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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4 03:06:53瀏覽593|回應3|推薦19 | |
專業技術與親民是成功的一體兩面 張谷源寫: 我說Adobe服務不好,不是Photoshop不好,因為我們買的是pdf專業版,花了1萬7,000元。只給你光碟一片,說明書自己上網找,我要加浮水印,但軟體只限水印,所以有浮字就找不到,才會生氣,很爛。原本的功能都隱藏起來,這是理工人員開發軟體,沒考慮到文科的人在使用軟體的方便性,像office 軟體也是愈改版,愈不好用。我都還在使用office2003,但也用office2010,因為有些檔要新版開啟,才不會有亂碼。而且、大部分軟體都會不支援64位元系統,但Adobe pdf10年前開發的第6版竟然可以使用在64位元系統,是值得讚許的地方。 回張谷源: 我在文章中講了,軟體創造有兩種力量,一種是熟悉該軟體的專業知識或藝術,製作了整套該知識/藝術的全盤,一種是程式寫作,根據這整盤寫成軟體。軟體寫完,讓一般用者試用,回饋意見。這些Adobe也許都做了。我們看到製作軟體有兩個部分,第一個包含所說的兩股力量的協調整合,第二部分要給一般人民試用。當代的所有應用軟體必須兩部分並重。否則必敗。Adobe在第二部分上面做得不很好。 那麼我們要問:大型軟體公司如蘋果的前任執事者賈伯斯大學沒畢業,他有何德何能領導蘋果?答案不難,看看上述的兩個部分的第二部分牽涉了一般用者。一般用者有多大的學識呢?蘋果起家以來重視第二部分的重要,最早的按一個Icon的鈕就能啟動機能,以至於整個OS都使用一望而知的繪圖介面如今日的視窗的是蘋果,當時稱為GUI(大約是Graphic Interface)的意思。賈伯斯具備的能力是我前文講自己那種一旦進入一個工廠,兩小時內能在頭腦中形成全面圖像;拿起一本書,翻看三天,能抓住核心要點,雖然細節有待時間研究。賈伯斯具備的這種能力可能比我強十倍以上吧。 賈伯斯基本上不懂程式,但是他能快速掌握用者要甚麼,用甚麼方法讓用者不用看手冊(Manuals),不具備高等教育程度就能上手。蘋果推出 iPad與手機均為賈伯斯一貫概念。支持這種電腦的應用軟體都有賈伯斯精神,也有是兩大部分中的第二部分。我想這是市場佔有的充分且必要條件。 Photoshop確實是一群理科訓練的人搞的。軟體內的各種定義很精確,所用的語文往往不是一般用語。舉個例講:我今日讀他的HELP手冊,除了有如程式的Object-oriented構造的一塊一塊散落一地以外,很少給與實務使用範例。此外,在標目(Menu)裡面居然出現Gamut這個字,你能知道甚麼意思嗎?那是指音樂樂符的全領域。為何不用Range呢?這就是Adobe比較差的地方。我想,他們也弄了中文本手冊。不過英文手冊都很麻煩了,轉換成中文恐怕更糊塗。我沒打算使用中文翻譯本。 我預計要費300頁筆記,其中包括初次接觸的流水筆記,以及二度回顧後的融貫整合筆記兩類。一律使用手寫加深印象。我沒有限定時間。既然不準備使用這個軟體,沒必要限定時間。搭配Nikon D7200相機使用的Nikon三個軟體的手冊以及相機手冊共1200頁。Nikon英文版手冊寫得比Adobe的好。我也寫了約100頁筆記,而且搞懂了操作。 以上的回應具有啟發價值。所以我單獨拿出來貼文。朋友可以看到,想在臉書有大人氣,想搞政治,不論在群眾前的演說,或是宣布事情,都要研究這裡講的第二部分。我從一開始就決定臉書或部落格僅得小眾朋友,所以我只照顧第一部分,不管第二部分。拿來和高人氣的朋友一比,那我真是太寂寞了呢。我講這些意思是說,這吸引人氣的方法我不是不懂。沒去做罷了。那麼,忽視了第二部分,如何佔領市場呢? 至於你說舊版Adobe應用軟體能適應今日視窗十。這是因為Adobe從一開始的軟體寫作就遵循模範大綱,而且他的軟體成為工業標準,其他廠商,甚至視窗規劃都要將就他的。視窗在製作過程中會給軟體開發商一些規範,大家都要遵循,否則他的軟體在視窗上就會有BUGs。Adobe被視窗認為是工業標準,當然發生衝突的可能性比較小。十六年前的Photoshop 7照樣在視窗7上面運作。原因可能在此。 *馮濟灝 朋友可以想想,以我的健康狀況,以及我他朝散髮弄扁舟的意願,怎會經營人氣呢。然而人氣對職場競爭與爭取支持有很大的關係。只要還在意自己和社會的關係,想成就事業,必須研究人性,更要經營人氣。那是很費勁的努力。 馮濟灝 一旦接觸外界的東西(Objects/Targets) ,在極短時間內就能在腦中形成全圖,以知識學習來說,能在腦中以最短的時間找到核心。這是一種天賦。天賦不完全靠學習的。無可否認學習形成經驗後,能強化天賦。拿柯文哲來講,他不具備這種天賦,一進入市府立刻就能形成整體了解,了解領導市府重點何在。所以他的智商僅僅是聰明,那是沒大用的。賈伯斯不然,他抓住用者的心理與軟體開發的核心,那是天賦,與他懂不懂電腦語言沒多大關係。轉過來講,讓柯文哲和賈伯斯同時學習C語言,柯有可能勝過賈伯斯,那種聰明僅為小用。他連這個世界極大,台大僅為滄海一粟都不知。最後結果當然是失敗。蘋果在賈伯斯死後,換了庫克,庫克沒有這種天賦,卻有專業訓練。蘋果逐漸衰退了。賈伯斯時代的蘋果極為厲害,他的軟體(APPs)都很小,售價便宜,每個軟體只能一兩個功能,讓用戶隨便摸摸就能使用。這種概念後來微軟也模仿了。我認為這就是賈伯斯的天賦。一個APP很便宜,累積成100APP時那可不便宜。蘋果OS框架透鼓勵很多開發公司搞這種軟體,相彰益得。朋友思考看看這種高人氣的搞法高明不高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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