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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經心得]撒母耳記下第十七章(續「戶篩與亞希多弗的主意」)
2024/03/05 15:47:17瀏覽258|回應0|推薦13
各位格友平安,

格主今天(20240305周二)的研經進度是撒母耳記下第十七章(續「戶篩與亞希多弗的主意」)
由於時間有限等因素
所以格主在守護天使的指引下
除了和合本(中譯本)及新國際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英譯本)這兩個聖經版本
研經工具書只閱讀了兩本中文的研讀本聖經
分別是尋道本聖經以及CNV研讀本聖經
並未研讀英文的參考資料
此外
在撰寫本研經心得時亦不參考研經工具書
如有錯漏之處
請大家多多包涵並不吝指教!

1. 這一章沒有獨立的標題,可以說是沿用第十六章第十五節起的標題「戶篩與亞希多弗的主意」。在第十七章,針對如何追趕大衛,戶篩(大位的朋友,去押沙龍身邊當大位的內奸)與亞希多弗(原為大位的謀士,後追隨叛變的押沙龍)給押沙龍出了不同的主意。第一至三節是亞希多弗的主意: 「亞希多弗又對押沙龍說:『求你准我挑選一萬二千人,今夜我就起身追趕大衛,(第一節) 趁他疲乏手軟,我忽然追上他,使他驚惶;跟隨他的民必都逃跑,我就單殺王一人,(第二節)」使眾民都歸順你。你所尋找的人既然死了,眾民就如已經歸順你;這樣,也都平安無事了。』(第三節)」而戶篩出的主意見第七至十二節: 「戶篩對押沙龍說:『亞希多弗這次所定的謀不善。』(第七節) 戶篩又說:『你知道,你父親和跟隨他的人都是勇士,現在他們心裡惱怒,如同田野丟崽子的母熊一般,而且你父親是個戰士,必不和民一同住宿。(第八節) 他現今或藏在坑中或在別處,若有人首先被殺,凡聽見的必說:『跟隨押沙龍的民被殺了。(第九節) 雖有人膽大如獅子,他的心也必消化;因為以色列人都知道你父親是英雄,跟隨他的人也都是勇士。(第十節) 依我之計,不如將以色列眾人─從但直到別是巴,如同海邊的沙那樣多─聚集到你這裡來,你也親自率領他們出戰。(第十一節) 這樣,我們在何處遇見他,就下到他那裡,如同露水下在地上一般,連他帶跟隨他的人,一個也不留下。』(第十二節)

2. 比較亞希多弗及戶篩出的主意,前者強調兵貴神速,而且只要殺大衛王一個人,讓其餘跟隨大衛出逃的百姓都歸順(第一至三節);而戶篩則是認為亞希 多弗出的主意不好,認為由於大衛王即跟隨大衛王的人都是勇士,因此如果押沙龍追殺大衛傳出有人被殺,聽見的人會以為是押沙龍的追兵被殺而影響押沙龍的軍心(第八至十節)。因此,戶篩的建議是讓押沙龍先從全以色列集結大軍後再追殺大衛,而且要將大為以及追隨大位的人通通殺掉(第十一至十二節)。比較亞希多弗及戶篩的主意,應該是前者的主意比較好,不給大衛逃亡的時間,而且原本押沙龍跟以色列的長老們也覺得這是個好主意(第四節)。可是由於耶和華要破壞亞希多弗的良謀,要降禍給押沙龍,所以就讓押沙龍跟他的手下覺得戶篩的計謀更好(第十四節)

3. 第十七節說: 「那時,約拿單和亞希瑪斯在隱‧羅結那裡等候,不敢進城,恐怕被人看見。有一個使女出來,將這話告訴他們,他們就去報信給大衛王。」約拿單和亞希瑪斯是擔任傳信給大位的使者,而他們藏身的隱‧羅結據解荊家指出應該是有水井或水池的地方。由於當時年輕的婢女或是少女經常要去水井或是水池打水,所以使女去隱‧羅結傳話給約拿單和亞希瑪斯不會引人懷疑。

4. 第十八到二十節說: 「然而有一個童子看見他們,就去告訴押沙龍。他們急忙跑到巴戶琳某人的家裡;那人院中有一口井,他們就下到井裡。(第十八節) 那家的婦人用蓋蓋上井口,又在上頭鋪上碎麥,事就沒有洩漏。(第十九節) 押沙龍的僕人來到那家,問婦人說:『亞希瑪斯和約拿單在哪裡?』婦人說:『他們過了河了。』僕人找他們,找不著,就回耶路撒冷去了。(第二十節)」這裡需要思考的問題是我們能否為了好的目的而說謊,也就是所謂的白色謊言是否被神所允許。有的人主張謊言沒有顏色可言,謊言就是謊言,是神所不允許的。但也有人主張為了良善目的,至少在有良善目的且為了解救性命所說的謊言是可以的。何說為當,值得思考!

5. 第二十三節說: 「亞希多弗見不依從他的計謀,就備上驢,歸回本城;到了家,留下遺言,便吊死了,葬在他父親的墳墓裡。」亞希多弗為什麼自殺呢?解荊家指出她自殺可能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可能是他的計謀沒有被採納,所以她覺得自己被輕視,因而憤而自殺。第二,他可能覺得押沙龍的叛變會失敗,而他與大衛沒有和好的可能性,為了避免將來被清算,所以她乾脆先行自我了斷。此外,乾據解荊家的整理,聖經裡提到自殺的人共有五人,除了亞希多弗外,還有掃羅根替掃羅拿兵器的少年人、以色列王心利,以及耶穌的門徒猶大。


以上簡單心得跟大家分享!

祝各位格友平安健康
上班愉快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願 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 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眾人同在!

巴拿巴+_+
20240305(二)3:47 PM(台北DELL電腦時間)

文:Barnabas Yu/余慕德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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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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