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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命令?
2010/11/06 10:14:21瀏覽3873|回應27|推薦36

引用文章政壇反應兩極 網友譏黑白判「惡例之首」 

引用文章扁案二審 判決書摘要 

扁案二審判決,在台灣各屆真是幾家歡樂幾家愁。

從扁案爆發以來,我一直在思考幾個問題:

我們是否已經準備好接受司法判決?

馬總統是否該運用各種職權干預審判,使判決結果符合部份國民的期待?

以政治力干預司法審判,在這個案子裡是必要之惡嗎?

閱讀這兩天的新聞,閱讀城邦論壇裡許多網友的心情與觀點。從扁案爆發以來,經常看到一種說法:馬英九總統該如何、如何,馬英九總統該怎樣、怎樣!心理著實納悶,偵辦扁案及審理扁案的是馬英九?或是檢查官與法官?

馬英九總統上任以來,他的許多施政措施,他的用人策略,他的政治應變能力,我並不盡認同稱許。但是,我很讚賞他在面對司法案件時,能謹守分際不為了滿足支持者情緒,而以他身為國家最高領導者的權力介入干預。

有人斥責馬英九只顧及未投票給他的五佰多萬票選民的感受,卻忽視了支持他的七百多萬選民的情緒。有人因之惡言斥責馬英九辜負了大多數選民的囑託,而曲承反對他的少數選民意識。

二十年前,買了一套美國知名作家:湯姆‧克蘭西(Tom Clancy,全名Thomas Leo Clancy Jr.)的小說『總統命令』(Executive Orders)。湯姆‧克蘭西是我非常欣賞與喜愛的一位作家,他所有的作品我都盡可能的蒐集。

談扁案而提到這本書,不是要把馬英九與書中虛擬的傑克‧雷恩總統做比較,而是書中的一些情節與所闡釋的觀念,值得我們今天面對扁案及其他所有司法案件時,用來做為參考。

大多數的選民以選票決定,拒絕再讓民進黨執政,選擇了馬英九而非謝長廷,其真實因素僅僅是因為藍、綠政治意識?或紛擾不休的統、獨問題? 我不確定其他絕大多數人的想法,但我寧可相信這七百多萬票中,有許許多多的人是為冀望於司法與道德的振興。則若今天我們面對扁案或其他任何的司法案件審理時,我們卻又責難馬英九未使用其職權,對扁案或任何的案件來進行任何可能的干預,以迎合我們個人的喜好(政治傾向、道德觀、法律認知),那我們豈不又再度的墜入一個荒謬又顢頇的深淵?

設若如是,則馬英九與陳水扁何異?則我們與陳水扁何異?

最近看了一部影片,克林‧伊斯威特(Clint Eastwood)導演,摩根‧費里曼(Morgan Freeman)、馬特‧戴蒙(Matt Damon)主演:打不倒的勇者(INVICTUS)。

曼德拉(Nelson Mandela)在當選南非總統後,也同樣的面對類似的問題。黑人民眾被種族隔離了幾十年後,在他(曼德拉)領導下能與白人平起平坐,終能當家做主。一種根深蒂固的仇視心態在許多人心中,逐漸擴張、發酵、蔓延。連最基礎的體育運動競賽,都被種族仇恨、政治意識沾污。

湯姆‧克蘭西筆下虛擬的傑克‧雷恩總統,堅持他的道德,嚴守他的分際。即便面對意圖狙擊殺害他全家的歹徒,也堅持要給對方一個公正客觀的審判。

真實世界裡的曼德拉總統,一位被監禁了二十七年的囚徒、永不倒下的鬥士,在他執掌了國家之後,喊出『ONE TEAM ONE NATION』,不計前嫌的呼籲全國民眾放下仇恨團結合作。

今天,台灣所要面對的局面,不比湯姆‧克蘭西筆下虛擬被恐怖攻擊後的美國社會危機,也不若遭受種族隔離政策筏害了五十餘年的南非。 當我們在要求透過司法程序,來懲治貪瀆者。但卻同時冀望另一個國家領導者,在司法審判過程裡,能有某種程度的主導或干預行為或措施。

這樣的思維,是建立在一個什麼樣的情緒或理智基礎上?

這是否值得我們深思?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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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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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余文倒霉
2010/11/08 16:33
1. 貼錯的發票就是偽造文書, 如果錢還不符的話就是貪污. 有無損害公眾或他人? 除非馬英九是狗不是人, 不然當然算. 一般法院判基層公務員是用最嚴格的方式, 當然判像陳水扁這種就是用最寬鬆的方式, 誰叫余文不是用選出來的, 而只是人人喊打的文官.

2. 只要銜接得起來, 余文的退休金什麼的都不會少一毛, 頂多只是晚兩三年退休(因為羈押坐牢這段時間不算公職, 我想這大家都知道), 除非他真的歹命到被吱黨政府首長, 比如說之後可能入主台北市政府的蘇光頭免職.

3. 就是因為知道他倒霉, 被吱黨所害, 所以才讓他又回到公務體系, 這明顯就是補償他. 至於說馬冏為什麼不"平反"余文? 很簡單, a, 余文確實有偽造文書的行為; b, 便宜行事不代表可以違法行事, 當然沒被抓到屁事也沒有, 但一但被抓到那就沒輒了; c, 因為現在關於特別費案已"統一見解", 但統一見解同樣不溯及既往.

4. 所以余文是倒霉, 不過他也還是得到補償, 這要馬冏出來平反, 除非馬冏是皇帝. 不過馬冏是法匠, 你要他平反"有罪者"應該不容易, 給他補償應該是馬冏唯一做得出來的事了.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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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
2010/11/08 16:12
刑法第 221 條
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1. 一開始就貼了不對的發票算不算「偽造、變造」?

2. 到底貼了不對的發票如何「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如果余文沒有中飽私囊,一萬元買了辦公用品用在辦公室,結果貼了幾張超級市場買菜、吃麥當勞的發票領了剛好也是一萬元,算不算「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如果余文真的犯法,根本不該回市政府。

就是因為余文沒犯法,所以才讓他回市政府上班作為補償。

但是既然沒犯法,為什麼要坐牢?

不是為了護主嗎?

我要看馬英囧為了余文繼續奮戰。這裡講的 Jack Ryan 也必定會這樣做。

事實很簡單:余文是偷懶,但是沒犯法。馬英囧出賣余文。馬英囧跟迫害余文的集團妥協。我不清楚公務員體系,但是余文一進一出應該會損失大部分退休俸。

馬英囧到今天還不肯平反余文,對迫害集團宣戰。也不敢擴大戰線把其他「偽造文書」的高官一起捲進去。

其實你把 Jack Ryan 搬出來,剛好是用潔白無瑕、全智全能的小說人物襯托出真實政客的可恥與可憎。

==========

2008/05/02 中國時報
哀余文
中時社論

馬英九特別費案中的小配角余文於四月廿四日判刑定讞,即將入獄服刑。在談余文案之前,先讓我們回顧一段整整卅二年前的往事。

民國六十五年四月廿三日夜間,位於台北市民生西路的杏花閣酒家發生一起凶殺案。當天酒客為了酒女「貴妃」出場而發生流血衝突,導致三人受重傷。斯時也,闖禍鬧事的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與黑道分子,警方也只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後來在輿論壓力與議會質詢之下,治安機關才開始「依法偵辦」。但令人驚訝的是,幾位肇事的、開槍的、耍刀的都還沒事,酒女貴妃卻因先前一件妨礙家庭之事遭通緝在案,而被立刻逮捕、發監執行。當時,本報感慨黑道肇事分子之揚長法外,「唯有一個貴妃,手到擒來納諸狴犴,不費吹灰之力」,而寫成「哀貴妃」之著名社論,嗟嘆台灣社會對弱勢者之踐踏欺凌、不公不義。

卅二年後的今天,我們非常遺憾,經過改編的欺凌弱勢劇本又再次上演。此次的被欺凌者不是風塵酒女,而是公務機關中職等不高、負責黏貼發票報帳的小官余文。四月廿四日,當馬英九特別費案三審無罪定讞之時,也同時確定了余文「偽造文書」罪之一年有期徒刑。余文因此不但判刑確定,即將發監執行,而且數十年公務員退休俸也告泡湯,可能家人生計都成問題。今日之余文固非卅二年前的貴妃,兩人涉案情節也有相當差異,但以社會公平的角度觀之,恐怕都是社會弱勢淪為強者之間鬥爭祭品的典型,令人不勝唏噓。

余文之所以涉案,當然是因馬英九特別費案而起。記得兩年前,因為立委、媒體、與官邸舊識李慧芬等人的檢舉,而使陳水扁總統國務機要費的假發票事件受到偵查。事後,綠營立委基於政治鬥爭之所需,也開始質疑馬英九任台北市長時之特別費使用。檢察官侯寬仁等依此檢舉而發動了大規模的偵查,遍查馬英九市長八年任內之發票,而意外發現余文在特別費事件中的案外案。在此同時,藍軍也開火還擊,檢舉了綠軍天王蘇貞昌、謝長廷、游錫?、呂秀蓮的特別費案,又另外牽拖出翁岳生、陳唐山、許陽明等政壇大人物的案子。這樣大規模藍綠政治人物的火併,較之當年杏花閣喋血,戲劇張力毫不遜色。

令人感慨的是,政壇一大群天王大哥之間以司法公權力相互駁火,彼此迄今都毫髮無傷,卻只有旁邊提皮包的小配角余文一年徒刑定讞,這算是什麼司法正義?所有大哥的特別費案,似乎只有馬英九一人八年來的發票被從頭到尾的調查,這又算是什麼法律平等?同樣是拿假發票報帳,余文已經三審確定,即將入獄服刑,而其他會計人員卻可以「依職權不起訴」,這又算是哪一門子的公平?有些藍綠大哥用假發票報帳套現金,而余文只是「用大金額發票換小金額發票」圖個疏懶;為什麼撈現金A錢的人沒事、圖個方便的人就得坐牢?偽造文書罪的成立皆需「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但余文既未貪汙,究竟他損害了誰的重大利益,竟然得判上一年徒刑?

當然,余文有做錯事;偽造文書就是偽造文書,依法論法,絕對是件值得譴責之事;... 然而令我們感慨扼腕的,不在於藍綠政治大哥之間互揭瘡疤、互掀黑底的醜態,而在於整個司法制度對市井小民的不假辭色、與其對政治大員的虛偽無能。我們的特偵組完全不敢對有權有勢的政治大哥動一根寒毛,卻是將職等卑微的小吏輕鬆下獄。檢察官偵辦馬英九以外的特別費案顧忌甚多,正如同當年的執法者,「其始也疏、其動也緩、其搏擊也有氣無力」。到現在,即使是遭到起訴的政壇大哥大姐,都還在辯稱特別費是「歷史共業」、是制度殺人,意圖為自己的貪婪開脫,卻不曾體諒那些經手發票、行將入獄的小吏。這樣的對比諷刺,還不令人作嘔嗎? ...
高雄市是亞特蘭提斯大陸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alexdeng(alading) 於 2010-11-08 17:28 回覆:

你寫得落落長,我簡單的問兩個問題:
一、何謂公眾?何謂他人?

二、偷懶可以當掩飾違法的事實?

三、何來證據說馬出賣余?

四、你確定你認真的讀過所引用的中時社論內容?還是選擇性的去讀?它的重點何在?


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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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冏幫余文講話也沒用
2010/11/08 14:32
因為余文是因"偽造文書"而判刑, 而且事實俱在, 不判都不行. 余文出獄之後不是也馬上就回到公務體系了? 請問有哪個被關過的公務員能在出獄後回到公務體系的.

所以余文這件事就算馬冏替他講話那要講什麼? 請不要判他偽造文書? 不可能的啊, 因為都被抓出來了.

至於其它的, 請繼續.

alexdeng(alading) 於 2010-11-08 14:42 回覆:

沒錯,這點很重要!

我們面對法治時不能任意的個人隨喜好去選擇要尊守或輕忽!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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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對 Jack Ryan 罵幹你娘
2010/11/08 13:59
你想 Jack Ryan 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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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deng(alading) 於 2010-11-08 14:39 回覆:

呵呵!

在曼谷由宿醉狀態中醒來,掀開NB連上新聞網站,就看到那位曾經一起在南部知識青年黨部一起開過會的鄭XX粗口新聞,心來還在琢磨着是否要『追隨潮流』,也來一篇『聲討檄文』呢!

但心裡還想值得我花時間去做這件事嗎?


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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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問題
2010/11/07 21:46

竟有人要求總統干預司法, 看來台灣的法治教育需要再加強了

alexdeng(alading) 於 2010-11-08 14:41 回覆:
是的,台灣真的很急需再強化法治教育。

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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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2010/11/07 14:22
支持版主的說法, 我也對馬總統深具信心, 相信他會愈做愈好!
alexdeng(alading) 於 2010-11-08 14:43 回覆:
謝謝你。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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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 Jack Ryan 出來是最沒有說服力的
2010/11/07 09:38
假設 Jack Ryan 是中華民國總統,遇到同樣的反對黨,同樣的流氓性格人口,我會不會像罵馬英囧一樣照三餐罵?

不會。真的不會。

因為我知道 Jack Ryan 是個有仇必報、人格完整的血性男人。我不必擔心自己被出賣,也不必擔心囧桶為了自己的連任把是非黑白都吃了。但是我認為馬英囧會。我從頭到尾徹底看不起馬英囧。

姓周的當然敢。因為到現在 2185 一家還在逍遙,特別費案自己脫身以後就不管余文了。既然馬英囧是個萬年舔綠的姑息囧桶,姓周的當然敢,小孬孬才不敢。

我認為特別費案當然是無罪、不該起訴。但是馬英囧自私自利,不敢為余文辯護(收集發票是公務員的陋習,但是余文並未用發票詐財,2185 犯罪集團用發票詐財),自己無罪以後就讓余文去坐牢。這種人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是看不起。Jack Ryan 不會把自己的弟兄丟在哥倫比亞的深山裡面被毒梟宰殺。

很多公務員報帳就是收集發票。他們只要金額對,把錢領回來就交給長官運用。這是陋習沒錯,但是大多數人不會用「假」發票去坑政府。馬英囧必須把這個地方說清楚。但是牠只求自保,只求當選,到了當選以後還不敢平反余文,也不敢向當時司法迫害余文的白道犯罪集團宣戰。

如果馬英囧不敢平反余文,我就不相信牠會整頓司法。

這個案子的「總統職權」是怎麼解釋的?

如果是 Jack Ryan 這個總統,早就出來說話了:「美國總統的職權包括憲法規定的,也包括憲法規定外,由其他法律規定、由總統既有職權延伸、臨時交付總統、總統概括承擔、總統自己爭取、憲政慣例賦予等。。。。。」我相信 Jack Ryan 絕不會跟馬英囧一樣當縮頭烏龜。既然判決跟「總統職權」有關,這就是總統該出來大聲說話的時候。

要不然難道接下來的一年半任期,馬英囧只剩下憲法規定的虛位元首的權力嗎?

馬英囧為了小孬孬干涉政大的學術自清。誹謗牠老爸的畜生,居然還是馬英囧保了牠的飯碗。舔綠舔到這個程度?

Jack Ryan 會這麼窩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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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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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到 Patriot Games 的大綱
2010/11/06 23:37
http://en.wikipedia.org/wiki/Patriot_Games
Jack is particularly gratified that Miller, who had incidentally killed a Maryland police officer after attacking Ryan's wife and daughter, had been arrested after committing murder in a state with the death penalty: in the attack on the Royal Family, Miller had committed murder, but the U.K. had already abolished the death penalty, so he had been sentenced to life in Albany Prison. Presumably, The U.K. would not object to his trial and execution in the U.S. for a more recent crime committed there: they would not insist on his extradition to serve a life sentence in the U.K. (The execution of Miller and his colleagues is mentioned in passing in Tom Clancy's Sum of All Fears (1991). p. 84 .)
追殺他家的匪徒因為在 MD 殺了警察所以判死刑(有死刑的州)。因此英國不要求引渡(已經廢死刑了),Ryan 也很高興(因為法官會判死刑)。作者還特別把匪徒的死刑在 The Sum of All Fears 裡面端出來以饗讀者。

Jack Ryan 就是 Tom Clancy 的化身。根本就是個超級大右派。你認為如果追殺他全家的匪徒如果在沒死刑的州,被收錢的法官放走,英國會不管嗎?Ryan 會不管嗎?

Without Remorse 講的就是這種法律不給我公道,我自己去殺出一條公道的故事。
http://en.wikipedia.org/wiki/Ed_Kealty
Because of Kealty's politically-expedient stance, the novel maintains that is why Former President Jack Ryan secretly created "The Campus" - a secret independently funded agency outside of Government control, that can take security operations into its own hands.
Rainbow Six 以後我就再也沒買過 Clancy 的小說了。但是從 Wikipedia 的內容可以看到,醜聞纏身的前任副總統 Ed Kealty 跟 Ryan 槓上,Ryan 勇敢把 Kealty 在法律上幹掉(我看過的部份)。甚至自己還成立一個不受控制,靠內線消息牟利的獨立黑機關,用來架空後任壞總統的權力(我沒看的部份)。

所以 Jack Ryan 絕不跟馬囧桶一樣窩囊。Jack Ryan 是個為所欲為的強人。你拿虛構的 Jack Ryan 當標準,只會讓馬英囧看起來像是個窩囊廢一樣。平常我所講的都還沒有 Jack Ryan 這樣霸道。

Tom Clancy 有另一本書:Every Man a Tiger。你認為馬英囧是老虎嗎?馬英囧的手下有老虎嗎?是誰害整個中華民國都變成病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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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deng(alading) 於 2010-11-07 01:42 回覆:

湯姆克蘭西的部份我剛剛回覆前一篇時已談過,不贅言。

你說的沒錯:馬英九手下沒有強將,這點是在他競選總統之前,就是公開的『秘密』了。

重點是,接下來我們(所有的國民)該怎樣去面對問題?我們就還是死抓着還未結束的一個案子,如喪考妣般的歇斯底里?誠如銀正雄老哥給他的格文所訂的標題:『周占春亂判,台灣就會垮?』

沒有吧?!明天還是有很多人去參觀花博,還是有很多人去各候選人場子裡加油吶喊:『凍選』『凍選』!還是有很多人去泡妹妹釣凱子,我明天照樣要帶客人去曼谷街頭洗泰國浴,‧‧‧更重要的是,阿扁照樣在土城招待所裡,翹着二郎腿咧嘴大笑,搞不好包括現在就在笑到岔氣!

我也跟許多人一樣,對這樣的判決有些失望。但我覺得我們該用更多的時間去思考,怎樣去避免同樣的問題發生?如日本人在工業管理上說的:預防再發!

當周占春引用了相關的法律條文,不論他引用得對與錯,在他的立場他認為他用對了,在部份的其他人的眼中是他謬解了。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出入?


北京大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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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見
2010/11/06 23:02

人們通常將司法具象化為「天枰」。

如果天枰本身有問題,而將天枰又被放置在一個誰人都不能干預的「獨立」地位。呵呵,那這個天枰還有什麽公信力?


閑雲野鶴,壺說酒道。
alexdeng(alading) 於 2010-11-07 01:22 回覆:

是啊!

『天秤』基本上就已經不是『歸零』過的,所以我說我們該著眼的不是某個政治人物,或某個法官的問題而已。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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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克蘭西筆下虛擬的傑克‧雷恩總統,堅持他的道德,嚴守他的分際。即便面對意圖狙擊殺害他全家的歹徒,也堅持要給對方一個公正客觀的審判。
2010/11/06 22:55
如果法官曲解法律,把歹徒放走,還判給歹徒國家賠償呢?

你覺得 Jack Ryan 會不會大叫:老子不幹總統了!然後先殺了法官,再把兇手一刀一刀砍死?

我記得 The Patriot Games 裡面北愛爾蘭恐怖份子在 Bethesda(D.C. 東北方的大醫院)伏擊過 Jack Ryan 的老婆。那本書裡面最後他是怎麼解決恐怖份子的?太久以前看的,我已經忘記結尾了。

Jack Ryan 絕不是吃素長大的。在小說裡面他也是海軍陸戰隊退伍。跟我罵到死的馬英囧一樣。這個人在得不到正義的時候一定會報仇。

Without Remorse 裡面 John Clark 又是怎樣報仇雪恨的?

==============

很多年前,Executive Orders 我買的是美國第一版的精裝本。我從林口書店(或是敦煌?)盜印的幾本開始看起,一直看到 Durling 跟文武百官死掉,Jack Ryan 依照順位繼任總統,然後就放棄這個作家了。我已經忘記 XO 的大部分內容,我只記得前一本 Debt of Honor 的日本野心分子最後是 Ding Chavez 帶領特種部隊殺的。為什麼不是到日本法院告他們?

只有法院的判決是我們想要的,我們才需要尊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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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deng(alading) 於 2010-11-07 01:19 回覆:

湯姆克蘭西是個大右派,我不否定這種推估,從他小說裡就顯現了。

你說的這幾本書都在我的書架上,包括紅色十月、熊與龍、紅色風暴、彩虹部隊等等。

不過,我們真要硬去把書裡的每個情節都拿來比較嗎?這不是我的目的,我只不過是拿它當引子罷了。事實上,我們也都無法去把它們拿來做這樣的比較。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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