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會網友變上床,重點不在網友!
2008/05/12 11:17:54瀏覽5159|回應5|推薦64

參考新聞:聯合新聞網「女兒會網友變上床 爸提告」報導

前一、二天,看一個法界朋友就【鴻孕當頭】這部電影的法律意義進行論述,當中有個觀點讓我印象很深,那便是成年人「吃幼齒」可能要負很大的代價,後來翻了翻相關書籍,察知這「代價」牽涉到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以及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究其內容來看,這「代價」還真的不小。

只是,從社會學的眼光來看,這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定,可能有個永遠存在、無法克服的弱點:由於網路近年來也成為社會化過程當中的一個施教者,故同樣地,現在的少女也可輕易從網路上獲得學校、父母沒提供的訊息,因此,恐怕她們所接收的訊息,乃至心智發展的程度,超乎現在父母長輩的認知範圍之外。

也就是說,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的立意宗旨,也就是認為未滿十四歲的女孩,一般來說其知識和發育尚未成熟,尚無判斷或表示同意與人合意性行為之能力,其無法克服之弱點,便是忽略了,網路、電腦、資訊用品等媒介對兒童、青少年「知識多寡」甚或「心智發展程度」的影響,搞不好他們「所懂的事情」,超乎你我的想像之外。

然而,這個發生在台北縣新店市的案例,除了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外,好像還跟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的規定有關,就此,女方父親堅持提告便是最好的例證;至於這條規定本身的社會學意義,究這回的案例來看,應該仍是父母或其他長輩社會化施教者地位的確立,或者其社會角色之認同,像是教化子女、保護子女、指導子女等。

所以說,這則案例的重點,筆者認為不在黃姓男子本身「網友」的身分,而是以下兩個現象(同時也是問題):其一,在個人的社會化當中,網路成為一個影響力比傳統大眾媒體更強大的施教者,父母的影響力恐怕更加式微;其二,法律無法衡量被害者心智發展程度的弱點限制。就此,雖然包括這個案例在內的類似報導,都可能造成社會大眾對網路互動的刻板印象和偏見,不過,可能是來自對本段所述第一個現象的恐懼。

上面這兩個問題可能都沒辦法徹底解決,不過就第一個問題來講,筆者認為父母可以做的,除了限制子女上網的時間以外,或許更積極的作法,是在子女尚處社會化的學習階段時,有空陪子女一起上網並適時給予機會教育,除可稍微緩和網路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外,也可繼續維持,父母本身社會角色、位置或地位。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lues1112a&aid=1860092

 回應文章

meow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價值不同
2008/05/15 21:23

我們的價值觀基礎完全不同

對我來說:沉迷於某事或花太多精力在網路上

我的確是會自責的!網路的確是有些負面的陰影難以抹去

以你的’層次”來說也許往來是算學術討論或研究

可這話聽來怎麼顯得自高且刺耳了!

原來一般人都在打屁聊天啊!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8-05-16 14:09 回覆:
哈哈,我也常用網路打屁聊天,不過常常是MSN和部落格交替使用,網路互動有時候還是要稍微分配一下時間預算的比例比較好。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8-05-16 14:27 回覆:
抱歉,如果冒犯到閣下,還望見諒!

meow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攻克己心難如取城
2008/05/15 17:18

哈哈!會網有變成上床???!!

如果不是案主未成年誰會管啊!

我要是沒有信仰

也熊熊會去給它忘情到掛網掛到瞎ㄋㄟ

網戀,戀網....哈哈!上床都有ㄌㄟ!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8-05-15 20:41 回覆:

大概是因為未成年有法律問題吧......

至於「戀網」或者「網路成癮」,我覺得也沒必要做過度的負面解讀,你怎知沒有那種成天跟論述文章談「網戀」的人呢?


divagirl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現今的社會
2008/05/13 15:54
已進步至此

我想父母應自小便開始教育吧?!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8-05-13 18:46 回覆:
沒錯啊!

Das Reich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佩服
2008/05/13 01:32

你們在MSN聊那樣久,還能寫一堆東西....

我也常聊MSN,但是就寫的少了,呵呵!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8-05-13 10:23 回覆:
哈哈,其實也不太常聊啦,只是有想到「點子」的時候會聊一下。

蕃茄余小薰薰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陪子女上網
2008/05/12 16:46

可能只適用在國小的小朋友,國中以上的小孩才不會讓父母知道他們在網路上和誰聊了什麼!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08-05-12 18:28 回覆:

哈,我也不會想讓老媽知道,我跟JC鮮師、怡客納米斯、ivy在MSN裡面聊了什麼。

不過我的意思是說,父母應該在子女讀國中以前,有空的時候就陪子女上網,並適時給予機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