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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蘭克福學派看跨國婚姻?
2024/08/09 21:45:07瀏覽265|回應1|推薦18

常在思想坦克發表文章的張茵惠,這回針對一名40歲臺灣男性美髮師與一名18歲越南女性,透過仲介認識不到幾天後便快速成婚的事件,發表〈恕我不能祝你們幸福:40歲台男70萬娶18歲越南少女〉一文,認為這起事件中的跨國婚姻是用錢買來的、以追求物質生活為目的,因此不予祝福,當中並有特別主張布爾喬亞階級一詞不能亂用,但通篇卻未說明該詞正確的用法。

我認為講別人亂用詞彙,自己卻不解釋正確用法,其心態便是偏差,故我先說布爾喬亞階級的正確用法。

以臺灣社會來說,與較不發達國家地區之女性結婚,以及其中備受批評的買賣婚姻之現象,以我的觀察,並不特別存在於布爾喬亞階級,也就是掌握生產器具、開公司或工廠雇用員工的資產階級(在臺灣,此階級的成員似乎反而偏向娶男粉絲為數可觀的臺灣女性公眾人物),像是最近臺灣與中國幾個在社群網站上貼文,聲稱自己花了幾十萬便娶到相對不發達之東南亞國家女性的網友,看來皆非掌握生產器具、雇用員工為其賣命的資產階級人士或資本家、大老闆。

接下來,由於張茵惠標榜自己受法蘭克福學派的啟發,而研究大眾文化並寫作,故本文就以法蘭克福學派部分代表人物的觀點,來跟跨國婚姻的情境做對照。

現在臺灣社會普遍認為,越南或其他較不發達國家的女性嫁過來都是為了錢、為了物質生活,因此極盡質疑乃至歧視人家之能事,而張茵惠這回看上去是要聲援這些從較不發達國家地區嫁來臺灣的女性,但也是認定人家嫁來臺灣全都是因為錢的關係,同樣給人家貼了標籤,同樣有了刻板印象或偏見,雖有引述了一些新住民朋友的說法,但以社會科學的眼光看,終究是幾個個案,而不具樣本代表性。

在沒有做大規模的調查之前,我認為頂多只能說,從較不發達國家地區嫁來臺灣的外籍配偶,部分是為了錢、為了追求物質生活,而也有部分臺灣男性會花錢買婚,且後續不善待她們,有部分外籍配偶拿到台灣的身分證會離婚,也有部分臺灣男性被騙錢騙到脫褲子。

說得全面些,現在的臺灣社會即便男女雙方都是臺灣人,也常會看雙方的價值觀、生活習慣、財力、家世背景、人脈、教育水平等,而臺灣主流媒體近些年來則有意宣揚,兩性之間的交往乃至於結婚,就跟大專院校就讀科系、職業或行業的選擇一般,是應以日後的物質生活為主要考量,倘若無論是否為跨國婚姻,都真是以金錢或物質生活當唯一考量因素,那麼這就是法蘭克福學派代表人物,美國社會學者赫伯特‧馬庫色Herbert Marcuse代表作《單向度的人》所論工業化帶給社會的不良後果,也就是在工業社會的制度之下,人們都是只追求物質生活而沒有精神生活、麻木不仁的單向度者。

再看一些媒體廣告對較不發達國家待嫁女性的宣傳文本,看起來彷彿是在介紹一個個標準化、規格化的異國文化商品,部分不想或無法跟臺灣女性交往、結婚的臺灣男性,看了這類廣告便會受到吸引而花錢買婚,這樣的情境,就近似於另兩位法蘭克福學派代表人物,德國社會學者狄奧多·W·阿多諾(Theodor W. Adorno)和麥克斯·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在《啟蒙辯證法》一書所主張的,人們被媒體廣告操縱,大家都收到標準版的消費品。

可是,臺灣主流媒體卻更多地宣揚,臺灣自家乃至海外國家地區一個個臉蛋、身材乃至呈現出來的性格都大同小異的女性網紅、女性藝人、女性主播或女性啦啦隊員,也同樣用看商品的眼光,來看這些具有不同社會文化背景的女性,並予以標準化、規格化,然後也有的臺灣男性消費者因為臺灣主流媒體的這些業配新聞、置入性行銷新聞而花錢去人家的直播間抖內,或花錢買人家的周邊商品、編列一部分的「時間預算」在與她們的網路聊天上,這不也算是一種被媒體廣告操縱的現象麼?

再者,從較不發達國家地區嫁來臺灣的女性,臺灣主流媒體也常報導她們離家出走、與夫家產生衝突甚至引發社會案件,另外也有人說,早年有些越南人因為部分臺灣男性未善待嫁到臺灣的越南女性,而厭惡臺灣人,這對照偏向精神分析心理學的法蘭克福學派成員,即埃里希·弗羅姆(Erich Fromm)的觀點,便可能是雙方至少其中一方認為,這場婚姻是資本主義之下的一場交易、買賣,部分臺灣男性產生了剝削傾向性、貯藏傾向性,對嫁到自家的外籍女性予以暴力對待、耍心機惡整或表現強烈佔有慾,而部分嫁來臺灣的外籍女性則產生市場傾向性,把自己當成商品,使自己具備符合男方所需的性格特徵。

只是,這樣的情境終究不人道,不符合人性渴望愛與被愛的相屬需求、想要表現創造性人格特質的超越需求、期待人格統整活出意義的統合需求、追尋安身立命的落實需求、企盼獲得心安的定向需求,最後發生家庭糾紛、家庭悲劇,或者外籍配偶離家出走,也就是意料中的事。

最後,臺灣執掌政策、行動方案、法令制定的中央政府,關於涉及較不發達國家地區之女性與臺灣男性結婚成家相關的政策、行動方案或法令上的作為,看來也未充分地與市井小民進行真實、可理解、真誠、公正的溝通,藉著理性討論而取得共識,結果便持續有與民眾日常生活脫節的批評,這也就接近法蘭克福學派第二代代表人物,德國社會學者尤爾根·哈伯瑪斯(Jürgen Habermas)「溝通行動理論」所說之情境,因為照他的觀點,政治或經濟制度要避免與常民生活脫離,就是要進行上述的溝通行動。

以上幾個法蘭克福學派代表人物之理論觀點,與臺灣男性和相對不發達國家地區女性結婚成家之部分情境的對照點,也是綜合我目前從臺灣新聞媒體報導、社群網站文章、網友留言或相關敘事書籍之文本的一些觀察及閱讀的感想。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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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 23:17

台灣的「婚姻市場」把女性當成「商品」,非常惡名昭彰,對於越南配偶的荼毒,更早已舉世聞名

版主可以查一下陳氏紅琛,還有各種虐待乃至「越南新娘」廣告,甚至遠見雜誌介紹台灣的惡行惡狀,還有把外籍配偶小孩關狗籠的

我只能說,台灣文化下的異國婚姻,若以個案比例來看,足以讓台灣列入超乎常人想像的恐怖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