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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5 00:41:34瀏覽682|回應0|推薦14 | |
五代(西元 907~979年) 北宋(西元 960~1127年) 南宋(西元1127~1279年) 元(西元1271~1368年) 明(西元1368~1644年) 清(西元1616~1912年)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記載高宗三十六年間有關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原始記錄----這可以還原宋史許多經過”修飾”的事件,宋史還特別明訂”姦臣”列傳,要接受宋史”弄虛作假的結論是需要仔細辯證的”!! 先還原南宋初期社會的情況--- 水滸傳用大宋宣和遺事第四部分講宋江等三十六人聚義的內容為藍本編寫的;北宋末年的潰敗導致各地義軍或盜匪橫行---如曹成、李成、鐘相、楊麼---這些人都有類似宋江的性質, 韓世忠、張俊、岳飛、劉光世都收編了許多盜匪,甚至於組成了”韓家軍”、”張家軍”及”岳家軍”,這景象類似於東漢及唐朝末年的”私人軍隊”,有可能又發生走回”軍閥篡位當皇帝”的舊軌跡!! 宋高宗時期的張守傳記載 :“然今之大將皆握重兵,貴極富溢,前無祿利之望,退無誅罰之憂,故朝廷之勢日削,兵將之權日重。”----趙匡胤就是因握有兵權當皇帝的,南渡後之武臣,不遵法度,縱其所收編盜匪部屬,驅民擄金,兼併土地,擅有財貨,日漸驕橫,又是唐朝末期五代十國時期遍地軍閥的景況,宋高宗能不心驚肉跳嗎? 朝廷中的文官,當然會獻殺一儆百之謀,節制武將的兵權。 宋史·卷473 列傳第232 姦臣三秦檜傳記載:“始,朝廷雖數遣使,但且守且和,而專與金人解仇議和,實自檜始。” 皇帝同意的和解政策,主戰派及武將們多所掣肘,其中以岳飛年輕氣盛為最,諸多”僭越”---- O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紹興六年(1136年,岳飛33歲)十月條載:“岳飛奉命,依處分,往江州(今江西省九江市)屯駐。趙鼎曰:此有以見諸將知朝廷。上曰:劉麟敗北,不足喜,諸將知尊朝廷,為可喜也。”南渡後諸將驕橫,為高宗心腹之患,故行諸將移防之計,以察其忠。然飛借守母墓廬堅不視軍。高宗命李若虛至江州,請岳飛依舊管軍。“飛堅執不肯出,若虛曰:相公,河北一農夫耳,可與朝廷相抗耶?飛乃受詔。” O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建炎四年(1136年)四月條載:“淮西安撫大使劉光世言:臣准御筆,督諸將解山陽之圍,若令岳飛等,即時恭聽朝廷指揮,則承州(今江蘇省高郵縣)之賊可破,楚州(今江蘇省淮安市)之圍可解。乘機投隙,間不容髮,乃飛等遷延五十餘日,遂失機會,臣實不失憤懣。” O 續資治通鑑/卷118紹興七年(金天會十五年): (1137年)“起複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嶽飛,以親兵赴行在(建康)。翼日(次日),內殿引對,飛密奏請正建國公皇子之位,人無知者。及對,帝諭曰:「卿言雖忠,然握重兵於外,此事非卿所當預也。」飛退,參謀官薛弼繼進,帝語之故,且曰:「飛意似不悅,卿自以意開諭之。」” ---注意 : 此時宋高宗是”語氣和緩,態度堅定”,還不必然一定要殺岳飛!! O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紹興十一年(1141年,岳飛38歲)正月條:“飛奉詔,移營三十里而止。及濠州既破,飛始以兵至舒圻境上,故張俊與秦檜,皆恨之。” O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二月條載岳飛父子行刑情形:“癸巳,岳飛賜死於大理寺。飛以眾證,坐嘗自言,己與太祖俱以三十歲為節度使,指斥乘輿,情詞切害。及敵犯准西,先後受親紮十三次,不即策應,擁兵逗留,當斬。張憲坐收受飛、雲(岳飛長子)之書,謀以襄陽叛,當絞。飛長子雲,坐與憲書,謂可得心腹兵官商議,當斬。” O 建炎以來繫年要錄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二月條載:“詔飛賜死,命領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沂中蒞其刑,誅憲、雲於市,天下冤之。韓世忠不能平,以問秦檜。檜曰: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怫然曰: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乎?”---注意 : “天下冤之”,不是對岳飛; 韓世忠是為岳雲、張憲”以問秦檜”,“莫須有”是對岳雲、張憲”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的說詞!! 當時宋朝的朝廷處理岳飛的政治案件----就如同現代處理孫立人事件等等----有許多失真,政治事件都類似,具備”事出有因、不得不然的元素”!! 農業社會與遊牧社會的沖突的時候,初期遊牧民族容易占優勢,主要是由於部落組織與軍事動員組織接近。 當部落組織戰勝農業民族之後,就不能以一個流動遊牧部落社會組織,去管制一個必須等待農作物收成的固定社會,建立與農業社會相適應運作機制就是必然的選擇,經過幾代的時光,就產生被農業社會同化的現象。 在這種同化的過程中,一定會引發保持其統治民族的自身尚武勇悍的民族傳統習俗意識的反撲,而引發內部的鬥爭。 遼是如此失去戰鬥力的;金也是如此。 因此能夠形成一個”暫時”(約四十年)與金對峙的和平穩定局面。 1194年, 宋寧宗趙擴(1194年7月24日~1224年9月17日在位)在韓侂(ㄊㄨㄛ)胄(1152~1207年)的安排下繼位,經過一些曲折,主戰派的韓侂胄獨攬大權。 南宋這四十年的和平使經濟得以快速的發展國力增強,有能力發動戰爭。 南宋朝廷為了北伐金做準備,更進一步的崇岳飛、貶秦檜,得到社會輿論的支持----岳飛、秦檜這兩個歷史人物的評價,在主戰社會氛圍下被”扭曲失真”了!! 1206年,宋寧宗下詔伐金,金反擊,宋軍潰敗以”請稱伯,復增歲幣、犒軍錢,誅蘇師旦函首以獻。” 為條件求和。 1208年,金要求”函侂胄首以贖淮南故地”;五月”宋賊臣韓侂胄、蘇師旦首獻”;” 懸其首並畫像於市,以露布頒中外”----唉,宋朝的歷史都是這樣不量力的愚蠢和屈辱故事!!
蒙古擴張攻滅西遼、金、西夏進軍路線示意圖 1206年,另一個遊牧部落社會蒙古帝國(The Mongol Empire)的創始者鐵木真,此時正在展開擴充的腳步----蒙、金、南宋與一百年前的金、遼、宋的”同時存在”的態勢又再次重現。 1212年,蒙古騎兵騷擾金就像當年的遼騷擾宋,南宋朝也就不再向金貢納“歲幣”。 1214年7月,科舉出身的真德秀(1178~1235年) 奏議宋寧宗聯絡蒙古攻金的建議,宋寧宗居然又採納了。 金作為南宋、蒙間的緩衝---這情況類似當年遼作為金、宋間的緩衝---南宋朝又再次背盟。 1234年,蒙古、南宋聯合滅金。 南宋理宗趙昀(1205年1月26日~1264年11月16日)任由賈似道不量力、欺瞞、不守約、拘來使等一系列顢頇舉措,加速了蒙古攻滅南宋過程,就不細表了。 1279年五月,陸秀夫被困崖山,“陸秀夫走衛王舟,王舟大,且諸舟環結,度不得出走,乃負昺(音ㄅㄧㄥˇ)投海中,後宮及諸臣多從死者,七日,浮屍出於海十余萬人。”,崖山海戰是蒙古攻滅南宋的最後一戰,流亡近三年的南宋小朝廷終於滅亡。-----若宋史記載真實,塞班島戰役(The Battle of Saipan)後日軍眷屬集體自殺的規模及壯烈是遠遠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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