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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8 15:47:29瀏覽2862|回應12|推薦39 | |
引用文章不准穿短褲 南女中集體脫褲抗議 資料來源:〈說好的自由呢?自由南女:由你來定義〉、〈正 台南女中在今年 「二月底校方在未經學生和教師代表參與討論之合法程序,就擅自發布『運動外套須拉到制服第二顆紐扣』、『只有體育課才能穿短褲』等不合人性的規定,引發在校學妹 〈說好的自由呢?自由南女:由你來定義〉 「…找到教育部『學校制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確認服儀、校規的修正需經校務會議通過方能生效,故現行做法根本缺乏正當性…」 正 由上面兩段文字可知,這起事件的重點並不在「脫褲」或「短褲」本身,而是台南女中校方先不遵守教育部的「學校制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當中,任何校規的修正都須經過校務會議,由教師、學生代表參與討論之程序的規定,因此才有包括集體脫長褲的一連串抗議行動,為的是追求校園民主。 而「運動外套須拉到制服第二顆紐扣」和「只有體育課才能穿短褲」等未經教師、學生代表討論的新規定之所以不符合人性,下面這段文字也有說明: 「制服的確較能在正式場合中代表學校的整體性,但是若連平時在校活動時都要限制穿著,無法因應天氣變化和活動的便利性,未免欠缺人性也妨礙了學生的身體自主權。」 〈說好的自由呢?自由南女:由你來定義。〉 我想,這個可能也是之前一些北一女的學生,抗議學校教官限制短褲穿著的主要理由,對此,常看到網路新聞讀者拿服務業的員工來作類比,認為這些女學生沒有爭取穿短褲之自由的正當性,但我卻覺得,作此類比的人忽略了空間情境的差異,跟校園活動的情境相比,服務業員工的上班場所是正式許多的。 職是,除了追求校園規範制定的程序民主外,台南女中這次的抗議事件,可能追求人性的穿著和身體自主權也是其「文化目標」,惟因先前使用的種種「社會認可的手段」都無效,所以才會有這回包括升旗之時集體脫褲,吸引媒體關注、報導的抗議行動: 「…從開學至今過了一個月,許多師生與家長所表達的意見似乎完全不被接受,我們要求的服儀修正會議也仍不見下文,後來所發的彈性方案中的會議,也是在重新進行第二次老師連署與強調違反教育部的相關法令後才出現,而且是說明會的性質,不是修正會議。因此,師生與家長的許多的溝通已無效後,同學訴諸實際行動,我已覺得理所當然了。」 正 只是,我覺得他們都忽略台灣的一個社會現象,也就是閱聽人多半只會依據新聞媒體片面的報導,來建構對事件主角的認知、印象,否則「輿論殺人」的形容語句也不會出現,他們雖使得校方取消了新規定,但也可能讓該學校好一陣子,會被貼上「脫褲子學校」的標籤。 我的噗浪帳號:「天蠍浪子的咖啡杯-噗浪分站」,按此加入我吧! 【趙怡雯的藝享世界】http://blog.udn.com/yiwen1217 《圖解民法》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59680 《庶民經濟學》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58873 《學會貧窮》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43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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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