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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1 13:47:17瀏覽1798|回應1|推薦15 | |
男性蓄長髮 日前,有位蓄長髮的男警,被服務單位以儀容不整為由,記18次申誡,報請免職(註一)。據報載:有人認為「這是性別歧視」,有人認為「警察就要有警察的樣子」,此種事情,想必言人人殊。 求學時,本人從國小到高中畢業,足足過了12年「頂上無毛」的日子。讀大學時,總算可以蓄髮,但也不能超過耳朵,不然學校教官會管,走在路上警察都會前來干涉,甚至於當場抓去理髮。這些陳年往事,足以讓主張「兩性平權」的人,難以想像! 就業後,看到他單位同仁留長髮,有種羨慕之情,於是有樣學樣,也跟著蓄髮,但也僅到頸部為止,還不至於男女莫辨。有一天,被本單位長官遇著,當場斥責並要求隔天理髮。我不僅當下允諾,還不假思索前往理髮廳;直覺:為這種瑣事,跟長官過意不去,十分不智!事後,發現短髮還是比較容易梳理,不必花太多時間在「三千煩惱絲」之上。 或謂:「頭髮長短與智慧無關。」確實一個人的聰明才智,不是決定於頂上之毛,而是決定於頂內的腦袋。相信前述蓄長髮的男警,絕不會因為頭髮而影響工作,若以蓄長髮為由,剝奪一個人的工作權,有些牽強。試想,當年我也跟男警一樣,寧願留髮不惜與長官唱反調,最終被申誡、記過,甚至落得免職下場;如今的我,絕不是過得如此愜意。 對於某些事物,抱「執著」之心,並非壞事,歷史上許多偉大的科學家、藝術家及文學家,都是執著於某種領域而廢寢忘食,非達成功彼岸絕不中止,最後得到人家的尊重。有位網友說:既然當了警察,就要遵守警察的規定;若想堅持留髮,可以選擇其他行業,此言算是中肯。當年,我若執意蓄髮,也可以不當公務員;只是,我沒有男警瀟灑,總還要顧及得來不易的「飯碗」。 前述要求本人理髮的長官,退休後轉任某公司董事長,還唯一邀我一起轉任,只因不想放棄公務員年資,只能心領。這已是三十多年前的事,長官也已過世多年。茲因男警蓄髮乙事,有感而發,撰文以分享。 註:參閱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18/756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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