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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慨論「客觀知識」
2009/09/29 17:02:03瀏覽626|回應0|推薦3

在中時網上,我曾有些不太愉快的與人對話的經驗,使我一度想退出中時網。也因為是這個理由,當時才轉到 UDN 的部落格,想圖點清靜與自在。

在 UDN 上的部落格,約是兩年前開闢的,當初是出於好奇,就將自己寫的幾首打油詩放了上來,久久未去更新。最近才將自己在其他網路上的貼文放上來。先前沒什麼人理會,最近回應才漸漸增多。

網路貼文能有人回應,讓部落格熱鬧些,倒也是好事。只是,很快就有一些尷尬的情境出現。對此,我想說些內心真實的感觸。

為了不無謂牽涉其他不相干的網友,但又希望不致於又造成另外非我所欲的效應,我想我就針對性地談及兩位網友,姑且稱為 A 先生與 B 先生好了。

在中時網上, A 先生與 B 先生兩位網友曾經一度是我希望能深談的對象,因為他們的討論都有一定的水準,似乎能有些有意義的對話。但是,沒多久,我就覺得無法再與他們對話下去,只好避開。

我與 A 先生的對話之所以出了狀況,依我的理解,主要是因為我們對事情觀點有出入。其實照我想來,出入並不很大,因為我們都曾呼籲大陸網友接受民主的觀念。但是,稍後我又表示了一些關於對毛澤東與文革、階級鬥爭路線的看法,就引起 A 先生強烈的不滿。我說我認為毛推動文革未必(完全)出於權力鬥爭的動機,也可能是出於文化改革的意圖。而我又說:雖然文革帶來許多的傷害與痛苦,但是,從長期來看,它未必完全是負面的意義。此外,我說:考慮到人性 … 等條件,我認為階級鬥爭路線對於近代中國來說可能有其必要性。

A 先生對這些說法不以為然。他列舉許多他關於文革的歷史敘述,當然,希望證明毛的文革純是權力鬥爭,而沒有文化改革的意義,也不會有什麼正面的歷史意義。此外,他也嘗試指出我對於文革某些細節事實的錯誤說法。

除了那些細節事實的陳述外,對於其他部分我還是礙難接受他的論點。我表示,動機是不可直接觀察的,我們只能推論,而推論是否正確是難以確定的。而文革的長期歷史意義,我們恐怕更難下定論。我們可以試著做種種討論、推論,但就是不能完全確定。

由於 A 先生用了不少嚴厲的言詞譴責我,我只好避開,不再與他對話。

B 先生和我之間的爭論,除包括對具體事情的觀點的出入外,最後比較是關於理論觀點的爭議。他表示他服膺行為主義與結構功能論,我說行為主義在心理學裡已經被嚴厲批判,而結構功能論在社會學裡則常被認為過時、保守。我沒說這些觀點是錯誤的,只是我並不願意直接宣稱說我持這樣的觀點。此外,我表示:在方法論上,我對於實證主義是比較持批判的立場,而比較親近詮釋學派。 B 先生則表示他對詮釋學也很清楚,批評我並不真懂詮釋學。

在我的感覺裡, B 先生其實是在跟人比較誰有學問。他想證明,我的學問是不及他的。更嚴重的是,由於我在八八水災以後嘗試為馬政府做些辯護,遭到他羞辱性的批評。到了這個地步,我也只好也避開與他討論。

撇開一些關於人身攻擊式的衝突外,純粹關於對事情的看法、觀點的討論,我並不拒絕。但是,就如我開頭所提到的,我在 UDN 的部落格上再度遇到一些尷尬的情境。面對一些網友的質疑,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回應。在我感覺裡,問題的最根源處是:有些人相信有客觀知識,甚至認為他們在某些議題上已經掌握著客觀知識,在這個基礎上,他們要求我和他們對話,或者說,要我照著他們所設定的「客觀」知識框架來回應他們提出的問題。這讓我覺得頭疼。

我曾在與上述 B 先生的討論中提到,我比較服膺詮釋學派的知識論、方法論。

麻煩的是,詮釋學不但自身尚未統一,更未曾取得對泛實證主義的鬥爭勝利。人們並不熟稔、理解它,更談不上什麼服膺,並在它的旗幟下達成意見一致。

但是,儘管如此,詮釋學對於傳統(廣義)實證主義的批判,我是高度同意的。這包括實證主義者對於行動「主觀意義」的忽略,對於「價值中立」主張的不實際,低估不同典範 (paradigm) 背後語境與世界觀的斷裂性,對前理解、前科學概念抱持排斥態度以致自陷虛無的問題等。總之,我以為,知識背後並沒有絕對客觀、確定的基礎在支撐它,因此我們也沒有一個絕對可依賴的知識途徑保證獲致真理。

對於實證主義的一個常見的批評與「事實」概念有關。實證主義者常自以為掌握了「客觀事實」,從而,也自認為自己的整套論點為真 (true) 。但是,詮釋學常會嘗試指出,所謂的「客觀事實」其實是被語言所建構的實在 (constructed reality) 。而語言中可能含有價值與理論 (theory-laden) ,通過語言所建構的 reality ,實際上並非我們所以為的「客觀事實」自身。這好比康德所說的「現象」與「物自身」的區別。康德也許過度地區隔了現象與物自身,但是實證主義式的思維卻又過度忽略了兩者間的差異。

缺少對於實證主義、客觀知識的批判性反省,就容易落入這樣的陷阱中 — 自以為掌握客觀事實,自以為論述為真。而當這樣的思維者與別人爭論事物的是非時,難免就會陷入佛家所講的「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困境。

對於實證主義的批判,可能會讓我們感覺悲觀,不知道真理究竟何在。不過,詮釋學的觀點終究也還是有一些積極意義,我們可從中得到某種解放。它告訴我們,知識的進步有賴於「視域融合」 (fusion of horizon) ,有賴於「互為主體性」 (intersubjectivity) 與詮釋「循環」 (circle) 的過程。從而,我們不必強調真理及身而得,更不是一次性的研究(或討論)就能得到真理。通過大家的持續努力,我們可以對於知識的進步抱持樂觀期待。

抱著這樣的知識論立場,我嘗試寫出我的一些想法。沒錯,誠如網友所批評,這些想法通常缺乏足夠的經驗資料來支持,論述也未必「客觀」。不過,我從波普 (Karl Popper) 與孔恩 (Thomas Kuhn) 的討論中得到的啟示告訴我,經驗資料幾乎永不可能充足到可證明一項理論成立;再者,「客觀」境界也不是由單一的求知者來達成。我期待的是一種互為主體的共識。

當然,共識的達成也不是沒有問題。一則,依已有的經驗看來,對於嚴肅的、成套的議題,幾乎總是無法獲得共識。再者,有些所謂共識,倒很有可能只是假象,只是浮面的、缺少意識縱深的同意。

所以,達到共識也仍然需要努力。只是這個努力,是需要大家一起來做的。一個很基本的態度問題,包括了大家對問題的興趣,再就是要避免咄咄逼人的對話語氣,即使自認為自己的論點很「客觀」,或者對「事實」的掌握很充分,也不妨多給異議的一方從容的表達空間。這是我的一點希望。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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