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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4 10:51:49瀏覽3308|回應9|推薦50 | |
參考新聞:聯合新聞網「廢死刑?中研院建議 採特殊無期刑」報導 近日,法務部研請中研院研究廢除死刑的可行性,雖然,筆者並未看過整份的研究報告,但從記者的描述來看,法務部的這份委外研究,有一個很明顯的意圖,那就是尋找「廢除死刑非壞事」或「廢除死刑對社會有益」的有力論證。 對此,法務部這份委由中研院進行的廢除死刑之可行性研究,內容包括民眾對死刑宣判和執行看法評價的分析、法務部近年不執行死刑的犯罪分析,只是,從該研究的結論看來,受委託的研究者,似乎並未將民眾對死刑宣判、執行之態度列入論述的邏輯當中,而僅以近年死刑執行的犯罪分析,歸說治安惡化不能將原因怪罪到,法務部不執行死刑的舉措。 倘若研究者的結論真是如此,那麼,筆者有一項質疑:明明近十年來,反對廢除死刑的比例都遠遠大過贊成廢除死刑的比例,那麼,為何在做結論的時候,卻不將這個調查的結果列入考量,而只以死刑執行的犯罪分析作為說服讀者「廢除死刑非壞事」的根據?這樣,民眾對死刑的態度好像跟研究主題無關吧? 法務部的這項委外研究,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看,依舊無法改變多數民眾對死刑的看法和評價,如果中華民國是專制國家,那就毋須考量民眾的態度,但今天中華民國是所謂的民主國家,那麼很抱歉,筆者還是要建議這些認為廢除死刑非壞事的法律人,考慮一下民眾對死刑的態度,設法透過可信、可靠的訊息媒介和內容,讓民眾對死刑的態度,由「不可廢除」,變成「可以廢除」甚至「必須廢除」。 至於為何反對廢除死刑的比例,多年來一直居高不下,民眾對廢除死刑的態度,負面反應始終壓倒正面反應,其實,原因就跟法官依據法律專業、刑法規定,「輕判」涉及妨害性自主罪章裡頭相關罪名之嫌犯一樣,同樣都涉及,由對重大犯罪,例如殺人、強盜、恐嚇、綁票、性侵之道德判斷,所組成的法律正義情感。 這回廢除死刑的新聞,不少網路讀者也都表示,這些研議死刑廢除的法律人,應該要考慮不同社會文化的狀況,以及被害者及其家人親友的感受。這樣,筆者還是要給這些法律人兩項建議:第一,請多站在「被害者」這個社會集體或群體的角度,去延一法律制度、刑事政策的研擬、制定;第二,台灣社會對法務部長、檢察官、法官之地位的期待,扮演這些角色的法律人最好還是多加留意。 簡單來說,反對廢除死刑的原因,主要還是民眾出於習俗、道德、宗教信念、法律正義等社會規範情緒與認知,而認為廢除死刑之後,被害人所受的委屈將更加難以化解、法律的正義將更加難以伸張,且還要繳稅養這批可以不用死的「可惡罪犯」。關於這些,筆者也建議法務部官員多加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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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