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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 18:00:31瀏覽2715|回應54|推薦9 | |
我持續對世俗性人本主義思想提出質疑。我認為這種思潮太少對超越性事物的關注與追求。其實,當我說“超越性”的時候,我對超越性根本不了解。那其實只是一種嚮往。與其說我認識什麼是超越性,毋寧說,我相信物質世界不是存在的全部。對此,其實很多人和我的想法都是類似的。簡單說,即使是在21世紀,還是有很多人相信有神,或者說,相信有個冥冥中的主宰。
坦白說,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有神或冥冥中的主宰。我反而比較傾向無神論。說到這裡,我的一些說法好像是自相矛盾的。我又一直在講基督教倫理的某些優越性,甚至對無神論的人本主義一直提出質疑看法,最後,自己卻又承認自己也傾向無神論。那不是自相矛盾是什麼?
不過,我說自己傾向“無神論”,這個無神論比較是指狹義概念的“神”。具體來說,我不太相信會有個神會傾聽我的訴求,為我做出改變宇宙運行規律的事情。我也不太相信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之說。總之,沒有那麼personalized的超自然力來特別照顧個人。至於究竟有沒有什麼超越的存有,我卻偏向認為是有的。總之,我們直接認定世界只是物質的組成,這是太狹隘的看法,而且直接會遇到如下的難解問題:物質背後的規律性或因果律何來?
即使因果律還受到機率性或“測不准原理”的干擾,這也並不足以毀掉對世界規律性存在的信念。總之,物質的背後,必然還有另外的事物。
當然,我的相信並不止於此。我也相信人有追求“善”的必要。善的意義是超越性的,也就是不能用任何物質意義來理解、來計算其究竟是否值得的。至於為什麽追求善是必要的,對此,我就無能回答了。這主要是來自直覺。為什麽會有這種直覺,我不知道。但是,我相信這也就是那背後的某種超越性力量起的作用。當然,社會學者涂爾幹則提示,社會生活可能對催生道德意識有重要的作用。也許可以引申說求善是出於社會動機。我相信社會生活的道德催生作用。抽象的求善動機則在一定程度上是道德行為延伸投射出去的心理產物。也就是說,較具體的利他行為被賦予了抽象價值,而成為具獨立而且可延伸意義的原則。不過,為什麼是朝向延伸意義?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心理投射作用?仍然有不能從社會生活充分解釋的層面。
好了,上面的討論層次太高,我自己無力掌握,估計多數網友也並不清楚(歡迎了解的朋友給予指導)。讓我談談如下稍較現實層面的議題。
就在現在這個時刻,近代西方長期鼓吹的自由主義,其實可能正在受到最嚴厲的挑戰,特別是在華人世界裡。
2012年11月,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代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所作的報告中提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內容,其中就包括自由(與民主)。依據這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共其實也主張自由原則,也大體秉持自由主義的立場。而且,在中共與國民黨鬥爭的時期,自由、民主原則也是他們用來大肆批評國民黨的重要依據。
但是,話說回來,中共卻在建政以後很少再提到自由、民主這些原則。從胡耀邦到胡錦濤時期,大陸有較明顯的自由化趨勢。但是,進入習時代,自由似乎再度被縮減。而且實際上還經常發聲譏嘲西方的自由主義思想,尤其晚近。在習大大的領導下的中共,對自由原則似乎做了逆向的操作努力。更因為疫情的關係,自由幾乎總是成為嘲笑西方的笑柄。在網路上很容易就可以找到這方面的文章,譬如:“欧美的舆论自由就是笑柄,他们对维护自己利益从来都毫不犹豫的!”https://weibo.com/3626485974/KwHK39C9F
、“从新冠疫情,看西方世界民主和自由的虚伪性”(民盟驻马店市委第六支部:房稳静)、“疫情下西方自由民主的虚伪本质”(知乎:漫思心雨)、“美国操弄政治话语炒作疫情溯源终将是失败的"(刘海潮)http://dusseldorf.china-consulate.org/....../t20210921......。
自由原則有沒有問題?有。自由就好像潘度娜的寶盒,打開來裡面有許許多多的東西,有好的,卻也有不好的。但是,自由卻也是彰顯人性尊嚴的基礎。沒有自由,人就沒有尊嚴,人的生命也就談不上有什麼價值。至於有了自由,生命是不是就能夠美化,卻遠不確定。人能不能善用自由,還有很多需要講究的地方。但是,除非我們因此放棄維護人性尊嚴,否則自由始終是我們必須維護的基本原則。
對某些人來說,自由可能很可怕。譬如,經歷過被文革造反派紅衛兵鬥爭的人就可能對那種“自由”就極不以為然。確實,那種含恨而放肆攻擊式的“自由”是很可怕。不過,話說回來,那究竟是不是真自由,實在是個大問題。被某種集體情緒(特別是仇恨情緒)所主導、支配的人,內心其實並不真處於自由狀態;外在也可能被集體情緒所牽引。如果違背集體情緒,很可能會遭到嚴厲的集體懲罰。另外,造反派紅衛兵的形成,其實很可能有特殊的歷史社會背景。他們中可能有很多人的家庭在此前遭遇過被整肅或被歧視的經歷。換言之,在文革以前或文革之初,已經有許多人家遭到不公平的整肅、壓迫、歧視對待;此外,可能還有所謂“三年自然災害”時期的經濟困難經歷。他們可能心中本來已經蘊蓄著怒火,只要得到稍微的暗示,允許他們可以出來鬥爭別人,他們就會風起雲湧地出來搞鬥爭。也就是說,他們濫用自由其實是有特殊背景原因的。(按:據我所讀到的文獻顯示,文革期間,最大規模的殺戮現象其實是在稍後軍隊鎮壓造反派的時期。但是,官方似乎有意無意要把文革的罪惡集中歸於造反派。上述說法可參考秦暉教授的系列演講,還有宋永毅“毛澤東和文化大革命”一書,2021)
本文並不打算在這裡深究文革的悲劇成因,只是想以此為例指出:造反派紅衛兵的過激行為並不是自由的典型表現。反之,如果中國社會是個長期擁有“自由”的社會,成員長期享有自由氛圍,那麼,這種集體仇恨式的悲劇其實不太可能發生。重點是在於這種“自由”倒更像是長期在牢獄裡遭到修理的人剛剛被釋放出來而又得到鼓勵可以盡情發洩憤怒時的可能行徑。問題是,這種行徑似乎是被理解為他們在自由情境下的表現。如此,就容易誤解自由的社會作用。鄧小平、李鵬等人對八九民運人士的集會抗議活動的對待態度,就可能是把他們視為紅衛兵造反派那種人的行動,擔心群眾再度做出過激動作,所以不惜血腥鎮壓。但是,即使這種鎮壓行動真阻止了一場群眾暴動,甚至也阻止了後續可能發生的國家混亂,但是,這種鎮壓之必要本身,反映著這個社會存在著問題狀況。那是一種社會整合不良的狀態。所以,群眾就容易因故採取暴亂行動。社會整合不良是更先決存在的問題。鎮壓只是暫時解決了眼前的危機,卻並不能消弭社會整合不良的問題,而且還會進一步造成內部關係緊張、增加整合不良的問題。異議者敢怒不敢言,但是,這並不會讓憤怒消除,而比較可能會以隱性方式繼續燃燒,等待未來爆炸。除非及早找到真正能夠熄火的途徑。
雖然我嘗試指出某些過激行動並不是真出於自由狀態,但是,我承認,自由終究還是有危險的。簡單說,除非是一種完善的和諧狀態,以及人人對自由精神的適切把握,否則人就很容易在自由情境下做出並不恰當的行為、造成問題,並且在互相磨擠後進而發展成悲劇。
總之,我的意思是,自由應該是有前提的,不是定義自由必須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為範限的那種前提,而是自由應該是在尊重人性尊嚴的前提下的自由。這兩種提法具體經驗指涉其實很接近,但是,精神上的差異卻很大。兩者大概都可以導出如下對自由的理解:可以任意宰制他人、凌虐他人,這不是自由。因為那樣是侵害他人自由;也是在精神上不尊重他人。不過,我認為,尊重是具有更高普遍性、更為根本的心理基礎。
問題是,可能有人會問:我為什麼要尊重他人?(嚴格來講,並不只是要尊重他人,也應該包括尊重自己。但是,在行為上犯錯,首先還是涉及對他人的行為)
人為什麼要尊重他人,這可能根本不是問題,而是理所當然。但問題是,現實中,人們其實很常拒絕尊重他人。人有各種理由可以不尊重他人。最簡單說,就是因為:你不值得被尊重。就好像那些辱罵我的人,他們的理由大概也就是認為我不值得被尊重。但是,這種想法問題很大。
我幾次提到說民族主義可能會扭曲道德標準。也可以在這裡做出討論。民族主義可能讓人採取不同的標準看待我群與他群。我們往往肯定我群的排他、歧視他者的行為,但是對他群成員的相同或類似行為(也是排他、歧視他者的行為,但是,這裡的“他”可能是指我群的人),我們卻往往完全不能接受。
華人其實常常嘲笑黑人(當然也偶爾會嘲笑白人,這終究比較少,此處暫不用來舉例),但是,如果偶爾聽到黑人嘲笑我們,那可就難以忍受了。類似例子很常見。不過,也許需要特別被提醒,否則很多人並不會意識到我們有這種兩套標準的差異態度。
回到我真正想觸及的問題:我們為什麼要尊重他人?特別是為什麼要抱持普遍的尊重態度。對陌生人、對不喜歡的人、對犯罪者、甚至對敵人,為什麼也要普遍的尊重?
我們內心其實有自然的傾向要反對這種“普遍”原則的。我們可以尊重某些人,但是,為什麼要普遍尊重他人?傳統中國社會,其實就比較是強調尊卑等差的社會。對待長者,我們固然尊;但是,對待晚輩、低階者,我們就很難保持尊重。儒家的倫理是比較偏向不講究普遍尊重的,而是講究尊卑差序的。“親親而尊賢”,這是儒家的倫理。墨家才比較是強調普遍尊重的。但是,墨家早已消失。這也許反映的是人性的自然傾向。儒家的倫理比較接近人性自然傾向,所以長期得到維護。
但是,尤其在當今的異質社會裡,尊卑差序的格局可能造成嚴重的公平性的問題,以及對卑者的自由空間的緊縮問題。
我想嘗試指出,普遍的尊重是一種“超越性”原則。它不是被個人計算出來的:因為值得,所以我們才要這麼做。它可能真值得,但是,大體不是從當事個人的立場來計算,也不是短期間能夠看到這個“值”或“不值”。它比較是從社會整體來看的結果。說它是集體意識的產物,比較有可能。但是,卻也未必然。就好像前面說的,人性可能更自然傾向親親尊賢,至少對一個較小規模的社群來說,依照親親尊賢原則來互動,很可能會更順暢,社會整體也更顯得有效率、有秩序。
可能是在龐大而異質的社會裡,親親尊賢原則才會出現比較明顯的問題。但是,這可能不是在事前可知的。甚至在事後也未必能夠知曉。只有經過研究、推理,才比較可能得到這樣的看法。就好像如果有人提出民主社會經濟成長率會比較高,也許這是事實,但是,誰能夠知道?即使已經有這樣的共變現象,大家也未必相信其中的因果關係。
總之,人如果會依循普遍尊重的原則行動,只能是依賴另外的一種信念:我相信人應該依此原則行動。這裡,所相信的應該就是一種具超越性的事物。康德講的“定言律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就有這種況味。也所以,有些人喜歡把categorical imperative這個詞翻譯成“無上命令”。它為什麼能夠構成“命令”?我為什麼要接受這種命令?因為它具有超越性。
關於人權,曾經有所謂“天賦人權”的說法。但是,這種說法其實很快就被人質疑。誰說有這種“天賦”人權?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好像沒有得到人權?對無神論者來說,沒有神,哪來“天賦”人權。
類似地,“我們應該尊重人”,為什麼應該?這個普遍原則也可以被質疑。是那些相信世界有某些超越的、“神聖的”規則的人才更會接受這種普遍原則。由於其神聖性,所以它可以壓過人自然產生的親疏尊卑之別的心理,而依循普遍尊重的原則。這一點我認為是很關鍵的一點。心中沒有這種神聖規則的人,他很容易依照自然反應的心態行動。
傳統中國社會裡,容易出現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現象。為什麼?因為缺少普遍尊重的習性。如果我們尊重陌生人,就比較不會隨意犧牲他們應該的權益。但是,我們就是很容易犧牲他們的權益,並且因此造成社會的不公平,從而造成社會的裂痕與衝突的潛在可能。
到這裡,我其實有個聯想:為什麼當初清軍入關會如摧枯拉朽?當時的明軍為什麼幾乎毫無抵抗力?因為人數少嗎?因為經濟資源缺乏嗎?因為清軍的武器先進?還是因為清軍的領導者都天賦異禀?恐怕都不是。那麼,究竟是為什麼?
我認為是當時的明末社會已經形成內部嚴重分裂的狀態。之所以會分裂,也就因為明朝方面受傳統人際關係模式的捆縛,製造了較嚴重的不公平與歧視,乃至因此而生的疏離感。而滿清方面則比較沒有這樣的人際關係傳統,內部的人際關係沒有那麼緊張,故有以致之。
只是,這種因為普遍人際關係模式所造成的問題,通常不是短期間就會顯露出問題。甚至即使長期間產生了問題,人們也未必能夠識別是這個原因所造成。這就使得那種有問題的人際關係模式遲遲不會被關注,更不會被修正。它反而會以道德之名被持續維護。
普遍尊重,似乎需要一種特殊的認識或心理狀態:我不理解為什麼要如此,我甚至很不願意如此,但是我必須如此。那是一種康德所說的“義務”,一種神聖的命令。
要相信那是神聖命令,首先要相信有些我們不理解的事物具有神聖性。但是,唯物論很可能把這種相信的基礎給拆除了。從而,人的計算心理變得更極端。普遍尊重的可能性隨之減小。如此,社會中的人際關係會如何發展?這是我對中國大陸社會的憂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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