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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9 21:32:29瀏覽1651|回應0|推薦6 | |
前言 日前去一家頗具規模的電子公司解釋健康檢查的報告內容,一位同仁抱著數個牛皮紙袋、一臉焦慮地在我面前坐下,唉聲嘆氣地述說自己的故事。 「醫師!我的癌症指數超過正常範圍,怎麼辦?」邊說邊從牛皮紙袋拿出我們醫院寄發的健檢報告,接著說「我家兩個小孩,一個五歲、另一個才三歲,如果我得了癌症,他們怎麼辦?」我翻開報告,瞄了一下所謂的異常數值,正準備稍微安撫他一下,卻見他從其他牛皮紙袋依序拿出四本其他院所的健檢報告「因為我沒有甚麼特別的症狀,想說…會不會是機器的誤差,又跑了四家健檢中心檢查,結果只有一家正常,其他三家也都異常。如果真的有,怎麼辦?」「李先生,從我們醫院檢測的數據來看…」「我還看了門診,三家醫學中心!諮詢專科醫師,他們都說有可能,叫我要定期追蹤。那我不是完了嗎?醫生,怎麼辦?」 李先生的惶恐全寫在臉上,相信很多人有類似的經驗,在夜深人靜時暗自垂淚,自問著:「怎麼辦?」希望能透過這篇文章,減輕大家心理上的負擔。 腫瘤標記異常 ≠ 罹癌 雖然從1982年開始,惡性腫瘤就一直蟬聯國人十大死因第一名,「早期診斷、早期治療」的次級預防觀念也早已為醫病所接受,甚至每年都有數個大型的腫瘤標記研究在進行,但學界努力至今,大部分的腫瘤標記還是無法同時具備「高敏感度」和「高特意度」的優點,所以被建議用於一般篩檢的腫瘤標記少之又少,而多用於評估癌症的預後、監控癌症治療的效果、偵測癌症的復發或轉移,至於診斷方面,則停留在輔助的階段。 簡言之,健康檢查時發現腫瘤標記異常,無法診斷為罹癌,只能說有罹癌的可能性。針對不同的腫瘤標記,臨床醫師會搭配症狀、血液生化檢查、影像學檢查作進一步評估,除非確診或高度懷疑,否則不會冒然治療,當然也無須過度擔心。那到底何時該做腫瘤標記的檢查?結果異常時又該怎麼辦呢?以下就常見的腫瘤標記作整理及介紹。 攝護腺特定抗原(prostate specific antigen, PSA) 國家衛生研究院建議我國50歲以上男性,每年應接受例行肛門指診及PSA檢查,若家族中有攝護腺癌患者的人,應從45歲便開始進行每年例行檢查。若此兩者檢查中有一異常者,就要接受經直腸超音波導引切片檢查。對於治療後之攝護腺癌患者,建議前5年每半年追蹤一次PSA,若無異常,之後每年追蹤一次即可。 癌胚胎抗原(carcinoembryonic antigen, CEA) 不適合當作第一線篩檢或診斷的工具,但良性病變較不可能大於10ng/mL。此外,它是大腸直腸癌病人治療後追蹤復發的利器。美國臨床腫瘤協會建議腫瘤分期第二、三期的病人每2~3個月要追蹤一次CEA數值,且至少持續追蹤2年,若數值異常,就必須以影像學檢查腫瘤是否復發,或者出現轉移的位置。 CA125(cancer antigen 125) 不適合單獨用作卵巢癌的篩檢工具,但合併超音波或婦科檢查作為輔助診斷時,特意度和陽性預測值會大幅度增加。因此,建議有卵巢癌家族史及停經後的婦女,每年做一次婦科超音波及CA125的檢測。對於治療後之卵巢癌患者,建議每3個月追蹤一次CA125,至少持續2年,之後可視情況減少。 甲型胎兒蛋白(α-fetoprotein, AFP) 不適用於一般大眾篩檢,但對於高危險群如:B型肝炎帶原者、非酒精性肝硬化患者、慢性B/C型肝炎者,常併用腹部超音波作為肝癌篩檢,若AFP大於500ng/mL則多為肝癌所引起。對於接受治療的肝癌患者,若AFP在治療後未下降至正常,或下降時間超過7天,則表示治療失敗或已有遠處轉移。 乙型絨毛膜激素(β-HCG) 不適用於生殖細胞瘤的篩檢,但合併甲型胎兒蛋白(AFP)可作為部分低分化型生殖細胞瘤的輔助診斷。對於生殖細胞瘤的復發,其監測效果優於AFP,一般建議治療後第1年每2個月追蹤一次,之後每3個月追蹤一次。 CA199(cancer antigen 199) 不適用於胰臟癌的篩檢,但如果病人有黃疸再加上CA199數值大於1000U/mL,則陽性預測值可達97%。 結論 介紹了以上這些美國藥物暨食物管理局(FDA)較為認可的腫瘤標記,其中只有攝護腺特定抗原被建議作為一般性的癌症篩檢指標,更遑論其他FDA尚未推薦的腫瘤標記。換言之,如果因為缺乏正確觀念或是自己個性「愛操煩」,使面對異常數值時陷入無謂恐慌,那不如只作定期的一般健檢,不要再自費加作不必要的檢查。 另外,目前政府提供的免費癌症篩檢包括乳房攝影檢查(45-69歲婦女、40-44歲二等親曾有乳癌家族史之婦女,每2年1次)、子宮頸抹片檢查(30歲以上婦女,補助每年1次,建議婦女們每3年至少接受1次)、糞便潛血檢查(50-69歲民眾,每2年1次)、口腔黏膜檢查(30歲以上嚼檳榔或吸菸者,每2年1次)等4項,這些才是國人應該積極去做的癌症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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