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愛馬隨寫(十二):性騷擾
2017/12/09 16:48:27瀏覽1850|回應25|推薦95

   

    放眼望去,美國許多名男人,近來紛紛因爲“性騷擾”而中箭落馬。愛馬搭上流行,今天寫一起性騷擾真實故事。

    大家安心,沒人對我性騷擾。但這事件敏感度非常高,必須小心謹慎處理,於我是不小的心理負擔。

     我將男主角簡稱他,女主角簡稱她。故事從她抱怨他是個壞同事開始,幾天裡演變成控訴性騷擾。     

    案子正在調查中,我希望真相能盡早水落石出。

    因為這件事,我叮嚀兒子,說話行事要謹慎。性騷擾這字眼一出籠,就得調查,沒有緩衝的餘地。

     飲食男女也許一開始是伸出觸角試探彼此荷爾蒙的濃度,有顔色的對話可不是讓人很嗨。但之後若關係生變,或一方不玩了,説過的話做過的事可能帶來的後果就難料了。

     這事件剛開始,調查是冗長的過程。第一段落先寫到這,下回後續。

( 心情隨筆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lueribbon1031&aid=109388484

 回應文章 頁/共 3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馮紀游陸游:漫長當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7/12/18 21:11

正如您說,有投訴必辦,當時「此風方興」大學竟然聘請 Edmonton 最貴的兩家律師樓之一,為女生提告。教授只好自己花錢請另一家大律師樓辯護。第一階段是由一位老法官主持聽證庭。我的角色是審核論文是否抄襲?花了一個月時間確定全文抄襲自二、三十篇科學期刊發表的文章(註:「抄襲」是指未註明出處,而把別人的東西當作「自己的論述」。)出庭那天一早在室外坐等了一個小時(出庭算公假),被傳入時,法官說:「你可以走了。」我說:「我有話要說。」對方律師立刻制止,一個字都不准說。我的「文人俠氣」也立即爆出,說:「你們是拿我們納稅人的錢坐在這裡拖了一個多月。我也是花了一個月納稅人的錢研究本案(指辦公時間的薪水)。我是付你們錢的納稅人,當然有權利說話!」老法官看我義正詞嚴,點點頭,允許我發言。於是我把大家臭罵一頓,足足有五分鐘之久。這些「法律人」也真厲害,直到我說完退出,從頭至尾沒有一個開口。….. 此案被對方律師拖了三個月,在聽證庭即判為不成立(即「誣告」的代名詞)未進入法庭,但這位老師自己花了加幣五萬五千元(合台幣一百卅萬元)卻無處求償,只有律師賺大錢!

愛馬(blueribbon1031) 於 2017-12-19 13:40 回覆:

首先,我要說陸游非常厲害,把這個高難度的查證工作做得好,證明女學生抄襲論文。要找到二,三十篇被抄襲的著作,不但要有專精的專業知識,也要對行内各家的研究有透徹的瞭解,之後讀上上百篇篇的論文,才能逮出她在什麽地方抄襲了誰的著作。這絕對不是件容易的事!

換做是我,在法庭被禁聲,也會和您說同樣的話。

這樣的事情是無意義的勞民傷財,一分一毫沒有正面貢獻。二十五年前的五萬五加幣,乘上通膨指數,應該相當於現今的十六萬五,或者臺幣四百萬左右。難道大學不應該對教授補償?

至於律師的費用,要維持一個大牌律師樓的開銷不小,又怎能怪他們收費太高?

我對性騷擾這個事情的想法是:調查是絕對必要的,但提出控訴的人最好要提出有力的相關證據,這樣才能達到控訴的真正目的,就是讓騷擾的人得到懲戒。如果是誣告,不但勞民傷財,我相信提出控訴的人最後不會有好下場的。


看雲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7/12/18 11:43

其實美國對"性騷擾"立法禁止懲罰已經好幾年了,只是以前那些"名人"可能有辦法用錢或權來壓制。而且主政和立法的多為男性,常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

現在的網路世界,誰也沒辦法絕對掌控,各路消息管道更常常唯恐天下不亂。這樣發展下去,不知甚麼時候才會消停。

愛馬(blueribbon1031) 於 2017-12-18 15:43 回覆:

的確是,美國立法禁止性騷擾已經許久,但對一心要占便宜的人而言,是不會把法律放眼裏的。對受害者而言,忍氣吞聲或許是爲了飯碗,或者知道申張無法帶來正義,因此選擇默默忍受。

近來的一系列性騷擾事件,對有權利的男性們,多少有些警示意味吧,至少爲所欲爲的時代不再。

不過本文中的案例,男女兩人職位相同,是平等地位。事件發生是在單單兩人在場,沒有其他人的場合。

調查如何進行我還不清楚。值得思考的是,工作場所有無設計不當造成這樣的事件?或這純粹是個人問題?

再者,因爲沒有其他人在場,調查如何公平地讓實情水落石出?或者到最後是“他説她説”的無解?

控訴一出,兩人工作場所立刻區隔,同事們不知内情,但内心又如何看待這突來的改變呢?

這樣的事件,不僅是當事者之間的事件,對需要大家和睦共處的工作環境,也是極大的殺傷力。

 


繽紛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7/12/18 01:05

我承認...年輕的時候被性騷擾過多次,每次都無助的想哭。

現在老了真是好,沒人再有念頭對我性騷擾了。

可是...我有如此聖潔端莊嗎?

三十年前在職場裡,有一次面對青春年華的公司小妹,忍不住伸手摸了她的屁股一把。

她雙手插腰,白著眼對我說:「色女,我恨妳!」

我一付純真無辜的表情對她說:「可是...我愛妳呀!」

(那時代還沒針孔和攝影機,所以還有秘密。)

愛馬(blueribbon1031) 於 2017-12-18 15:16 回覆:

繽紛真的對那小妹。。。。。嗎???

如果是真的,那就不難想像,年輕的美眉會是多少人 “覬覦” 的目標。因此,不是我老古板,美眉衣著還是別太曝露,以免引起別人歹念。

説起不好的經驗,我也有過一次,不過不能算騷擾,應該是“引誘”。

當年有個大我許多歲與我共事的男生,有天四下無人的時候,邀我與他逛街,當他的服飾顧問。

我晃晃我手上的戒指,笑笑的告訴他,我下班得回家帶小孩,陪他逛街的差事應該是他女朋友的。

四下無人,也沒有針孔照相機,事情都是這麽發生的。。。。


幸福☆Anita_暫離,暑假再回來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7/12/12 22:10

每學期開學前,我都會去上一堂名為“性平教育”的課程

不管是言語或肢體動作

只要讓對方不感覺舒服

其實都算是“騷擾”了

這其中的分寸很難拿捏

與人相處真的要有分寸

愛馬(blueribbon1031) 於 2017-12-14 14:08 回覆:

Anita 説的是,與學生有密切相處的,一定要上課。至少美國有些大學就規定有教學職務的,都要上課。課程中有歷年來的個案,也講解法律範圍,有上課有常識誰理你

但“騷擾”沒有尺寸可衡量,有時候可不是很難拿捏。

說真的,我覺得這事要將心比心。如果小鮮肉不喜歡被大媽虎視眈眈,那麽大叔也別吃美眉豆腐,這樣才公平。

 


快樂水兵甲狗狗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也有經驗
2017/12/12 09:55

忽然想起高中時搭公車,有次趁車擠人多,站著忍不助順勢摩蹭對面座位美女美腿,現在還記得當時的緊張興奮。當時以為沒其他人發現,但美女受人矚目,極可能美女與好幾位鄰座包容了這個穿制服的學生。

好多年後的一次統計調查訪問,我問一位陌生受訪大媽最近好嗎?她回答:『好久沒吃肉了!』,一旁她的女伴笑起來了。說不定那時我被當作小鮮肉看待呢?


愛馬(blueribbon1031) 於 2017-12-12 13:28 回覆:

感謝快樂水兵甲狗狗來訪及留言!

肢體接觸,無論是有意或無意,都可以被控訴性騷擾的。最近美國這些中箭下馬的名男人們,不都是如此嗎?

説到熟女與小鮮肉,美國就有女老師跟少男師生戀被告上法庭。呵呵,女男平等,法律也公平對待。

總言之,與異性交流的言行,務必小心。


賈媽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愛馬這個開場白很讓人好奇
2017/12/11 22:51

等著聽故事 ....

   

剛出校門,我很幸運地進了一家外商船務公司

第一個星期,一個第一次見面的部門經理沒頭沒腦突然問我 :

"妳是不是都趴著睡 ?"

"你怎麼知道 ?"

  

回家吃晚飯時,我才突然醒悟,他開了黃腔,還人身攻擊

不過,我笑得喘不過氣,差點嗆死

    

愛馬(blueribbon1031) 於 2017-12-12 13:38 回覆:

因爲這事件正進入調查階段,請大家諒解我無法多説。雖然我有自己的看法,但是非公正還是要調查小組落槌敲定。

寫這篇文章,第一是我被這事弄得心情不佳,寫文減壓。第二是提醒男生們,尤其涉世不深的年輕男生們,言行舉止務必三思。

賈媽遇上的這痞子,著實可惡。不但開黃腔,也不落人把柄,如果控訴,他還可以裝無辜。年輕女孩遇上不安好心的大叔,第一是自保,第二還是自保啊!


多硯坊 (休)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7/12/11 16:00

男女有別
謹守分際

禮義廉恥四字的頭尾均相關
足見其重要「性」了 

愛馬(blueribbon1031) 於 2017-12-12 13:46 回覆:

舊社會的積習,來到新世界一一被檢視規範,再也不能苟且。

多多説得好,禮義廉恥,依循禮教,必能站得穩。

我想,不止是男女相處,行事做人,都該遵循最基本的禮義廉恥。

我怕麻煩,腦筋也不懂轉彎,因此上班時間就是好好上班。其餘的不該發生在上班時間中的事,就別讓它們發生,已省後患。


馮紀游陸游:漫長當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7/12/10 21:24

 已引用大作發文 微笑 請看:性騷擾 ~~ 中西文化大不同  http://blog.udn.com/jfeng13x/109403907

愛馬(blueribbon1031) 於 2017-12-12 14:03 回覆:

謝謝陸游引用拙作,感謝!

我將在您處的留言貼回這裏。

************************************

 只要有人投訴性騷擾,一律調查,沒有例外。

性騷擾標準是什麼?在女生面前開黃腔或罵三字經,舊時代這樣的行為不要緊,現代社會請小心被投訴性騷擾,男生要開口前真的要注意。

如果男同事跟我說話時,眼睛對我放電,我當作愛慕沒有阻止他,他也許下回更進一步,跟我說話時眼睛盯著胸部看。那麼我是可以投訴他性騷擾的,因為我認為受到侵犯,縱使眼神無聲。辦公室戀情本就有一定的複雜度,在「性騷擾」氛圍中,更需要小心衡量。


玉米蘋果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7/12/10 20:23

   哈哈, 就知道您比我幽默。Fox恭喜恭喜

   果然~。

愛馬(blueribbon1031) 於 2017-12-12 13:50 回覆:

哈哈,不敢當,彼此彼此Fox恭喜恭喜

愛馬式幽默,僅此一家別無分號~


馮紀游陸游:漫長當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7/12/10 20:19
很值得檢視的話題。正考慮引用大作以專文討論中。
愛馬(blueribbon1031) 於 2017-12-12 13:56 回覆:

感謝陸游擡愛,引用拙文。

這個題目確確是有許多可以討論。

有些人是存心占人便宜,有些人是無心而讓人不舒服。何種情形該懲戒,何種情形該調解,都有許多討論的空間。

不過如果要替自己省麻煩,最好就是謹言慎行。

頁/共 3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