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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靜怡與「論認同」(上)
2006/12/05 09:19:18瀏覽610|回應0|推薦0

前幾天,看了一位女記者的工作心得,雖然並沒有過一年,不過看起來,對這位職場新人來說,由於每天幾乎都花了一整天於工作上,而且是那種需要蒐集靈感,並且要經過行動來完成任務,如此一來,要完成老闆交代的任務就更為艱辛,除了老闆之外,真正的關鍵,仍然是社會大眾,必須要先取得社會大眾的認同,自己才能有成就感,我再之前也簡單評論過一篇描述「優伶」如何取得認同的文章,在那裡面,我就曾經強調,認同(identify)不只是理性的認同,它同時還具有感性的認同,也就是情緒性的認同,因此,可以這麼說,認同是理性標準與感性情緒的綜合體。

個人在社會當中,通常都會有特定的規範來加以限制,這種規範不一定是法律,也可以是道德、習俗、宗教,不過最重要的,最容易為個人察覺到的規範體現,其實就是這個社會對個人所加諸的角色期待。角色(role)與地位(status)有些相似,它們都強調個人在社會中的價值,不過,在吾人的印象當中,地位通常是指個人在某一個領域、某一個人際關係社交圈當中的重要性或是職稱,如總統、閣揆、秘書長、主任、主席、總幹事等,由此看來,地位已經被認定成個人在社會當中擁有什麼職位、代表何種權威,因此在社會學當中,Ralf Dahrendorf與Neal Gross就主張,為了避免混淆,應當用位置(position)稱呼之,不過目前仍以地位最常被使用。

至於角色(role),它是指某一地位、某一位置,對身處其中的個人,所要求的規範總和,所以簡單來說,角色就是一種規範,一種結合道德、習俗、法律的綜合體,這種規範可以針對社會中任何一個人,包括學生、老師、軍人、警察、以及任何身處職場的人,每一個領域都有被要求的角色;不過在這裡,角色與地位實為一體的兩面,地位是一個人所處的位置,而角色是這個位置的動態表現,我們常說的本份、職責等,就是某一地位應有何種動態表現,也就是應扮演何種角色,才能符合社會系統所賦予的期待,而地位,就是指個人在社會系統當中的位置。地位與角色,跟認同的關係,就是來自社會系統的期待,當個人的角色符合規範所要求的、符合社會系統所期望的,那麼個人就能夠從社會系統當中取的認同,這種認同,可以是抽象的情感,或是具體的獎賞,後者其實很常見,像是年終獎金、績效獎金、獎學金、獎狀、獎牌、獎盃等,就是社會認同當中的具體性認同,至於抽象性認同,其實也很常見,就是我們對於成功者的讚美、歌頌、崇拜等。

其實個人在社會中的位置不只一個,也就是說,個人所擁有的地位可能有二個以上,然而這些地位加諸於個人的規範總和,稱為角色叢(role-set),不過從這位職場新鮮人的心得文章看來,她所處的地位,所表現的角色共有兩個,平日跑新聞的時候是記者,上播報台之後是主播,因此她的角色叢有兩個元素。不同的地位,就會表現出不同的角色,也就會有不同的角色期待,因為身處不同的地位,就會有不同的規範,所取得的認同也就會不一樣,可能是抽象的認同,可能是具體的認同,或者,也可能是二者同時存在的認同。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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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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