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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31 01:04:11瀏覽3121|回應3|推薦40 | |
引用文章抖動的胸部 廣告令人厭 有個唸大學的小妹妹寫了篇〈抖動的胸部,廣告令人厭〉,引起了筆者的興趣,因為筆者也發覺,最近的幾個線上遊戲廣告,確實都採用美女、辣妹行銷術,除該作者提到兩個個案之外,還有魔咒、吞食天地2、殺很大、天尊等,誠如作者所言,真的都是在比誰的美眉誘人、誰的台詞夠煽情。 若以社會學理論的觀點來看,作者的立場比較傾向卡爾.馬克思「異化」的觀點,也就是假定說,如果一個女生以自己的身體來對線上遊戲的廣告代言,例如用外貌、身材、嗓音、穿著等來吸引玩家的目光,由於她們只是廣告文本的一部分,而非自己製作、設計廣告,而出來的廣告成品乃至效果又屬於廣告商,於是乎就進一步失去了自己作為「人」的本性,而被廣告商給物化。 就筆者觀察,像是之前台南「全裸小護士」的事件,或者其他婦女團體對一些廣告看板之女體展示的抨擊,幾乎都是傾向前述的社會學理論立場,換言之,她們就跟這位小妹妹一樣,抨擊這些廣告看板是讓女性失去了「人」的本質,讓女性與其「類存在」異化。不過,從多數網友的反應看來,持這個立場還蠻常會被斥為太敏感、想太多,不少人還會說,也許當事者還很樂意展示她的身材。 若是筆者自己的立場,大概會比較傾向尚.布希亞的理論觀點,因為筆者覺得,線上遊戲的廣告其實就跟一些以女性人物為題材的新聞報導一樣,藉由女性的身體或外貌吸引力,使得閱聽人因著這些身體、外貌、衣著等客體的象徵符號而改變自己對某遊戲商品、某事件正負面反應皆低的冷漠態度,儘管自己看到的並非這些女生「真實的」面貌,但還是可能去從事非理性的符號消費。 例如,代言「魔咒」的美眉,她還有一個展場Show Girl的社會角色,「吞食天地2」的代言女生,後來也去代言肯德基的炸雞桶,以及某款線上麻將遊戲,至於「殺很大」的代言女生,就筆者所知,她還有「松山工農學生」這個社會角色,現在PChome的貼圖區也有不少她的「寫真照」。看看,這幾個女生的「形象種類」何其之多,媒體、現實生活、網路等,可謂包羅萬象哪! 據此觀點,其實寺廟在經濟不景氣的時候,推出神明公仔之類的商品來行銷賺錢,背後也有著跟線上遊戲廣告商,找美眉來代言類似的社會原理,就是都藉著將一些主體(神明、美眉本尊)透過商品、廣告、傳媒客體化成為一連串的象徵符號,來吸引人們從事以情感為基礎的符號消費(當然,這種消費與民生必需品天差地遠),以期達到刺激、活絡經濟的效果。 若從批判的角度看,這可能是複製了,華人社會習慣將女性視為可以展示、販售之商品的文化傳統,而女性也可能還是對這樣的「社會規範」信守不移,畢竟作出這種遵守的「行動」,往往仍會使自己獲得一些「酬賞」,如收入,而且,當傳播媒體把這些女孩們因為展示自己身體而取得社會、經濟地位的訊息(那個拍「殺很大」的女生不就因此紅了嗎)播送出去,也可能會對其他小女生產生「教化」的效果,這倒有些接近皮耶.布迪厄「文化再生產」的理論觀點。 至於用和前陣子那個女性A片偏好之研究相關的女性主義批判理論,則可以問這個問題:「線上遊戲的消費族群一定只有男性嗎?廠商會不會忽略了女性消費者存在的可能性呢?」不過,或許喜歡玩線上遊戲的,男性真的明顯多過女性也說不定,而這也在線上遊戲廠商的心中建構起一種刻板印象,於是在打廣告、跟其他業者競爭的時候,也就會比誰的美眉正點、火辣囉! 如果要說找美眉代言線上遊戲產生的廣告效益,則要看閱聽人對線上遊戲的情節、內容有多關心,就此,由於美眉代言者比較算是「周邊訊息」的提供者,因此,對線上遊戲本身漠不關心的人,找美眉代言可能會有一些廣告效益(是對美眉或遊戲本身就難講了),至於很關心線上遊戲本身的人,恐怕就真的會產生一些負面的購買態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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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