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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9 09:46:27瀏覽1763|回應0|推薦17 | |
從此過30年安定生活 「從此,台灣就可以過30年安定生活。」這句話,已經很少人知道是誰說的,現在看來還真有點諷刺,究竟問題出在那裡? 民國86年,李前總統主導第四次修憲,主要修正為:總統任命行政院院長,無須立法院同意;另外,將台灣省「虛級化」,也就是一般人所說的「廢省」或「精省」。這是七次修憲中,最為關鍵的一次,因此李前總統很自豪地說:「從此,台灣就可以過30年安定生活。」 第四次修憲時,本人參與部分幕僚工作,對於「精省」,沒有太多意見;但「取消揆閣同意權」乙事,不符民主憲政原則,因而在某些場合表達不同看法,只是人微言輕,加上附和李前總統意志者不少,也有許多學者以法國「雙首長制」來支撐修憲主張。最後,在朝野政黨「各取所需」的默契下,順利通過該次憲法修正案。 所謂:「人算不如天算。」3年後,沒想到陳水扁因為藍軍分裂,而以不到百分四十得票率,當選總統。陳前總統就以當年憲法所修正的規定,幾乎「整碗捧去」。就在「朝小野大」的政治現實下,開啟了藍、綠對立的局面。民國97年,馬英九當選總統,立法院又是藍軍多數,綠軍利用各種手段杯葛施政,因此即使「朝大野大」,也是一籌莫展,最後落得「無能」的罵名,受害則是無辜的老百姓。 「政黨輪替」是民主國家的常態,也就是一般人所熟知的:用人頭取代拳頭。一個政黨想要推動政策,在議場無法獲得支持時,待下次選舉訴諸民眾,一旦成為多數黨,自然可以實現自己的政見。無奈,「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法則,在台灣並不適用,少數黨常用霸占、鎖門、打架...等幾近暴力的方式,杯葛議事進行。就在「有樣學樣」的情況下,常見社會上遇有爭執時,大家學習民意代表,動輒掌頭相向,台灣焉有不亂之理。 從各項民調顯示,明年再次政黨輪替,已是「躺著等待」之事。屆時,若少數黨用「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繼續杯葛議事,台灣只好再虛耗下去,直到老本花光為止。可以預見的未來,除台灣名列「亞洲四小龍」,早已不復存在之外;就是連菲律賓,我們都要瞠乎其後。 撫今追昔,我還是要再說一次,當年李前總統所說的:「從此,台灣就可以過30年安定生活。」真是諷刺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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