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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黨產來台黃金對蔣介石家族追究的理論基礎:分析jun5238有得
2010/05/13 14:17:55瀏覽3271|回應5|推薦2
陳水扁前律師顧立雄接受李榮昌等一○八位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家屬控告國民黨要求道歉賠償昨天在台北地院開庭(see 自由時報:二二八家屬 要法院傳喚馬英九 ),被害人律師顧立雄說「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一再說會對二二八負責,但卻拒絕賠償,要求傳喚馬英九出庭」;被害人律師李勝雄說「二二八事件時,國民黨「黨政不分」,怎能說國民黨沒責任」,昨天與 jun5238網友在「支持蔣友柏 反對文化流氓」討論時,他提出了幾個概念,我覺得可以應用在蔣介石家族身上。我也拜讀了他推薦的大作「北二高走山 國賠是誰賠?」,在該文他就說:
二二八,人是老蔣殺的,怎麼我們要每年道歉一次,還要拿錢出來賠?要賠,去找老蔣去!

為什麼我們會討論到國賠呢?該先談宋楚瑜,我們在談及宋楚瑜的名譽憑什麼價值五千萬時,jun5238認為: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5-12 20:19 回覆: 宋楚瑜本來可以選總統,賺的錢照阿扁打個八折,也能賺二十 億,被李登輝誹謗,總統以後甭選了,求償五千萬是低估,大概是可憐李老先生風燭殘年,一生清廉,所以跳樓大拍賣吧…

jun5238認為宋楚瑜若像陳水扁「賺的錢」,那就是說送若像陳一樣貪污、把政治獻金污起來、洗錢「賺的錢照阿扁打個八折,也能賺二十億」,聽起來實在「毛毛的」。

根據我對宋楚瑜在最高行政法院95 年度判字第01324號判決被揭露的逃稅犯行,他也不過匯了4200多萬給其媳溫久慧,再根據陳水扁近日來的抱怨(see 陳水扁:扁案與興票案 待遇天壤之別):
…宋楚瑜透過在台灣 銀行任職的小姨子幫忙以3、40個人頭帳戶,有司機、工友、幕僚、親友匯到美國的款項約1,200多萬美元,折合新台幣3.8億元,顯然與提存的2.4億 元無關。

  他還說,照顧蔣家的錢亦不過2,000萬左右,用在1992年至1994年挹注國民黨公職選舉的經費全部花用完畢。可見興票案至少有三大塊的 款項,除提存的“2.4億”外;尚有黃珊珊律師所說的“黨政運作”、“照顧蔣家”兩項專款“3.6億”,亦即所謂“秘書長密帳”;另外就是海外匯款 “3.8億”。“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興票案涉及金額超過10億以上。


換句話說,jun5238把宋楚瑜跟陳水扁等量齊觀,把陳水扁會做的事當成宋會做的,問題來了,非法犯罪所得怎麼能當作「合理預期」?難道一個人被殺了,他的家屬可以向加害人說「他以後會到處強姦殺人搶劫賺幾億,所以你要賠我幾億」?顯然這就是jun5238的邏輯,宋有他這樣的支持者真是賺到。

後來我們談到僱主對僱用人過失、國賠公務員應負的責任,我問他個問題他未答:
如果犯罪的主體是國家,從先由公務員身家扣起是不夠的,例如二二八。
找不到兇手,或只找得到元兇(例如蔣介石),他的家產夠賠嗎?


若再對照他之前說「公務員失職,造成損失,要先由公務員身家扣起」「要賠,去找老蔣去!」,現在我倒覺得他的這個說法很有意思,值得討論。

先釐清個概念,如果有個殺人犯殺人無數又搶人錢財,他死了,財產由家人繼承,有一天被害人找上門來,請問,殺人犯家屬要負何種責任?

難道殺人犯死了,金錢隨之漂白?

當然不是,犯罪所得都應該賠償,就從繼承人的財產去負責!

我與jun5238都同意蔣介石是二二八元兇,但我個人認為刑罰止於一身,怎麼能找蔣氏後人算帳?我雖主張國家該負責任,但以jun5238「要賠,去找老蔣去!」的想法也不是不能討論。

因此,老蔣死了,小蔣死了,「要賠,去找老蔣去!」就該找那些剩下來因姓蔣得到財產利益之人,不就是蔣方智怡、蔣友柏等一干人嗎?

再說,國民黨是由人組成的,機構不會殺人,人才會殺人,正如刀能殺人是因為人用它來殺人,依jun5238的邏輯,當然錯是找蔣介石負責,「要賠,去找老蔣去!」,就是繼承遺產蔣方智怡、蔣友柏等一干人賠!

國民黨來台「劫收」極多人民財產,又變成黨產,依jun5238的邏輯,當然錯是找蔣介石負責,「要賠,去找老蔣去!」,就是繼承遺產蔣方智怡、蔣友柏等一干人賠!

國民黨與許多人的血沾上關係,名譽受損,馬英九有回復它名譽的責任,依jun5238的邏輯,當然錯是找蔣介石負責,「要賠,去找老蔣去!」,就是繼承遺產蔣方智怡、蔣友柏等一干人賠!

共產黨老說國民黨帶了大筆黃金來台,國民黨公布黨產報告提到國民黨當年運了二二七萬兩黃金來台,成為「穩定台灣金融重大支柱」(周宏濤說是三七五萬兩,see 自由時報:38年帶來黃金 隔年已花光),假設真有此事,我在「 台灣地位未定論證明民進黨是統派」提到蔣介石下野後,是李宗仁成為代總統,如果「下野」就是「辭職」,「辭職」後就跟職務無關了,那蔣介石下令把黃金運來台灣時根本不具備總統身份,他無權卻運黃金的行為對中國人民而言就是一次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劫掠,依jun5238的邏輯,當然錯是找蔣介石負責,「要賠,去找老蔣去!」,就是繼承遺產蔣方智怡、蔣友柏等一干人賠!

還有蔣介石下令全世界歷史上最長的戒嚴、白色恐怖,在兩岸大屠殺,依jun5238的邏輯,當然錯是找蔣介石負責,「要賠,去找老蔣去!」,就是繼承遺產蔣方智怡、蔣友柏等一干人賠!

那蔣孝嚴該負責任嗎?

我在「蔣介石是獨裁者、屠夫兼二二八元兇大審判?-蔣友柏的高貴與蔣孝嚴的悲哀」提到:
近年來,蔣孝嚴則每逢二二八的議題必為他的長輩名譽奮戰不懈,其他蔣氏一族反而莫不吭 聲,猶記得蔣孝嚴在舉辦他的「改姓儀式」時,蔣氏一族連句「歡迎光臨」都沒說,蔣友柏的母親大人蔣方智怡還一副「一家之母」的模樣拒蔣孝嚴於門外,這種情 形實在可笑。
蔣方智怡不過是替蔣家生了個兒子,與蔣孝嚴同輩,憑什麼「否定蔣孝嚴」?說他不算「蔣家 人」!?慈禧太后才有指定皇帝的權力,蔣方智怡憑什麼?何況不是選皇帝,哪來「嫡子」與「庶出」?
「姻親」否定「血親」,這真是霸道的封建遺毒!這也是本文所提「家庭愛情親情倫理大悲劇」之二,在文明先進國家中,非婚生子女已享有與 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蔣孝嚴」沒有去控告蔣經國未善盡扶養義務已經很善良了,他也不是要分你蔣家的遺產,基於人性與法律,蔣氏一族沒有任何立場反對蔣孝嚴。

所以,蔣孝嚴沒有分蔣經國遺產,依jun5238的「要賠,去找老蔣去!」邏輯,還是找繼承遺產蔣方智怡、蔣友柏等一干人去賠!

最後來個大哉問,蔣方智怡、蔣友柏等一干人賠得起嗎?jun5238你替國家機器作惡的共犯結構也太寬容了吧?這套邏輯不是等於替國民黨與政府脫罪?jun5238你在金魚事件替蔣友柏說話,我雖不喜歡蔣友柏,但這種賠償卻不能用jun5238邏輯這樣看,難道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家屬、白色恐怖受難者家屬、兩岸政府都要找蔣友柏算帳?那些共犯結構就很乾淨?jun5238你這句「要賠,去找老蔣去!」包含了多少罪惡?

現在我唯一要說的是,既然黨產是「劫收」人民財產來的,理當還給人民,要求國民黨還黨產於民是一定要做的,但放過受領極多黨產的蔣方智怡、蔣友柏不對,蔣氏一族則毫無道理繼續享用那些黨產。

因為,強盜搶來的錢,子女無權繼承!

Written by blackjack 2010/5/13

free counters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5-12 20:31 回覆: 你一定沒看我這篇:北二高走山,國賠是誰賠?
我認為,公務員失職,造成損失,要先由公務員身家扣起,北韓則是殺了部長…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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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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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數學1+1=2的中文演繹
2010/05/16 14:36
那不是辯護,可能是耍嘴皮或隱喻無窮。
jun5238善於用中文把簡單的數學1+1=2演繹:
-1+1-1+1+1+1=2=-1-1-1-1+1+1+1+1+1+1+-1=2
可以幫助閱者腦筋急轉彎─但需注意轉過頭打結了。
沒打結的你不得不承認:
『為228兇手蔣介石辯護至此,我倒是第一次遇到。』
看jun5238文章,幾篇下來,也不得不承認:
1.昨日之非今日為是,世事確實多變;
2.一堆故事之下,簡單變不簡單,可能是變魔術但也可能是瞎子摸象。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5-17 01:02 回覆:
對於「沒有標準」、「雙重標準」、「多重標準」的人也不是沒有辦法對付。

我就用「請君入甕」這招,用他的話限制他,他若要耍賴,也不必理會,你看他不是過來這裡「改口」了嗎?

他翻來覆去之間,其實也可以層層剝出他真正的想法,但沒有必要,我們的時間很重要,就不必太追究了。

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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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jun5238的陸續回應
2010/05/15 03:10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5-14 21:35 回覆:>>>蔣介石如果殺錯人,當場可賠命,就不會一直殺錯人,把責任賴給子孫是不對的。

你講話真好笑,是你說「要賠,去找老蔣去!」的。

蔣介石侵占國產,後代繼承了,那些財產是中國人與台灣人民的血,是血淋淋的血。

討回來,又跟「把責任賴給子孫」何干?

你這邏輯好像殺人搶錢後代享用還可以光明正大一樣。

全世界都沒有這種道理,包括「狼的邏輯」。

你把二二八當「歷史悲劇,全民共業」,我不知道蔣介石下令屠殺台灣人算「全民共業」,蔣介石的罪孽關全民屁事?

既說是蔣一人之錯,又是「全民共業」?

你捧蔣也不必把他的罪分別全台灣人吧。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5-14 01:32 回覆:…第二點,人命無價,這個叫歷史悲劇,全民共業。正因如此,更應推個人造業個人擔的概念

我現在才知道你jun5238把二二八當「歷史悲劇,全民共業」,我不知道蔣介石下令屠殺台灣人算「全民共業」,蔣介石的罪孽關全民屁事?

什麼都扯「全民共業」,獨裁者的殘暴是他一人一家之業,是他共犯之業,難道全民活該被他獨裁?

為二二八兇手蔣介石辯護至此,我倒是第一次遇到。

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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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政治的國家賠償
2010/05/14 12:15

憲法第廿四條:「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假定興票案果真是李登輝陷害宋楚瑜,但那也是李登輝個人行為,並非不當行使總統職權所致,因此不合乎憲法規定之國賠要件。

二二八事件受難者中,有因細故甚至無端被遭警備司令部、憲兵隊、警察、軍人綁架,未審判即處決者為數甚夥,或軍警藉勢藉端勒索(譬如柯遠芬等人共勒索劉闊才1000萬之事近年才從新曝光的情治單位檔案揭露),人民拿錢贖命者不勝枚舉,這是公務員侵害人民的生命財產,理當國賠。

至於蔣介石犯的錯,應不應該向他子孫求償?我想這部分是民事,蔣家後代並沒有拋棄繼承,二二八家屬是可以去告,但問題是蔣介石對於個別案件下達的指令不易舉證,事實上除了陳儀、李友邦之類將級人物,蔣介石雖殺人無算,以他的層級根本不可能針對個案逐一關懷。

但國民黨的責任就大了。因為史料已證明國民黨的派系鬥爭(中統軍統和三青團之鬥)在二二八清鄉中加重了人民的死難。此外國民黨的黨產許多是經由公權力劫掠再以假買賣等方式漂白轉移,因此黨產必須清算,甚至國有財產也必須清算調查,讓國民黨接收暨劫收台灣之功過一次現形,並且立法處理這些爛帳,歷史才能真正走入歷史。

馬英九說「外省人的原罪」,笑話,外省人哪有甚麼原罪?不過國民黨倒是有,用外省人來當國民黨人肉盾牌,既不道德也不智慧。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5-14 14:15 回覆:
非常同意張爺兄的分析,黨機器、國家機器有錯當然要負責,共犯也要找出來。

jun5238有多重標準,一下子「狼的邏輯」,一下子又「要賠,去找老蔣去!」,一下子還「我對活人興趣比較大」。

「狼的邏輯」運用在狼身上,我用人的邏輯在人身上,jun5238用一人之錯替組織脫罪,當然無道理可言。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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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打架的邏輯
2010/05/14 08:15
我在「王金平許陽明特別費沒事 謝謝馬總統http://blog.udn.com/jun5238/4030091」有進一步的說明。歡迎賜教!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5-14 09:42 回覆:
實在看不懂你所謂的「進一步的說明」?

我已經提過了,現在我公開質疑你,你是要替蔣介石辯護嗎?不要顧左右而言它,拿什麼「非洲的獅王快死」相比?現在談的是蔣介石耶,你自己說過「要賠,去找老蔣去!」,你都忘了?

若你無能或不想替蔣介石辯論,那也沒啥好繼續談。

你難道要我介紹蔣介石在兩岸的罪行給你看嗎?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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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有小弟這樣的支持者真是衰到了
2010/05/14 01:22
任何人被小弟支持到,都會衰到,所以小弟儘可能不支持任何人,以免造成不公平。
狼打架,要用狼的邏輯,這也是宋請求李賠五千萬的理由,李的身價是黑洞,總之也是億來億去,所以尚屬合理。
蔣是殺人,人命無價,這件事叫歷史悲劇,就算受害者當年沒被殺,今天也死了。李登輝不認為該賠;馬總統又賠又道歉,可見馬總統沽名釣譽到讓人生厭,拿老百姓的錢買自己的名聲。看人站著不腰疼,馬總統領的用的都是民脂民膏,卻恣意揮霍,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正因這種輕忽的態度,蓋甚麼建設,全都蓋的又爛又貴,手下一堆小官貪污,他也無所謂,自己特別費一毛也不能少領就好。宋楚瑜貪,但能做事,有同理心,老百姓看得爽;馬總統自謂噁心的一生清廉,也貪,縱容手下更貪,不能作事,只能壞事,沒同理心:「我不是己經來了?」「大號出氣筒。」「好人沒好報。」「看到颱風,要全當莫拉克,通通給我撤,不管颱風大小,有沒有雨。」是阿斗,晉惠帝和崇禎三合一的總統。最近看到他跟宋的關係,突然發現他跟宋高宗也蠻像的http://blog.udn.com/jun5238/4007582。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5-14 02:32 回覆:
呵呵,你是不是想太多了?

我批評蔣介石有幾年了?光我那篇「外省人的原罪」從2006年掛到現在就有4年,給你看幾句:
民進黨如果覺得國民黨有很多錯,民進黨如果覺得某些外省人是獨裁者的鷹犬,為什麼不用法律制裁他們?

我從來沒有反對過法律制裁蔣介石與國民黨,再講一次,NEVER!

再說蔣友柏好了。

我寫「蔣友柏與蔣方智怡的榮華-國民黨究竟為什麼要「幫助蔣家」?」是2007/10/10,到現在2年半以上。

你所言「任何人被小弟支持到,都會衰到」跟我無關,但我支持你的理論向蔣家討債。

其次,「狼打架,要用狼的邏輯」這我不懂,法治國家下人人平等,我不是這批政客的支持者,包括馬英九,我用我所懂的法來檢驗他們。

或許你會認為因為我反宋,其實宋楚瑜已經GAME OVER了,何況,我也非什麼角色,批他沒有用,而我也不想花時間再談他,今天倒是因為你而多談他了。

該批宋的已經批完了,再批他其他對我來說就是無聊。

再說了,你可能會認為因為你批馬英九得罪了一些人,然後包括我。

天底下罵馬英九的人多了,如果我是馬英九的支持者又要替他出氣,我寫這樣的東西做什麼?

馬英九給愛罵他的人去罵,聯網罵他的人何其多,我找過誰批評嗎?

我厭惡的是「特權」,我應該是聯網中包括藍綠批朱立倫最兇的一人,也應該說我喜歡挑戰替「特權」迴護的文。

我也告訴你我的底線:我沒有底線。

我才不在乎得罪泛藍或2012馬英九選得上選不上,反正大家都說馬英九2012要敗了,他選上對我也沒好處。

至於蔣介石,其實也跟你完全無關。

不過,你說「蔣是殺人,人命無價,這件事叫歷史悲劇,就算受害者當年沒被殺,今天也死了。」,這話大錯特錯,什麼叫「就算受害者當年沒被殺,今天也死了」?

這種論調好像那種「歷史悲劇」像是自然循環一樣?

幾天前我回答過一位大陸網友(2010-05-12 00:32):
是非的論斷固然有時代的因素, 但衡量蔣介石只有一個標準,那就是民主、法治國家的標準。
以他在中國大陸的行為來說,謀殺聞一多等文人,縱容貪污,循私…等,那就是犯罪行為,我們批評他不是「鞭屍」,在歷史沒有給他一個公正的評價之前(例如族 群犯罪者、謀殺主謀者…),都要討伐他的神話。


我批蔣介石的力道只會越來越強,就在對岸開始要為他「翻案」之際,這種人類歷史上的大罪犯憑什麼逃過歷史的審判?

在國民黨沒有把蔣介石還他本來面目之前,我都會盡我所能的批判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