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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con媒體篇
2006/09/21 20:27:35瀏覽1771|回應2|推薦3

※給電小二~此篇不公開※

※也請各位網友看看就好~不提供轉載^^;;※

   話說這次嵐演唱會,報紙同業也是風風雨雨。關於L報偷拍事件,可能有網友已看過我先前描述的狀況,後來想想,我沒有徵求當事人同意就任意寫出來,其實不是很恰當,但又很想為L報日本線記者,同時也是我的室友抱不平,因此只大略說一下。

   9/15室友去了機場與晶華酒店聯訪,關於他們家的攝影拍到彩排畫面,她是進辦公室看到版面才知道,身邊有報紙或可查網路新聞的可以再確認一次,該篇報導,除了我室友名字之外還掛了兩個人,也就是該篇報導除了飯店聯訪內容是我室友寫的外,其餘彩排內容都是特勤組(狗仔隊)寫的。不過隔天她承受各方炮火,好不容易喬好她可進小巨蛋採訪,照片由圓頂提供,但L報長官並不接受此作法,改叫她街訪寫出嵐演唱會拒訪、粉絲批鴨霸之類的報導,我室友只能聽命行事,一回到家則是忍不住痛哭‧‧‧。嵐con這幾天,我們也很尷尬,雖然看con看得很開心,卻不敢在室友前提太多,以免觸動她的傷心處,唉~希望室友趕快走出這個陰影。

   再來是U報的爆笑王事件。好唄,U報就是自家報紙啦,9/18我有看到報紙表格將爆笑王大宮SK寫成二宮和也、相葉雅紀(應該是大野智),只能在心裡偷偷祈禱:還好新聞網沒有表格內容,不會被太多人發現‧‧‧至於記者、編輯等作業情況,當晚在小巨蛋裡high的我是不得而知的,當然我承認,寫錯就是不對,但請相信,那位記者也很愛J家,連續兩晚她也到小巨蛋報到(第二天散場還在會場外遇到勒;;;),或許是忙中有錯吧‧‧‧

   至於亂冠名號,嗯~叫ohno出槌王是有點不厚道啦,他也就是忘了幾句中文歌詞而已,那我整場下來忘的日文歌詞比他不知多上幾倍呢~在這裡要解釋的是,製表是為了讓整篇報導更豐富,像那篇是第二場演唱會的新聞,其實曲目內容跟第一天差不多,記者就得找別的點來寫,而要不要製表,通常也都是長官下的決定,還是請各位歌迷多多體諒‧‧‧

   而說到報導的方向與內容,我們家絕對可以算清流,A報把按摩誇大成出入情色區,其實是其一貫風格,造成歌迷的憤怒是可想而知的(我也覺得頗糟= =),但~很多時候記者都是按照長官要的方向來寫,只能說這份差事是吃力不討好,其實大家都希望自己能夠正確客觀的呈現,只是仍有事與願違的時候;;;。當然,做不好的地方,讀者有批評的權利,有批評才有進步嘛,還請大家多多指教。

   (呼~~嵐con系列總算寫完了,最後送大家懷舊一下:http://www.yousendit.com/transfer.php?action=download&ufid=CBD636A71A42D22E,請申請帳號登入下載,步驟很簡單^^;;,內容為2004年24時間TV中,aiba寫給成員的信,搞得大家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檔案有天數限制,過期不補,要的就動作快喔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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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慈~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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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辛苦了
2006/09/25 11:41
說真的 工作與自身喜好真的是兩難阿
各位 真是辛苦了
加油喔
~小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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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真辛苦~
2006/09/22 15:07

看了你的文章才知道原來L報的背後是這麼一回事啊~
同時身為記者和歌迷兩種身份應該也很辛苦吧!

因為我有一位同學也曾是記者,他說有時候記者面對編輯、主任等等的要求也很無奈,像他以前待的某電視台有所謂的「業配」(我想應該每家都有吧),他非得要去報一些主管想要、但他不想要的新聞...
會從事記者職業的人格特質,多少還是有一些正義在心裡吧,可是當新聞媒體變成商業與娛樂業的同時,這種潛藏在隨波逐流底下的特質,更成為了一種憤慨啊~加上現在又有狗仔...所以結構成分比以前更複雜了XD
每次看到這些,真的都很想大吼「不公平的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