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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8 20:57:48瀏覽1979|回應0|推薦11 | |
米奇艾爾邦應該是全世界最會講故事的人之一。 他在「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書中,把老教授墨瑞的臨終故事寫得讓人感動落淚;「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中,虛擬的艾迪舅舅死後回顧一生遭遇也讓人低迴再三。個頭不高,簡單穿著休閒服,米奇受訪時總是專注聆聽;從他說故事時十分投入的語調神情,不難感受到為何他書中的故事如此迷人。 他前一陣子來台演講,七百個座位的演講廳坐滿,聽眾有提著公事包剛下班的上班族,也有背書包穿制服才下課的學生,更有銀髮年長族群。米奇手舞足蹈、唱作俱佳把書中的故事說得讓台下聽眾著迷。他也半開玩笑半認真向聽眾保證:絕對不會有「最後十四堂星期『三』的課」出現。 他說故事的本領來自從小生長的大家庭,在餐桌上大家你一言我一語地大聲交談,「如果講得不夠有趣、精彩,別人就會叫你一邊涼快,轉頭去聽更有趣的話題」,米奇說他從小就練就了迅速切入重點,並把故事說得有趣的本事。 國中時米奇暗戀一個比他年齡稍大的女生,每天坐地鐵上學他都對著這個女生說故事。有一天,小女生對他說:「你真的好會說故事哦!」小米奇不禁心花怒放。 雖然後來他沒有因為會講故事而追到這個女生,但說故事成了米奇這輩子最重要的工作。他從小立志畫漫畫,也學鋼琴、玩樂團、寫歌,最後成為一名記者寫報導,他說,無論透過漫畫、寫歌詞、寫報導,不同的嘗試他都只做一件事:說故事。 當他還是廿出頭歲的小伙子時,身邊同年齡的人都在寫小說,但他認為自己的人生歷練還不夠,「沒有去過巴黎,怎麼寫出巴黎的故事?」他如此形容。他透過記者的工作機會,看遍世界各地、經過上萬次採訪,接觸了各種不同的人物、累積了無數的故事,當這些故事在腦海中發酵後才成書。對他而言,這是「先用眼再用口」的過程。 「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剛出版時,米奇還是一個體育記者,他有些擔心,怕有球星看到書後會笑他:「哈!你在書中哭得好慘!」他的經紀人想了一下要他放心:球星應該不會看這種書。這本書的確沒有一開始就熱賣,但成名之後,不少出版社約他出「最後十四堂星期『三』的課」、「星期四的課」……。 「我絕不會因一時成功,為了賺錢而做這種事」,米奇說,「墨瑞教授也不會允許我這麼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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