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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3 19:38:06瀏覽799|回應5|推薦20 | |
招小燈泡的魂
呂秀蓮寫著「小燈泡、大燈照,妳投胎在世,承擔苦難,照出黑與暗」 被小燈泡的母親錯解為「大燈罩」來作文章,網友跟進。我回覆下面的一位網友: 你錯了。小燈泡的媽媽也錯了。 呂秀蓮的意思是:雖然是小燈泡,卻是照明大燈,大燈可以照到台灣陰暗的黑世界。大燈罩/照就是這個意思。試問燈罩無照明功能,有用嗎? 我略通中華五術。認為七天以內是最寶貴的時間,孩子四歲凶死。當然不是來此地度化眾人的。母親應該拿著孩子的衣服,坐在門前招魂七天,同時以小燈泡聽的懂得母親言語,告訴她,妳若碰到甚麼情況,該做樣做,如此這般..天主教也有安魂儀式,叫做Requiem。孩子死前讓暴力驚嚇,需要安魂的。這是母女靠心語的對話。臉書是給自己和別人看的。意義甚微! *我小時候好玩,四處飲酒、抽菸、打架。時常離家兩三天。先母有如瘋子一般,站在馬路邊,拿著我的衣服,心中呼喚我。說也奇怪,每次我都感受心神不安,回家了。若干年後,我跪著和母親講:妳不用擔心,再難的路,我一定把世間所有的學歷都搞到。從此無人敢嘲笑妳身為老師,兒子也教不好。我做到了!
七七四十九天當夜,把小燈泡的衣物燒給她。她的魄散了,靈還在。永遠四歲。不會長大了。 我想,畢竟是被害人家屬。不騷擾她較好。 然而孩子死前受到震撼與恐懼,那是冤魂,絕非天使。需要母親招魂和安魂。無人能替代。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驗呂秀蓮的修養程度了。她若解釋,是照不是罩,修養差一截;若甚麼都不說,修養極高層次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面是人民的批評。不是酸民。我認為這種言論也該停止了。如下: "....................這一段刪除了。 又及 馮濟灝 回Kelly:這和我寫臉書和部落格一樣的心理。我因為想打字忘菸,維持寫這兩個版面。我沒有去爭取大眾朋友,僅有小眾朋友,因為像我這樣回覆的時候寫的詳盡。那是沒辦法有大眾朋友的,否則累死,當然我也沒有酸民來留言。我不願看到酸文擾亂我的心情。小燈泡的母親應該是同質動機。只是她的言論很可能干擾自救的社會運動,立法和死刑是有用的。立法和死刑以及壓迫司法是目前唯一可做的事情。此時不做,今年怕是還有兒童遇害。以後年年都發生,一直到社會徹底覺醒為止。西方的法治基礎放在否認人性本善,護童措施在於兒童為國家之資本,不信父母以及人民能善待兒童,如此才立嚴法強制執行。立法有沒有用,不言可喻。 馮濟灝 回Iris:四年前,John給我一本德國文學的悼亡詩集(Elegy),裡面有個詞---Flying inwardly。那是對的。不可讓自己像野鳥一樣亂飛,而是向內飛。劇變之下,心向內飛才能昇華。小燈泡的母親錯過了頭七,招魂還來及。四十九天後(也許少於四十九天),沒有機會了。只要Flying inwardly,她可能聽得到女兒和她講話。只不過講些甚麼,她不可以形諸文字給大眾看。講這些,出自於中華五術中的招魂。只可惜我無法接觸小燈泡的母親,把我了解的招魂告訴她。心如萬馬奔騰,聽不到女兒微弱的聲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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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