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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與滅
2017/07/23 10:46:58瀏覽1752|回應0|推薦20

減與滅
      減與滅,形似、音異、義近,粗心者容易用錯、看錯。在鉛字印刷的年代,由於排版工人誤植,錯用「減」與「滅」的情形,時有所聞,我們稱為「手民之誤」;另外,把一個字看成另一個字,我們便稱「錯把馮京當馬涼」,意思就是:未詳閱而擺烏龍。
      近日,環保署要求宮廟「減香」,引起信眾不滿,在臉書及LINE社群轉傳,結果「減香」傳成「滅香」,因而全台宮廟計畫在7月23日「眾神上凱道」陳抗遊行。早被一例一休及年改搞得焦頭爛額的蔡總統,在民進黨中常會上怒飆「為何沒見到內政部長出來澄清」,隨口補上一句「政府會被害死」(註一)。內政部部長葉俊榮或許覺得莫名所以,也有點冤枉;不過,國家領導人面臨紛至沓來的難題,不能從容以對,而表現心急如焚的樣子,恐怕不是國人之福。 
      網路裡,所以會把「減香」傳成「滅香」,綠委莊勝雄說:這是很大的誤會,因為「滅」跟「減」字形太像(註二)。想當年,軍公教人員薪水微薄,政府另按撫養人數給與配給,增加一人,稱為「增口」;減少一人,稱為「減口」。有位同仁家裡少了一人,人事單位要求他辦理「減口」,正因為「滅」跟「減」太像,通知文誤繕為「前來辦理滅口」;於是開玩笑說,他準備帶一把刀,到人事單位將人滅口。這個案例早已深入腦海裡,因此我絕不可能把「減香」看作「滅香」。
      其實,社會上這種粗心大意、不求甚解的人,不在少數。多年前,有人把「陳前總統」寫成「陳錢總統」;把前青輔會主委陳以真,寫成藝人「陳明真」;給「老人養護中心」的公文,寫成「老人養豬中心」。近日,網路瘋傳一份台中市建設局的公文,謂:請將衛生局直接丟入馬桶,當然那是誤把「衛生紙」寫成「衛生局」(註三)。一般文件偶有錯別字,情有可原,正式公文書不僅影響機關形象,若是誤解,也可能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所以,公文書必須採用「逐字默讀」的方式,詳加核閱;甚至於重要公文,更應初校、複校、三校的手續,以求精確。
     「減香」會傳成「滅香」,斷非字形相近而已,一定還有其他原因。號稱「最會溝通」的蔡政府,不差我一人批評,其同黨的呂前副總統就有一段「公正評論」(註四),我只想到本省耆宿常用「頂真」兩字訓勉晚輩,那就是做事情一定要「謹慎、謹慎、再謹慎」。 

註一:參閱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594349
註二:參閱http://m.match.net.tw/pc/news/politics/20170721/4171467
註三:參閱http://www.bcc.com.tw/newsView.3052044
註四:參閱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oYf46HX6J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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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hsia1113&aid=10698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