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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7 19:28:14瀏覽918|回應3|推薦35 | |
「搞懂生活,讓你樂活。」王淑麗小姐在節目的宣傳廣告裡這麼說。 常常在電視、報章雜誌、書籍,或者網誌上,看到那些很休閒的人們說出這句話:「這才是真正的生活哪!」我們系上一位鑽研休閒的老師,曾在課堂上指出,人的時間大約可分為兩大部分:覓食謀生、無所事事。而現在風靡台灣的兩大休閒論述:美食醇酒、觀光旅遊,事實上,就是在「無所事事」的這一部份時間當中進行的,然而,以描述這兩樣東西之細節著稱的人,我會以「休閒評論者」稱之。 網路城邦裡面,多的是這樣的評論者,我熟悉的人有:Das Reich、NY220、O太太、好命公主、克拉拉、黛比,這些人的網誌有一個共同特色:圖比字多。或許,要描述一個旅遊景點、一個美食天堂,圖片的鋪陳,真的會比文字的敘述要來得傳神吧!也正因為,休閒(特別是旅遊、娛憩)在台灣的重要性與日俱增,所以,無論是在部落格領域也好,一般報章書籍雜誌也好,旅遊性文章總會吸引多數讀者。 但是,相對於大洋洲或拉丁美洲的國家而言,台灣的生活步調是相當緊湊的,儘管有人認為,南部的生活步調比北部慢,或者東部的生活步調比西部慢,又或者,鄉村地區的生活步調比都市地區慢,但整體而言,台灣算是世界上,生活「很緊張」的地區,像是一位跟我父母很熟識的阿姨,便表示夏威夷的生活步調,比起台灣和美國本土而言,都要慢許多,連擦個餐桌,都要花上十幾分鐘的時間。 最近文化圈熱烈討論的「樂活」或「慢活」,我想,大概就跟這種緊湊的生活步調有關吧!系上另外一位老師曾提醒道:「若要研究休閒,則必得對此概念多加留意。」只是,我認為以現在台灣社會的生活步調來看,「樂活」或「慢活」觀念的宣導,大概會是對牛彈琴、成效有限,因為,多數台灣人「工作時間」仍然多過「休閒時間」,而且,其休假的時數,跟歐美先進國家相比,仍是相當少的。 本文建議,若要宣導這種觀念,得先設法調整上述兩種時間的比例分配,其方法有二。第一,以工作為樂,把工作當成休閒,不過這恐怕不容易;第二,「勞動政策」與「休閒政策」多加配合,以台灣來講,農委會、觀光局和勞委會,是有必要在這個議題上取得共識並合作的。人要樂活,得先要有集中的、充足的休閒時間,網友「黛比」、「好命公主」和「克拉拉」,或許就是休閒時間豐足的人。 「樂活」這個概念,其意義無非就是:活得快樂。而要活得快樂,累積足夠的休閒時間是必要的,此外,還有一點很重要:休閒項目也必須加以選擇。美食、旅遊和電影之所以讓人快樂,是因為它們都令從事者獲得「體驗」的機會,換言之,在我看來,它們都是「體驗性休閒項目」。我個人的旅遊經驗並不豐富,只去過東北角、福隆、墾丁、九份-金瓜石、山東、香港、日本、關島、美國加州等地。 這麼簡單且平常的一個概念,卻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被台灣熱烈討論著,可見,台灣社會的民眾,已經和「快樂」這個詞疏離很久了,不然,如果本來就很快樂的話,那再提出「樂活」這個概念,就不會引起那麼多討論了。在我看來,樂活的方法是知易行難,因為,台灣的生活步調和休閒時間,要放慢與增加太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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