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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本逐末-麥加朝覲之旅8
2011/12/29 09:07:40瀏覽534|回應0|推薦19
《當我看到這本書裏指責所有畫家與彫刻家都是該下地獄的壞人時,我才知道這本書是如何的偏激,沒想到作為畫家的我竟然是一個每天都在犯罪,而且是必下地獄的大壞蛋…》

我的畫

10/28  有位團員向團長反應,為了確認朝覲一切無誤,被真主接納,要親眼確認自己的獻牲宰殺(紀念亞伯拉罕奉命宰殺兒子獻祭,真主以羊贖之的故事)。吉米因為有過朝覲經驗,早上團長問他該如何?其實,想想,幾百萬人都要看他自己的羊,根本是不可能,只有「信任」是唯一選擇。吉米為求正解到對街詢問處去問。在聖寺附近有許多詢問亭,裡面有依斯蘭學者坐鎮回答各種問題;當然,也可電話詢問。答案正如所料。

入沙國每人必須在入境後繳美金120元的牲口費給沙國朝覲部,一人一隻羊或六人一隻牛或駱駝,在正朝Hajj後宰牲分送窮人。一般說來沙國是聖地所在國,有著為Hajj不可不為的重責大任。古時,朝覲者親臨宰牲,肉食就地分送在地窮人,後來朝覲人口多到幾百萬,牲口也到幾百萬,麥加城內已沒這些多窮人消化肉食,於是有了統一由沙國朝覲部宰牲、冷凍、裝罐,分送世界各地窮苦地方。
「我確已賜你多福,你應當為你的主而禮拜,並宰犧牲。」古108章1,2

依布列斯(魔鬼)和壞精靈乃潛伏的教唆者,阿語用waswasi,如耳語般用些無關緊要的小事干撓,挑撥,讓人心神不寧,而忘了意正心誠為主禮拜。
「你說:我求庇於世人的主宰,世人的君王,世人的神明,免遭潛伏的教唆者的毒害,他在世人心中教唆,他是屬於精靈與人類的。」古114

想起晨禮時我也陷入這一陷阱。昨夜沒睡夠,迷迷糊糊作小淨。到禮拜時,心中老懷疑好像忘了洗腳,小淨沒作好,心想上主會接納嗎?而沒專心禮拜。


和吉米說這事,吉米說上主是看你的舉意。要是在無水處,趨向清潔地面,用土摩臉和手也算數。古5章6「真主不欲使你們煩難,但他欲使你們清潔,並完成他所賜你們的恩典,以便你們感謝。」依斯蘭應是一個讓人容易而自然的宗教,不要因煩難而被嚇跑。

今天週五是所有穆斯林必須參加的中午主麻清真寺禮拜,正如基督徒的週日早上教堂禮拜。也就是說今天所有麥加城的住民會和朝覲者一起擠入大清真寺作禮拜,那種人山人海可以想見。我們早早提前一個半鐘頭走去清真寺,本想走上三樓陽台,結果在入口50公尺的地方就被軍警給攔下,說裏面已經客滿。我有點膽怯,那我想就在宿舍樓下路邊作禮拜好了。
吉米說:「這樣也好,穆聖並不要求女子在週五參加清真寺禮拜,還更希望她們在自己的臥室裡作禮拜。」
我問:「為什麼?」
「穆聖大概不希望女性在人潮中受擠吧!。」吉米說
吉米留下我,又擠入大寺的人潮。

回到宿舍,我拿起團友給的一本書有關「穆斯林可以作的和不可以作的」,才看了五分之一,就看不下去,越看心理越往下沈,裏面寫了一大串以前從來不知道的禁忌。書中主要是以《Hadith聖訓》《Sunnet聖行》–穆聖過世一百多年後蒐集的穆聖言行為依據。

裡面寫穆斯林不可作整容手術,因為人不可改變上主恩賜的面容;不可搽指甲油,因為小淨無法洗到指甲縫;不可用左手遞物,因左手不潔;女子不可穿長褲,必須穿裙子,因不可女扮男裝;不可展示人物與動物的照片圖像和雕像在屋內,因為天使們看到人物與動物的照片和雕像,拒絕進入屋內守護….


當我看到這本書裏指責所有畫家與彫刻家都是該下地獄的壞人,因他們膽敢學上帝造像,我才知道這本書是如何的偏激,沒想到作為畫家的我竟然是一個每天都在犯罪,而且是必下地獄的大壞蛋…

一千四百年前的阿拉伯曾經是一個偶像林立氏族部落社會,為了嚴格鎮守真主唯一,先知穆罕默德極為嚴厲地掃除任何可能的偶像崇拜,嚴禁有任何人物與動物的圖像,當時的蒙昧時代確是有其不得不為之的紀律。時至今日,任何穆斯林都確認真主唯一,不可能會將人物的照片或雕像膜拜。在聖城許多公眾地方不是也懸掛了許多沙烏地開國國王阿布杜拉奇斯,和國王阿布杜拉與王儲的大幅照片?

我想起阿富汗的神學士,他們連歌唱與音樂都絕對禁止。穆聖妻子艾依莎去參加婚宴,穆聖還要她帶著鼓手去唱歌。可見很多戒律是後來某些人為訂立,讓伊斯蘭變成刁難不易,然後讓自己變成像聖經裏的法利賽人,抱著教條主義食古不化。在古蘭經裏面從來沒有出現過禁止歌唱與音樂。人與動物的自然本性裏就有音樂的節奏性,伊斯蘭就是按照自然而行的,怎麼可能會禁止。而畫家與雕刻家其實都是以歌頌讚美造物主與大自然的美為終極目標,這是一種藝術家對真主的歌頌與祈禱,何罪之有?

我對這本書非常感冒。就整容手術來說,當一個人生下來有先天缺陷例如裂顎,或是鷹鉤鼻,為何不可修補整容,讓生活更容易?1400年前指甲油並沒有發明,上主是希望我們每個人都以清潔美麗與自信生活在世間,如果乾乾淨淨地洗淨身體,再塗上指甲油,不就已經隔絕了骯髒?上主給我們健全的身體,每一個器官與肢體都有著它的作用,左手當然與右手同等重要。長褲在今日世界來說,已經變成一個方便舒適的衣著,根本就不會因為一個女生穿著長褲就像男生。寫這書的,真該來開羅街頭看看!

在中東各國住了二十多年,我沒有遇到被男士拒絕握手過。在埃及,絕大多數男女互尊互重,握手自然自在。但據知,埃及是有少數基本教義派的男人認為與女士握手後身體變成不潔,必須作小淨。我認為,當握手早已是一種國際禮儀的尊重與禮貌,不與女士握手讓我覺得有點奇怪。

盡信書不如無書。我困惑地與吉米討論,他給我的結論是這書是有些偏頗,100頁裡寫穆斯林可以作的也許只2頁,其他98頁全是不可以作的,讓依斯蘭變得困難讓人退避。穆聖生前為了怕與天啟古蘭經混淆,禁止弟子記錄他的言行。在穆聖去世一百多年後才有人開始編纂,難免有一些記載穆聖的Hadith聖訓,Sunnet聖行是混淆偽造的。以前吉米就常說依斯蘭的生活規範最簡單了,因為上主是按照自己最美的形象而造人,人們只要依良心自然而行,覺得良心不安就不要去作,就是這麼簡單。

古2章185「真主為你們求容易,不為你們找困難。」
依斯蘭應是一個讓人容易而自然的宗教,不要因流於形式煩難而被嚇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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