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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9 10:42:14瀏覽4031|回應3|推薦37 | |
在國際社會,實力是真的,吹噓是假的。 文化創意產業也很弔詭地,將民生議題與文化認同結合在一起,也是一種「我們應該順著自己的生活習慣與傳統文化來設計、生產相關商品」的概念,有「認同感」的意涵。這幾年鼓吹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同時,台灣人忽然發現:我們好像沒有發揮自己的「文化實力」。 國際化難道是一張「東方模仿西方」的單程車票? 吃滷肉飯與吃漢堡是兩個不同文化認同的消費模式。 換個角度想,一個美國白人,會想吃滷肉飯嗎?美國漢堡賣到台灣,台灣人接受,為什麼台灣人不賣滷肉飯給美國人?或者為什麼美國人不容易接受滷肉飯? 深層一點想,台灣人有在美國或其他西方國家砸錢努力行銷「滷肉飯是一種休閒飲食生活文化」的廣告嗎?台灣人有像麥當勞那樣瘋狂地撲天蓋地投資數百億資金來做廣告嗎?沒有,台灣人有苦幹實幹的實力,但似乎沒有像歐美行銷吹噓騙人的能力。也因此,台灣文化創意產業再怎麼鼓吹,瓶頸就是「文化霸權」掌握在西方國家手上。 換言之,因為外國人「創造」馬克杯的造型,於是我們的文化創意產業在馬克杯的造型設計上努力。因為外國人「創造」西裝,於是我們的服裝業在西裝上搞花樣,我們不會在清裝、唐裝或漢文化的服裝上創造新奇的爆點,因為大多數人買西方人設定的服裝格式。 若說「不要形式主義」,那到倫敦,看到整個街景,真是「形式主義」的極致,一排房子長得一模一樣,他們很講究空間協調性,而且也堅持他們自己的房屋格式。他們非常地「形式主義」。 提到流行時尚,如同前面Nothing Special的留言(上一篇),這是強國、甚至歐洲貴族才有定義流行文化的權力,歐美媒體一面倒地為自己(白人國家)吹捧塑造出「時尚」這個意識型態,它貫穿電影及媒體工業,讓西方美學及服裝款式(如西裝、洋裝)主宰整個市場供應鍊裡。早期台灣製造的出口品,也是洋人定義的款式與格式,一點都沒有台灣人生活習慣的影子。 於是,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刺激了這一塊空白,於是興起一股「尋找台灣風格」的過程。當然,說的人多於做的人,甚至說的人自己也沒買多少「具有台灣生活文化與風格」的設計商品。畢竟,這種創新,要做,不難,但要賺錢,很難。多數人(包括台灣人)選擇比較容易的賺錢方式,也就是幫西方人做他們想要的東西,賺勞力代工錢。至於「台灣之光」,就因為有少數的台灣人不畏艱難地去實踐他們的理想或夢想(依然是西方人設定的產物及遊戲規則),在國際上被看到時,大家又來一窩瘋地讚美。這是一種自卑與自大糾結出來的讚美,但這也是西方文化霸權下的無奈。 但話也講回來,要玩籃球、高爾夫球玩到拿國際比賽冠軍,才會被西方媒體吹捧;但玩具有漢文化特色的扯鈴、踢毽子,也無法被西方媒體讚美(了不起當雜耍特技這種花邊新聞),因為西方人不玩這些東西,他們不會把這種看不懂的東西放在媒體上宣揚(一次的驚喜就夠了,其他時間排給自己人玩的遊戲)。當然,他們厲害的地方在於能將自己的遊戲「產業化」,利用商業行銷的優勢,將各類休閒活動賦予「賺錢」的功能,於是各類比賽、評論紛紛出籠,由遊戲者、評論者、觀眾建構出一個完整的休閒產業體系(通常媒體扮演相當重要卻有點「影武者」的角色,大眾最後是「看」著媒體批評這些「商業化」的遊戲,卻忘記自己「看」的媒體是重要推波助瀾的黑手)。 中心與邊陲的差異,就是如此,有形無形,都有這種二元性。邊陲地帶永遠被中心地帶所宰制,且扮演著「供養」中心地帶的功能與角色。後來在倫敦市集裡體悟到這關係後,原本的不平衡也就稍微釋懷些。 畢竟,誰會在士林夜市販售「具有泰國文化意義」的商品?若有,你願意花多少錢在士林夜市買「非食物類」的商品?同樣道理,倫敦創意市集基本上概念與文化生活上與台灣的「夜市文化」差不多,市集裡永遠有小吃食物、服飾、生活用品等各類屬性的商品。只是呈現的視覺效果不太一樣,且倫敦的市集早期是比較有專門的領域,如皮件、古董、另類服飾等。他們早期的特質,其實跟台灣的夜市一樣,就是「便宜」。後來媒體炒作,某種程度可以說是一種「中產階級化」,帶動商品價格、房屋價格或攤販價格也提高,最後貧窮的人被淘汰掉,整個地方被新建築佔領,又一幅有閒階級的景象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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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