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而言,一提到電影,就會立刻想到喜滿客、華納威秀、東區全球影城這三家戲院…
最近,一位朋友寫了,他去金馬影展看試片的心得給我看。我看了以後,說了這麼一句很是批判的話:「你這等於是壟斷了電影的詮釋。」現在想想,其實他的觀點,在所有的影評當中,算是深入的。換言之,多數人在看完電影之後,都只會就個別的生活經驗來陳述心得,或是描繪,那暫留於心中的感覺和氛圍。
其實,電影的詮釋,無論專業影評人的觀感,或是像我這種門外漢的淺見,都只是某個特定領域的知識,和社會生活經驗的再生產,沒有什麼好或不好的分別,正如我現在所要採取的論述立場一般,這些,都只是這個「電影結構」當中,其行動者對於自身觀賞行為、以及電影所衍生的「氛圍暫留」之現象,所進行的反身性思考罷了。簡言之,我比較關心電影及電影欣賞所包含的社會意義。
就微觀的角度來看,電影的欣賞,是一種以偶發性群眾為主體的集體行為,換言之,進入戲院之前,大家都只是所謂的「陌生人」,然而,買好電影票、坐入觀眾席以後,原本互不相識的行動者,就全部進入一個以建構群眾為特長的時空當中,與卡漫展、資訊展不同的是,電影院的觀眾,沒有與表演者或同行者互動的機會,這群人只能靜靜地坐著,成為這個時空底下,幾近無聲的群眾。
雖然沒有互動的機會,但電影院內的群眾,卻仍能察覺彼此的存在,只是,這群行動者都把心力凝聚在一個共同的行動目標上─欣賞眼前正在演出的明星互動,因此,儘管電影院是一個公共空間,但對個別的行動者而言,它卻因受到電影氛圍與群眾情緒的影響,而再生成一個可以容納親密行為的私密空間,這也就是為什麼,許許多多的情侶,會以戲院的放映室作為約會親熱的場所。
然而,從宏觀的角度來看,電影觀賞卻又有著「大眾」的特質,在台灣社會,看電影幾乎成了每個都市居民的主要休閒活動,尤其在連續假、寒假、暑假、春假的期間,電影院更是人山人海,而電影欣賞的相關活動,如試片會、首映會等,更是吸引了電影的愛好者,這同樣也是整個電影結構的一部分,同樣也是一種群眾型集體行為,不過,這個時空底下的行動者,卻多了神格人物的著迷情緒。
除了社會意義之外,電影欣賞也有消費文化方面的意義,這方面我雖然不是專業,不過就我個人的觀察,電影院有一個和百貨公司很像的特質,這個特質,就是我前面提過的氛圍暫留,說到這點,我就想到張小虹女士所寫的《百貨公司遇見狼》,仔細想想,那裏面有關百貨公司對行動者心靈結構之作用的論述,跟電影院還真的有幾分神似,步出這兩種場所的當下,身心都可能會不一致。
詳言之,你我必定都碰過這種狀況:當你剛走出百貨公司,當你剛離開電影院的時候,在你的腦中,都還存留著,那個地方的裝潢、擺設、氣氛、陳列展示品(如影片播放、專櫃、電影海報)。可是,大約過了一天之後,這種暫留的氛圍就會消失;但還是有些人,會不時模仿電影人物的肢體動作和對白,甚至,會因此而開始崇拜某演員,所以對演出者而言,電影也有「品牌塑造」的作用。
以此,如同其他商品一般,電影欣賞也變得越來越講究時間與空間所帶來的感受,越來越講究能帶給觀眾什麼樣的知覺體驗。因此,現在的電影院,不再如同早期那樣,只由一面大布簾、幾張木凳子、一台老式放映機組成,而是以各種具有擬像操弄、象徵符號之理論性思維的裝潢構成,如製片公司的商標、電影明星的海報,以及最近的擬人蠟像,只是,票價也就變得比從前昂貴許多。
電影的欣賞,就觀賞的行為而言,並沒有「是否符合社會規範」的問題,真正讓它毀譽參半的,是電影的劇情內容,會有社會模仿效應的疑慮,因而也間接替它帶來社會規範的衝突。本人已經好久沒看電影了,現在總覺得,電影推陳出新的速度越來越快,或許是因為,喜歡看偶像作大螢幕互動的人越來越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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