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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17:40:05瀏覽640|回應1|推薦21 | |
【自由座佔位等男友!同車廂2妹子見一幕氣炸 過來人:直接找列車長】報導提到,有個在高鐵左營站上車的女生,坐上自由座以後就先用袋子佔了位子,直到男友在高鐵臺南站上車了之後,兩人便坐一起打情罵俏。 這讓我想起自己的遭遇,話說有一回我買了高鐵對號座車票,從高鐵臺中站要搭車到南港站,結果有一對情侶就來表示想跟我換位子,好讓他們坐在一起,我當然是拒絕,而那對情侶也就悻悻然地走開,因為我的想法是,家人親友、伴侶、夫妻等搭高鐵要坐在一起,應該可以跟站內售票人員先行商量,買坐在一起的票。 我是覺得,新聞中的女生無非就是戀愛腦,眼中只有自己的男友,把自己男友的權益看得比其他任何人都重要,比這更誇張的例子,臺灣也不是沒有發生過,為了男友或者說心愛的男人而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華民國刑法】等法令而犯罪、害人、妨礙他人權益的女人,在臺灣也是大有人在。 DC漫畫中的小丑女,原先是阿卡漢精神病院的心理醫師,但卻因為被小丑的故事吸引導致愛上小丑而不可自拔,最後跟著小丑一起犯罪,日前臺灣媒體報導的那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劉姓女科員,想來也可能是被她那名毒販男友的一些話術給迷惑暈了船,以致明目張膽地幫人家販毒,把男友看得比臺北市政府、公務員的形象,以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要保護的法益都來得重要。 這也讓我想起【宅爾摩斯的萬事屋】書中,[小心暗戀]這個單元之中的故事,該故事寫道,有位名叫阿紀,長年在演藝圈中打滾的經紀人,帶過形形色色、光鮮亮麗的偶像,為他們安排通告、媒體採訪、節目內容排演、新聞稿等事宜,但卻對其中一位極富音樂才華、有陽光笑容的帥氣男藝人在工作中產生情愫,進而瘋狂愛上人家。 但這位叫阿紀的經紀人身材瘦小、臉上有痘疤、戴著厚重眼鏡,因為覺得自己的個性、外貌不是該名男藝人喜歡的類型,亦即不是該名男藝人的菜,因此利用通訊軟體申辦一組帳號,佯裝成一名外型、個性皆為該男藝人喜歡之類型的女人,與該名男藝人談起網戀,一開始順利,但之後有一回,男藝人說什麼都堅持要跟該名女子見面。 於是阿紀找上作者開設的徵信社,要他們找出一名外型與阿紀所假冒之女子神似的女子跟男藝人見面,並依照事先擬好的劇本跟男藝人表示,自己儘管喜歡該名男藝人,但已經有論及婚嫁的男友,所以日後不能再像之前那樣用通訊軟體聊天,而該名男藝人也有風度地感謝女子過去一段時間所給予的美好回憶,爾後,該名男藝人有了新對象,阿紀卻是再找上作者開設的徵信社,要他們破壞人家的戀情。 上開由徵信社業者謝智博寫的故事,我讀了之後只覺得,第一,一個女人真的可能會在協助另一個男人工作中的大小事,為其操辦活動、規劃行程之中愛上對方;第二,一個女人在愛上另一個男人之後,不但有可能會為對方做出有法律爭議的行為,如用別人的照片騙說是自己的照片,也有可能會去為愛上的人去害別人。 只能說,有些女人一但對一個異性感興趣甚至喜歡上人家以後,就會變得不顧一切,被愛情沖昏頭之後,沒有不可能做出來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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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