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機關首長不宜政治任命
昨天是「520」,蔡總統就職滿周年,各項民調顯示蔡總統不滿意度都在五成以上。一年前,蔡總統以近六成得票率,國會執政黨過半的情況下,僅一年時間就民心盡失,恐怕連她也不知所以。當大家探討蔡總統施政之際,日前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悄悄修正「組織基準法」,增加政務次長及三級機關首長政務、常務併用,資深媒體人公孫策撰文表示:問題比負債八千億還嚴重(註一)!
公孫先生善於運用歷史典故,評論當前問題的利弊得失,他認為:法案通過,馬上增加26位部會政務副首長及三級機關首長政治任命,人才從哪裡來?少不得由民進黨派系踴躍推薦,這正是他們排擠「老藍男」無法澈底,只好用「稀釋」的招數;問題在於,這些人管用嗎?前年,本人在《換的省思》乙文(註二)也提及:當年扁政府沒有利用執政機會培養人才,只是讓同黨同志過過「官癮」,以至許多重要職位更換頻繁,甚而有幹不到兩個月的部長;類似此種「走馬燈」式的更迭,如何培養有經驗、有能力、有識見的政務官。所以,十分認同公孫先生的看法,一旦「組織基準法」修正通過,真的比負債八千億還嚴重!
我國三級機關約80個,均以專業取向而設立,例如:內政部營建署、財政部國庫署、教育部體育署、法務部調查局、經濟部水利署、交通部公路總局、衛福部食藥署、農委會林務局…等。這些機關在其上級政策指導下,執行各該機關的職掌業務,與重大政策並無太多關連。此次修正的「組織基準法」,規定:「涉及國家重大政策,其首長得列政務或常務職務…」,等同於給執政黨一本空白支票,但憑填列。若要排除異己,就可以把調查局長列為政務職;若要掌控資源,就可以把一年預算高達五百多億的公路總局長列為政務職。所以,何謂「國家重大政策」,就完全由執政黨說的算。
建立專業的文官制度,非常不容易,過去因為有了這一套健全制度,才能確保我國的政治發展。只是,經由投票選出的首長,難免須要酬庸競選團隊,在政務職位難以滿足胃口的情況下,加上專業文官依法未能全然配合民選首長的意志時,於是想方設法增加政務次長,再將「手」伸向三級機關首長;一旦執政者慾壑難填,「手」還不知伸向何處?反正立法權握在自己手上,愛怎樣、就怎樣,當文官制度被破壞殆盡時,獨裁者也就應運而生。
據報載,此次修法係在綠委段宜康主持下,實質審查不到半小時就通過,且架空銓敘部的意見,也未併案審查考試院的版本(註三)。類似這種重大制度的變革,竟如此草率為之,且完全違背「五權分立」的憲法精神;本案到了院會,若還不能予以阻擋,讓執政黨一意孤行,我們真的毛骨悚然!
註一:參閱公孫策《比負債八千億更嚴重的問題》乙文。
註二:參閱【換的省思】乙文。
註三:參閱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7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