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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張大春,我是阿魯巴宅豬!
2010/07/29 08:43:16瀏覽12676|回應45|推薦30

上圖:有圖有真相,又不小心上首頁了。

又一次補記:我現在才想起來,那則新聞局留言的問題出在哪裡了,原來新聞局職等不低的官員上班都在上網看部落格,才會想到要順手留言問一下張大春要不要來喝個下午茶,原來納稅人的薪水就是發給公務員上網亂逛花掉的。

這是補記:我已經很久沒看到這麼多回應了,真是難得的盛況。

針對這麼多回應,內容和砲轟張大春部落格的意見沒太多差別,我的回應如下:

1.我們從新聞的後續發展可以確定「卡門蔡」不是詐騙集團,畢竟,現在自稱檢察官或金管會的詐騙集團太多,誰知道這是不是自稱新聞局的詐騙集團?

2.既然自己寫了自己的官銜,又有官方正式邀請的管道與方式,就請用正式的官方邀約方式。能走大門的,請別走旁門。好歹,也是新聞局不小的官員。

3.王偉忠都在自己在X週刊的專欄爆料,說只要桃園機場新聞見報,交通部官員馬上打電話與他溝通,新聞局哪有可能找不到張大春的?難不成王偉忠接到的是詐騙電話?還是張大春被詐騙集團騙怕了?

4.不要忘了即便法國人的行程很趕,法國人的訪問可是有官方安排的正式行程,早應該要安排邀約指定名單的作家,哪有法國人趕行程,所以要我們臨時指定的作家去應召,這不是倒果為因嗎?

5.最重要的是這點回應,請看清楚這篇文章的標題,謝謝!

實在是沒力氣跟這麼多大同小異的意見耗下去,所以,您的意見如果還是跟砲轟張大春部落格的意見大同小異,您可以選擇不寫,或者直接到張大春部落格反應,因為張大春寫回應說,他雖然忙,但是,他還是有一點時間可以與諸君一聊,儘管我不忙,但是,我就是沒空回應這些意見。

--------------------------------以下是正文

昨天還沒被新聞界炸開之前,我剛好看到水果報,提到張大春的部落格,在對新聞局「卡門蔡」小姐進行不知如何回應的放炮。
昨天晚上想看媒體記者像嗜血鯊魚蜂擁而上的新聞,不小心忘記。
這是張大春部落格的網址,有興趣的朋友,請自行點閱:http://blog.chinatimes.com/storyteller/archive/2010/07/27/522231.html

仔細群眾在整個事件的評價,抨擊張大春貢高我慢的多,罵張大春不懂禮貌的公開留言多,罵張大春刁難新聞局秘書的多,總之,張大春就是一整個不對,沒什麼好說的,只差沒被公投處以五馬分屍以消眾怒。

以下轉錄新聞局的「來函照登」:
張先生您好:法國「華人世界」季刊主編Dr. Emmanuel Lincot於7月28日至8月1日訪台,期間他希望與具敏銳社會觀察力的作家見面,並特別提到了您的名字,希望與您就台灣民主特色、台灣認同,以及藝術家與知識分子在台灣民主、自由化過程中扮演之角色等議題請益。但由於行程緊湊,只有29日(本週四)拜上午9時以及當日晚間7時左右空出時間,所以很冒昧地詢問您是否願意接受他的訪談請求。我可以將他的簡歷資料等Email給您,郵址煩請賜告,謝謝。 Carmen Tsai 行政院新聞局聯絡室

就我個人的角度來看,張大春是頗具幽默感的說了「由於不知如何回應,且事頗倉促,只能立刻公告答之」。
當然,張大春也一再強調,他並非針對新聞局的小秘書,也不是個人情緒的問題。

老實說,我很同意這樣的說法,也很認同他的處理方式,畢竟,這整個事件牽涉的關鍵就是一個「觀感」問題。試問,台灣與法國易地而處時,不知道我們是不是也要忍辱負重?

整個新聞局留言看似恭敬,實際上卻是僚氣十足,簡單的說,新聞局官員的態度就是既然新聞局「提早告知」,你就有「義務」為國家「應召」。
拜託!今天如果張大春是「御用文人」養來幫閒的,那就隨時應召,也無需在部落格公開新聞局的「誠摯邀請」,而且還回覆對方「可惜我很忙,也很難叫到」。

而且,法國「華人世界」季刊主編Dr. Emmanuel Lincot點名張大春的理由是:「與具敏銳社會觀察力的作家見面,並特別提到了您的名字,希望與您就台灣民主特色、台灣認同,以及藝術家與知識分子在台灣民主、自由化過程中扮演之角色等議題請益」,在這個邀約裡面,法國作家的「點名」與「理由」是最關鍵的部分。

我認為,人家法國人既然會點名「具敏銳社會觀察力」的作家,人家法國人想了解知識分子在台灣民主、自由化過程中扮演之角色」,應該不會只是想找個新聞局刻意丟過來經常幫閑的御用文人隨便應酬哈拉兩句的吧!

其實,張大春這種很難「剃頭」的個性剛好符合法國人點名的條件。
我認為,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只能在既有體系或組織的權力之下為某種特定言行辯護,這根本沒辦法產生「具敏銳社會觀察力」,只能當個御用文人。

今天新聞局派出來聯絡的「卡門蔡」並不是民間企業的可憐小秘書,而是職等頗高的新聞局聯絡官,而一個層級不低的政府官員,不能以官方身分進行「正式」邀訪,我所謂正式的邀訪,是以老式傳統而且是官方制式的聯絡方式,例如:面訪、電話聯絡,畢竟,民眾所謂新聞局是國家的門面,不論再怎麼說還是個官,代表政府的官,豈能以「部落格留言」這種非正常非官方的方式進行邀約?第一次聽到有國家官員是用部落格邀約的,以後台灣當局領導人要和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溝通直接上胡主席的facebook聯絡就好啦!何必要透過海基會?

我個人前兩個月收到有人在部落格邀約吃飯,我收到留言還是去了,因為在於這位網友沒有我的聯絡電話,只能透過留言的方式留下他的電話,這並非我大牌,而是在連絡方式有限的狀況下不得不「從權」。

但是,新聞局主管業務部門應該有不少頗具知名人士的「聯絡簿」,以張大春的能見度,和他愛放炮的狀況,不相信新聞局沒有他的聯絡電話以便隨時向張大春「謝謝指教」一番。
不說別的,王偉忠在某財經週刊的專欄,對桃園機場的手推車抨擊過n次,儘管王偉忠在馬政府的眼裡也只有一項「手推車總管」的耍寶才藝,不過,王偉忠就在他的專欄點名說過,交通部大小官員在手推車新聞曝光後紛紛打電話向他「謝謝指教」,我才不相信新聞局沒有張大春的電話。
講難聽一點,張大春好歹出過書,請出版商代為連絡本人,也不是一件難事,起碼也尊重張大春個人的隱私,也達到「敦請」的官方尊重,不至於失了「國家體面」。
當然,也不需要動用到「新聞局公文」,針對張大春個人進行「國家徵召」,因為法國主編需要你張大春出面。

今天一個層級不低的新聞局秘書官,用不正式的「邀訪」方式,相當隨興的「邀請」,請搞清楚,既然在留言署名「行政院新聞局聯絡室」,那就代表官方,代表中華民國新聞局,能不能這麼隨興?這就不言可喻!
而且還強調法國人的行程很趕,要張大春配合,拜託!行程很趕又指定要見張大春,這種話不是矛盾嗎?既然來台行程很趕,行程也早有安排,那就早點約,今天會鬧出這種問題嗎?

如果隨興的配合官方的點召,這不是幫閒,這不是御用文人,不然是什麼?找來的人真的是法國外賓指名的「具敏銳社會觀察力的作家」?弄來一批患有軟骨症的幫閒清客「應酬外賓」要笑掉法國人的大牙?以為法國人不懂中文很好騙?賣鬧啊啦!

後來,張大春在7月28日上午近十一點的回應就說:
「於我究竟忙到甚麼程度呢?我忙到寧願跟諸君在此聊聊的程度。」
這真是一個典型的反諷。
諷刺的是公部門的僚氣沖天。
但也只是引來眾人對於張大春悍然拒絕應召,且不給官方面子的行為,相當不滿。還認為張大春擺架子刁難「小公務員」。

基本上,要是公務員層級很小,那就不能怪他沒見過世面不懂事,只能說這個國家進用人員做的訓練太差,丟了國家體面。
要是公務員層級夠高,還這般不懂事,那就要怪這個國家到底進用什麼人才?
但是,更為可議的是,如果公務員對於小有名氣的人都能這樣呼之即來,揮之即去,那麼,對於小老百姓的態度就可想而知了。
更進一步的去想,既然有這樣的公務員,那麼,整個公務體系究竟出了什麼樣的毛病?
會有這樣的公務員,那,上司是什麼樣子也就可想而知了!

與其去罵張大春,不如好好想想,究竟這個國家是出了什麼毛病,沒有人去檢討一整個公務體系已經散架,邀約只打個官銜,而且還是使用官銜在非正式的方式邀約,還要老百姓「隨時應召」,那就不是像六輕只是王永慶不在而螺絲鬆掉這麼簡單。

既然大公務員也可以如此僚氣十足,那麼,我作為人民頭家,我也想邀請我的公僕,這就是我的公開留言:

馬先生您好:我這週末有點空閑,想陪陪我媽,而我媽說他特別想要跟馬總統握手聊天,希望馬先生陪他去看電影,也請馬總統多聊一點上任後的辛苦,還有平常long stay的點點滴滴,但我媽比較早起,請你週末這兩天來我家和他會面懇談。不過,不用太拘束帶TIM禮物,也不用傳真簡歷資料給我,我媽說他也歡迎你來我家long stay,你不用帶寢具,我會把我的床位和枕頭棉被借你,謝謝。 一品老百姓兼人民頭家  宅豬

2010/07/30  聯合新聞網首頁新聞頭條區網評

2010/07/30  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

2010/07/30 《部落格名嘴》電子報焦點網評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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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文凡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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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過來道歉
2010/08/04 15:05

慚愧慚愧

Marvin剛剛才發現這篇文章上了電子報 , 本來打算今晚過來告知一聲的 , Marvin的資料就是從您這裡看到的 , 真是抱歉 ~~ 應該提前來告訴您 ~~

 

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10-08-05 04:48 回覆:
實是愧不敢當,然先生大文,遠勝我多矣.

right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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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回应
2010/08/03 14:09
太多正式的邀約都是從非正式開始的。  致於事先以電話或以電郵"詢問"張的"意願"根本就不是問題, 因為它們都是現代人的很普遍連絡工具, 以此做為不尊重之藉口,嗯, 只有兩個字可言, "矯情"。
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10-08-04 03:02 回覆:

既然是非正式,那就不要打上自己的官銜啊!

不是非正式嗎?又何必用官銜?

是誰矯情呢?


Albe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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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想法
2010/08/02 09:44
樓主回文請我再看補註三點,看完後有些想法

1. 因為新聞局該公務員實在沒有正式的聯絡方法,所以聯絡中時,中時提供部樂格,該公務員在留言中留下部門及官銜是很正常,該公務員在留言中也請張大春告之EMAIL以便寄上資料,就很明顯表示這位公務員連張大春的EMAIL都有

2. 如果張大春要正式邀請,大可請回文請對方正式邀請並補上相關資料,沒必要小題大作

3. 新聞局有林偉忠的電話,不代要有張大春的電話,如果張大春因為新聞局沒有他的電話而大發脾氣,那是另一件事

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10-08-02 12:18 回覆:

新聞局沒有張大春電話,所以就在部落格留言,真好的理由,我想您應該沒有把我的文章看完或看仔細,相信您也沒看到我文章的最後一段.

就像您的邏輯,我也沒有馬先生的電話和聯絡方式,我也很誠懇的邀請他到我家玩,這就是模仿新聞局的邀約方式.

最後,您的第三點,我不確定什麼是新聞局和林偉忠,這是什麼東西,跟我的文章有什麼關係.

有這種新聞局,難怪有這種民眾.


fl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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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
2010/07/31 15:38
我早就說銀老是個笨蛋        不信嗎     請看http://blog.udn.com/fligh/4273237

Alberthk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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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想法
2010/07/31 14:50
如果樓主轉貼的新聞局給張大春的留言沒有錯,那我覺得張大春不是腦袋灌水就是吃飽撐著,實在看不到有國家應召和官僚在那,整個留言都很客氣把原委說得很清楚,連半強迫的意味都沒有,實在不知道張大春是抓狂什麼?

錯是錯在新聞局沒有張大春的手機、電話、EMAIL或地址以便登門拜訪吧.....


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10-08-02 01:41 回覆:
請見前述補記第1.2.3點,謝謝!

right on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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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men Tsai 真是有眼不識泰山
2010/07/31 09:41

請別告訴我, 張大春是如此的自悲又是如此的自大。

明明是代為〝詢問〝, 卻硬要說是被中華民國新聞局〝叫到〝 去 〝應召〝﹔ 明明是Dr. Emmanuel Linco 提及張大春的大名, 卻偏要說成被中華民國新聞局〝點名〝, 藉機延伸出〝國家徵召,義務,隨時應召,應酬外賓〝 等不堪之詞。

通常, 對有身份地位的人, 禮貌上先以電郵或電话詢問試探意向, 然后再發正式邀請, 是常態的邀請行為,如果張大作家認為以他的身份,不屑直接接受Dr. Emmanuel Linco的邀約, 非得國家請求他不可, 張大春大可明說, 請他必須馬政府禮賢下士, 三顧茅蘆, 正式行文不可, 何必拿著雞毛當箭令, 捅個天大的新聞, 免費為自己做廣告, 自台身價。 

本來在下孤陋寡聞, 有眼不識張大春是什麼東東, 現在總算大開眼界, 原來台灣的大作家是如此德性, Carmen Tsai 真是有眼不識泰山, 這可是兵家碰到了酸秀才, 馬桶沒蓋子, 算中華民國新聞局出門踩到屎, 自認倒楣吧。 

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10-07-31 12:43 回覆:

我說過,公務部門可以打電話邀約,就是一定要用"非正式"的方式邀請,失禮在先,要怪誰.

就像我,說說自己的感想,就被眾人扣個屎盆子,有理說不清,比中華民國新聞局更倒楣.


成楚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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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多言
2010/07/31 08:50
rxau 拍攝的 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 
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10-07-31 12:41 回覆:
說的好,正是要你放下它,不必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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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蠅眼中, 一坨糞遠看就像座山
2010/07/30 16:37

版主如果認為張大春比王偉忠有名, 我想我們已經沒有再討論的必要了. 我沒辦法阻止一隻倉蠅去欣賞一坨糞. 我說蘋果香, 你說橘子酸, 這種沒交集的討論是在浪費時間. 我的一堆疑問既然你無法回答, 就不應該野人獻曝想幫張大砲發聲. 只是我個人很好奇, 這樣的筆才, 貼的文也能上UDN電子報的頭版? 看來要換看別家有內容一點的電子報了.  馬屁, 記得要拍對人拍對地方,  像張大春那種有風骨的作家, 小心馬屁沒拍好, 拍到馬腿反被狠踹一腳. 版主, 祝你早日大紅大紫.......

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10-07-31 04:40 回覆:

感謝您的惱羞成怒!

我只能說,您還是沒搞清楚狀況,既然中華民國的交通部可以主動打電話跟老百姓溝通,新聞局沒道理做不到,既然您不能相信中華民國的公部門能把身段放這麼軟,我只能替職等更高的許多交通部官員感到惋惜.

最後,把您的臨別贈言,原封不動送還給您,感謝您的盛情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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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走遍天下
2010/07/30 16:09

版主, 你第二點講的正是我要問的, 為什麼香港政府一樣在部落格留言, 一樣留官銜, 為什麼張大砲沒開砲? 柿子挑軟的吃嗎?

第三點讓我覺得啼笑皆非, 拿王偉忠的知名度來跟張大春比? 你乾脆拿馬英九來跟鄉公所的主秘比算了.

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10-07-30 16:17 回覆:

王偉忠不夠名氣啊?那我也沒辦法了,就像你要拿馬先生跟鄉公所主秘比,就是你要的OO比XX的道理,

真要講道理,請你注意:中華民國交通部可以,為何中華民國新聞局不可以?是不是新聞局也挑軟柿子吃,交通部就不敢?

先比完中華民國境內,再去比香港吧!別把交通部不當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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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民進黨支持者, 但我是台灣人
2010/07/30 15:50
我純粹就事論事, 請不要口出惡言把不同意見的人都罵進去, 如果張大砲不是自視甚高鄙視台灣人, 為什麼同樣的邀約留言, 不見張大砲開砲? 給我一個滿意的答案嘛. 不要學版主只挑好回答的回, 既然想幫張大砲說話, 就針對版友提出的質疑一一回答. 大家要的只是一個理字.
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10-07-30 15:59 回覆:
請看最前面"補記"的第2點和第三點.我講理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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