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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吶的狂歡文化
2011/04/03 14:17:18瀏覽1279|回應0|推薦9

今年的墾丁春吶又開始了。
依照慣例,墾丁春吶是一個有陽光有沙灘有辣妹有音樂的好地方,總之,這個時段的墾丁就是台灣辣妹與正妹密度最高的地區。
當然,少不了的一定有張震嶽和MC HotDog,加上他們的經典代表作「我愛台妹」。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沒有辣妹沒有「我愛台妹」,春吶就不太像春吶。
當然,偶爾也會出現壞份子在當地販毒,所以,汙名化春吶的狀況就很難解了,總而言之,這件事情有警察處理,因此,只要去聽音樂不要吸毒就OK啦!
由於沒有意外的話,每年的春吶應該就是音樂加辣妹的狂歡嘉年華,外加新聞界與衛道人士針對毒品問題加以痛批。
所以,今年我還是把N年前寫過曾經刊載於報紙的意見再挖出來,看看今年和往年有沒有差別吧!

媒體近日報導墾丁音樂祭,主題大抵圍繞「比基尼辣妹」、「搖滾音樂」、「嗑藥轟趴」,及因天公作美,湧入墾丁的遊客數創新高,商家賺翻天。

不過,一些長輩對「墾丁春吶」都是負面評價,因為他們的觀念停留在警察與藥頭對決,及嗑藥狂歡的犯罪現場;不過,有些朋友參加後,認為只是去聽音樂,聽完後就回家,不像媒體報導的那麼誇張。

十三年前發起的春天吶喊活動,原只是給非主流音樂發表的空間,如今已成為規模龐大的商業音樂活動,不但使活動的原始發想變質,也形成一種精神領域陷入無秩序狀態的「狂文化」,難怪許多家長為此憂心。

而且,在墾丁國家公園內有這麼大規模的商業活動,及商人搶在國家公園管理規章實施前,就在園內購地置產,興建了不少大型度假村,使得商業行為與生態保育產生嚴重的衝突。

雖然春吶主辦單位大聲疾呼還原音樂的單純本質,但恐怕不容易,若停辦,商家也難接受失去商機,但墾丁的觀光、商業活動已糾結,更與生態保育衝突,問題不能不解決。

若要國家公園生態不受商業活動干擾,讓國家公園不致成為法治與文化的化外之地,使春吶不致脫序,非公權力無法達到,而且這也不是地方政府能做到的事,建議中央與地方政府須研商,集思廣益制定各方都接受的方案,莫再讓春吶變調。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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