及內在傾向卻先已經形成了基本的態勢。這個帳究竟應該要怎麼算?已經超過了我的論述能力。在此謹就教高明。

 

關於自由,讓我再舉一種性犯罪的例子。一個人明知道不可性侵他人,也很害怕自己做出這種事來,但是卻忍不住還是做了。這時候,他其實是不自由的。不是說他犯罪以後被懲罰,而是說他忍不住。被懲罰是外在的不自由,忍不住是內在的不自由。我所討論的是內在的不自由。

不過,我並沒有下結論說人完全是不自由的。我認為人並不是很自由,但是終究人有最終的一點自由。人可以決定,究竟還要不要自我克制,還要不要抱持「良心」並自我譴責。因為人也可能放棄這些,而讓自己變成真正無恥之人,做了壞事,只要不被抓到,就毫無悔意,毫不自我譴責。即使被抓到,也只求如何脫罪,而不擔負任何社會責任。這一點靈明,可以使人昇華。但是,人的自由也恰在他可以不要這一點靈明。

 

「一點靈明」對人的決定力不算太大,但它卻可能是關於人的最核心概念。因為有那一點靈明,人就不同了,世界也就不同了。不過,這一點靈明卻也可能完全逆向使用,可能使人墮落的恰恰也是那一點自主意識。怎麼守住這一點,並擴而開之,值得再講究。



四、主體性原則的實踐 VS. 合理制度的發展

人因為有了那「一點靈明」而可能就有了所謂的「主體性」。不過,「主體性」恐怕本來就是個容易誤導人的實踐原則。實踐人的主體性的結果,未必能帶來美好的事物。

 

台灣前些年搞「建構式數學」,結果看來頗為失敗。這可能不是偶然的現象。建構式數學的重要精神就在強調發揚學習者的主體性。但是,主體性恰可被發揚為任性、惰性,甚至停滯於幼稚的知識狀態。

我曾一再檢討傳統中國的人本主義問題,我認為中國傳統文化也是在「主體性」的實踐中栽了跟斗。我懷疑,中國主流傳統文化因為堅持人的「道德」主體性,而相對忽略外部的、「客觀的」權利、義務原則,以致帶來整體「社會」發展的困境。甚至「專制制度」部分也拜主體性原則之賜。可以說,專制出於主體性原則所導致的無紀律。無紀律使專制獲得合理性。抽象地說,則是:中國式的人本主義(強調主體性,並導致無紀律)與專制制度間可能存在互補性。

用較簡單的語彙來說就是:「主體性」不可恃。依憑主體性原則行事,就可能變成「主觀」行事,就沒有紀律,社會發展就會混亂、遲滯。

但是,讓人困惑的是,那我們究竟應該怎麼辦?依「客觀」原則行事嗎?這也有問題,應該說是有更嚴重的問題。

我們因為已經被實證主義思想薰陶過,聽到「客觀」,就覺得那是美好、應然的原則。但是,什麼是「客觀」?是指:「我」的看法當然不對,「他人」的看法當然對,因為他人的看法就是客觀看法,因為他者為「客」。是這樣嗎?我們能接受這種說法嗎?恐怕不能。憑什麼他人就對,我就不對。我對他人來說不也是他者嗎?

那麼,究竟什麼是客觀?

有人說要從事物外部進行觀察,就是客觀。這恐怕問題更大。我看人,我只從人的外部可觀察部分來觀察,不去「理解」人的行為的主觀意義,這樣就叫客觀嗎?我看人眨眼,我不去管眨眼是否有什麼意圖,想要表達怎麼意思,而只用儀器去測量眨眼的頻率、時長或瞳孔的放大或縮小程度,這樣就叫客觀?這樣的客觀恐怕只能誤導或限制我們的研究。

客觀原意應該是「如實地依客體的原本性質來呈現」的意思。但是,這不可能。康德早就說過,「物自身」不可知,我們能意識到的只是「現象」。也許,上帝能做到這種客觀。問題是我們都不是上帝,所以我們也都做不到這樣的客觀。而且,這樣的客觀其實對我們也沒有意義。

有個寓言故事描寫一個智者,當他到達最高的智慧境界時,他不再言語,只是眼睛裡反映出事物流過的景象。純粹只是反映,沒有解釋,沒有選汰,也沒有其他的感覺與反應。請問,這樣的客觀對我們有什麼意義?

那麼,我們究竟應該怎麼辦?

從某個意義來說,我們可能只有主體,只能回到主體,回到主觀。我們要不要墮落?如果不要墮落,又該當如何?這些問題,最後只能著落在主體身上,由主體來抉擇與解決。只是,我們的主觀不應該是任意的,不應該是完全被先前的「主體」狀態拘束的。我們作為主體,要理性地、積極地去認識、去行動。而在終極處,我們又要秉持善意與關愛,對最大的宇宙的關愛,以及對自我的關愛。這都是主體性的表現。我們只能依賴主體。

 

我以為,傳統儒家的思想似乎就歸屬於類此的思想範疇。在缺乏其他客觀支撐的情境下,儒家先哲已經認識到,我們最終所能憑恃、所能期待的,就只有我們自己這個主體。而儒家先哲們也對主體提出了許多道德要求,並期盼主體能超越情境限制而堅持道德操守。

 

但是,主體並不能憑空支撐道德。主體既可昇華,卻也可墮落,客觀制度與情境在這裡絕不是沒有作用的。在某種制度、情境下,我們更容易墮落;而在另一種制度、情境下,我們卻更容易昇華。整體社會會影響個人的道德實踐。反之,普遍的主體性實踐也會影響到社會的制度、情境的發展。重點是,傳統中國儒家的強調。偏重在個人的主體層面,忽略、甚至壓抑了合理制度的建構。久而久之,那種成為普遍模式、傾向拒絕制度化(包括建構合理制度)的主體,成為了合理制度的最大阻力。而儘管這種主體可能時時掛著「道德」原則,但是它如果實質上墮落、腐化了,也仍然缺少客觀力量的提撕。

 

最後,道德主體性反而成為建構合理制度的最強大的阻礙,因為道德主體性原則具有強大的正當性,當它以合法掩護非法時,掩護的力量也就強大無比。而盤根錯節的傳統總體結構,也就得以持續,而社會欲改變、進步則顯得格外艱難。我以為這就是中國的根本問題之一。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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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ag&aid=53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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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celinlin愷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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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容順道分享
2011/07/02 10:06

提到"靈明",請容一并分享這兩篇閿讀,雖然信徒口吻強,也可作旁觀的:

http://www.oc.org/web/modules/smartsection/item.php?itemid=3317  [靈性]

http://www.oc.org/web/modules/smartsection/item.php?itemid=3702  [苦難]


joycelinlin愷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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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後
2011/07/02 09:52

文章連接不少複雜性社會現象啊。

拜讀畢,我意會着:似乎"主體性"的執持,有易陷於"我見"勝於"他見"的主觀,是以導至"不寬容"為患,破壞人與人的互侍尊重和美善關係,或"主體性"的自由過度,無視制度的法定地位,或因而在政治上造成"人治"局面的專制專權等等。文中也似點出太過的主體性是中國人思維和態度上的"我執"重,可能會自私、會重視現實性自保(一份功利感存着),諸如此類,障礙着社會的發展和改革,是一大缺憾。

疑問的是:文中"主體性"指出的自由自主自决意涵,那麽,專制體制的歷史中國人,為什麽不是時常暴動造反呢?為什麽不似古希臘人爭取公民權利呢?是不是其他錯綜複雜的因素交織也影響甚深呢?例如宿命思想(諸世因果輪迴觀影響及),順天錯覺(如猶疑天命天子的定素),強固的層層叠叠官僚體糸(僵硬如羅網),農業文化的服馴質地(別於古希臘商業航海文化的變通冒險),文盲多和教育水平普遍未提昇(大陸共產時期如此多的順民擁護極權尤是例子)。

尚有疑問是:"道德的主體性"造成道德規範僵化時的束縳和非人現象(如民國初年質疑"體教吃人"),會否其實原是儒家主流太過要求社會的集體安全化成德目僵滯了,甚至縱容虛偽表象?此造成一個精英集體的主體性。這就並不關乎中國人個體有"主體性"特執?因為主體自覺本身就多少有反傳統的,例如西方希癖士們主體性強,大反傳統道德。如此說來,集體的安全和依賴似乎更近中國人本質。

至於"主體性"和"靈明"的關係,就必涉及宗教性信仰才夠力量了。有神信心,正向的有神信仰和修為,方得覊得住那個不論本我自我超我。若然純然覺悟靈明清明的美好,向上昇華,那是超羣智者聖哲般的人物;因為涉及太大的利害時、有利益誘惑時、或錯判了致陷惡了至生死關頭了,為維護"自我"這凡夫俗子,少有不找好理由自圓其說開脫的。而靈明昇華,那本是悟道之後的長久自律訓練,及於凡事大愛出發的明白啊!

這篇文章涉域廣,也許我未能夠會意,以上是想到說到來分享,謝謝!

恰巧今早在自己部落格的留言簿引了近日連讀的信仰性文章,也容我在此一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