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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3 21:47:05瀏覽1570|回應5|推薦49 | |
參考新聞:聯合新聞網「台灣兒童幸福感低 倒數第4」報導 說真的,筆者還是第一次聽到,「幸福感」可以被拿來當作兒童快樂程度的統計指標,因為在學術研究的多數文獻裡,它都是被當成依變數,而不像這回兒童福利聯盟[兒福聯盟]的作法,把「幸福感」當作中介變數去衡量快樂程度,在其他因素獲得控制得前提下,筆者以為兒福聯盟的調查報告頗具創意。 然而,從社會科學的眼光看,筆者覺得還是有必要去探究,兒福聯盟這次用來比較兒童快樂之「五力」,也就是健康力、教育力、幸福力、安全力和經濟力的相關甚至影響因素,惟該則報導僅稍微描述健康力及幸福力的影響因素。 其中,以健康力來講,筆者很是期待,記者能夠稍微說明這「兒童自評健康」當中的指標、構面以及計量方式,可惜報導中並未提及,不知各位有誰對這個有研究呢? 幸福力的測量,記者倒是點出了「同儕關係」、「家庭關係」、「喜歡上學」和「生活滿意度」,其實這四項指標在多數社科文獻裡面,多半也是被當成依變數在處理,而很少被當成自變數(特別是生活滿意度),從這裡可再次證明,兒福聯盟這份調查報告的突破性。 嚴格講,兒福聯盟的這份調查報告,拆成許多個不同學門之議題來進行研究是必要的,例如法律學、社工學、社會學、(社會)心理學、教育學、經濟學等,不一而足。筆者比較有把握的是社會學,教育學、法律學和經濟學,就有請筆者的好友。 承上,台灣或台閩地區的兒童之所以缺乏「幸福力」,社會學的解釋為:國內多數兒童的社會關係網絡中,家庭關係網絡之結點的情感流密度過低,而且,可能與學校的師長有不好的社會互動情境,進而使其社會生活產生一些負面感覺。不過筆者認為,國內的兒童會被認定為缺乏幸福感或幸福力,除了前面這些因素之外,恐怕兒童人權觀念與兒福守法精神的缺乏,也是重要的因素。 誠如一位網路讀者的回應,國內至今仍有許多父母想不開的時候,常常會拉著年幼子女一起陪葬,或者心情不好的時候毆打年幼子女出氣、為了自身利益而販賣年幼子女、對年幼子女施以犯罪行為,這些都在在顯示,國內對於「兒童」這個社會角色缺乏尊重。 然而,雖然我國對於兒童人權的保障有到憲法的層次,並且也有不計其數的法律條文,但實際上被遵守與執行者似乎偏少。試問:「有父母會在虐打或加害子女、拉子女自殺之前,想到兒童人權、兒福法令嗎?」筆者以為,答案大概否定的。基此,筆者認為國內的兒童會有幸福感或幸福力缺乏的情形,可歸納為以下三類因素:家庭學校之社會關係因素、兒童人權認知與態度因素、兒福守法精神因素。 最後,筆者疑惑的是,究竟是媒體對官方單位的作為不感興趣,還是官方單位本身就不重視,感覺起來,國內推動兒童福利、兒童人權保障的好像只有兒福聯盟。不過,筆者卻從內政部統計處[統計處]的資料得知,國內掌管兒童福利政策與法令執行,並涉入兒童人權推動的官方單位,是內政部兒童局[兒童局],此外,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署]也涉及兒童安全的關注。 綜合以上所述,管見以為,媒體記者對兒童人權與兒童福利的報導仍屬偏頗,應該也要多報導兒童局和警政署的投入情形,且兒童人權、兒童福利的推動,絕對不能光靠兒福聯盟,握有行政資源的兒童局和警政署,亦有與其合作的必要。 內政部兒童局網站:http://www.cbi.gov.tw/welcome.j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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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