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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6中國時報社論〈海軍演訓懲處爭議 應給個說法〉— 一篇各打五十大板的虛矯社論
2012/08/06 07:17:19瀏覽662|回應20|推薦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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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orum.chinatimes.com/default.aspx?g=posts&m=906777&#post906777
SCFtw5  #4樓 發表時間 : 2012-08-06 07:02

這篇社論真虛矯真狗屎~~~ ^@@^

這個演習是按劇本"表演"還是怎麼的?如果是按劇本"表演",那麼張鳳強脫線演出,據某大軍官說,「當天操演還有空軍配合,張超出演習海域,造成其他參演部隊無法繼續操演,視同演習失敗。」單這個就足以送軍法,海軍當局衹要強調這個說明這個就足以說服天下人,何以至今不此之圖?!分明是色厲內荏,醜陋不堪!海軍當局還不是立即處分張鳳強,而是過了若干天才突然聞風而動,而且是單獨嚴懲張鳳強,真是豬仔得很~~~你主筆大爺的腦子看來不大好使,大家都有社會歷練,一看就知道裡頭有鬼,衹有你看不出來,是不是丫? ^@@^

隨艦大官不吭聲,最有可能的實情是他不認為有必要干涉。至少三級上官隨時知道艦隊位置,也都不吭聲,最有可能的實情是他們不認為有必要干涉。抄收電文的小軍官沒一個喳喳呼呼的,最有可能的實情是他們看這種事早就看慣了。如果這三個情理推斷都錯了,那麼中華民國海軍的能力就衹是在浴缸裡玩玩模型船的料,出海打仗就不必了~~~而且所有這些關連人等都有陪著張鳳強送軍法的希望~~~ ^+++++^

沒有任何規定事先不淮張鳳強脫離那條反映中華民國海軍多年來畫地自限不思進取的線。張鳳強當時往上報告了,隨艦的大官沒有說No,岸上的大官沒有一個說No。張鳳強帶艦隊脫離那條線十二個小時也沒有鬧出事來。海軍當局現在硬要拿違紀當理由把張鳳強送軍法,恐怕八成民意認為該送軍法的是董翔龍。

主筆大爺你說:『張鳳強受處分不是「靠近他國海域」,而是「不受節制靠近他國海域」』。我請教這位大爺:海軍當局對張鳳強此舉的"節制"何在?哪一條成文規定???哪一句事先的口頭告誡???哪一句當時的口頭禁止(不要強辯沒有大官隨艦)???哪一通當時的電文禁止(不要強辯電訊遮蔽)???

另外,【靠近他國海域】有罪嗎?!

小人欲入他人於罪,何患無辭~~~ ^+++++^

你這個主筆竟然到現在還在各打五十大板,看來是混飯吃的,不過大概混不久了~~~ ^@@^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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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80600362.html
社論 - 海軍演訓懲處爭議 應給個說法
2012-08-06 01:00 中國時報 【本報訊】

     海軍一六八艦隊隊長張鳳強,因為演訓任務超越我防空識別區,遭到記過移送調查處分,儘管軍方強調演訓任務有其紀律,但外界仍有相當爭議,認為該處分係基於「外部(日本)」壓力。持平而論,張鳳強未依演訓計畫,將艦隊帶離既定海域長達十一、二個小時,不能不處理,否則未來一遇演訓,海陸空將領個個都來一套「將在外」的自由調度計畫,軍隊還有何軍令、紀律可言?

     唯此次演訓過程值得爭議之處不少,致使後續懲處難服人心。特別涉及釣魚台周邊海域,又沾惹上民族情緒,甚至有人指責國防部的處分有「媚日」之嫌,根據媒體報導,一六八艦隊的演訓課目是假想台灣西部海空優勢盡失,艦艇要往東岸戰力保存,同時模擬中共有兩艘飛彈快艇追擊,為避免曝露在中共飛彈射程範圍內,故國防部確有在我防空識別區外圍保持戰力的作戰計畫。

     同情張鳳強的不具名海軍官員認為現有操演計畫並未限制艦艇戰術運用不能駛出防空識別區,且張鳳強向東駛出識別區的十一點五個小時內,持續電文通報,軍方能完整監控張鳳強艦艇的動向,沒有任何人有異議,遑論下達返航命令,且張鳳強航行到距與那國島十三點五浬處,並未進入日方十二浬海域。

     不過,海軍司令部卻強調,張鳳強的通報電文未經統裁部核准,越域航行時間長達十一個小時又卅分,「當天操演還有空軍配合,張超出演習海域,造成其他參演部隊無法繼續操演,視同演習失敗。若戰機也跟著飛出演習區域,機艦齊發,豈不造成國際誤解和紛擾!」

     從海軍不同消息來源顯示,張鳳強處分案至少有幾處疑點,有必要在未來詳實調查後,公布並給國人一個合理的說法,也才能讓被處分者心服口服。第一,就算海軍演訓計畫並未明文禁止不得駛出防空識別區,但若張鳳強越域確實造成空軍戰機演訓形同中斷,則非處分不可,海空聯合演習,哪裡容得下海軍自己玩爽的?

     第二,演訓統裁官到底是否同在一六八艦艇上?不論在不在艦上,統裁官對張鳳強自作主張有無制止?如果毫不制止,則軍方要處分張鳳強,就很難輕放過演訓統裁官,即使如海軍司令部所言,當天演訓統裁部設岸上左營,並未在艦上,如果因此不知一六八艦越域之舉,那設演訓統裁官何用?

     第三,張鳳強越域航行超過十一個小時,電文通報不斷,軍方說法是演訓期間,艦隻發出電文極多,抄收官員並沒有仔細看清楚電文內容,以致張鳳強誤認海軍並未制止其行為,果若實情如此,那所有「不仔細看電文」的海軍官員應給予比張鳳強更嚴厲的處分,艦艇在外,所有回報電文都是指揮作戰最重要的情報資訊,海軍各層級官員十一個半小時間,對所有電文視而不見,豈非拿演訓當兒戲?平時演訓當兒戲,戰時還有何整體戰力可言?

     張鳳強遭處分後,部分立委聲援認為這是國防部作踐自己,如果艦艇連接近他國海域就受軍法制裁,未來如何處理東沙、太平島和釣魚台的問題?台灣國際處境維艱,戰略位置敏感,正因如此,各軍種才更要謹慎,即使要處理周邊海域問題,也得三軍統帥說了才算,豈容個別機艦指揮官藉演習逞能?今日張鳳強越域,明日哪架戰機越線,周邊海域紛擾還有完沒完?

     張鳳強受處分不是「靠近他國海域」,而是「不受節制靠近他國海域」,演訓視同作戰,所有動作都要依循作戰計畫與綱領,不容稍有差池,軍方面對此案,既不能因為礙於日本壓力而辦人,更不能因為保釣的民族情緒而不辦人,保釣需要熱情,更需要智慧,哪裡是三不五時越域衝撞的莽夫行徑能達到目的?

     但國防部也得捫心自問,到底是否礙於日方壓力,才會在演訓結束一周後突如其來的決定懲處?而獨辦張鳳強一人,是否為了卸責交差?讓張鳳強頂住海軍輕忽演訓的疏失?國防部既已交付軍檢調查,就得詳實議處,不論最後處分輕重,都要給國人一個事實真相的交代,否則,不但張鳳強氣難平,國人也會看扁包括國防部在內的國軍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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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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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昭著的海軍當局在納稅人的連日嚴刑拷打之下終於招供了
2012/08/08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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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樓 SCFtw2 發言於2012-08-08 19:43:14

記者洪哲政觀察~~~
海軍甚至提出案發連日來首見的新觀點,指責張鳳強率艦前往日本24浬臨接區海域編隊活動,根本就是軍事行動,容易引發日本誤判,作為重懲張鳳強的下台階。

這不就是罪行昭著的海軍當局在納稅人的連日嚴刑拷打之下終於招供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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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280981.shtml
觀察站/軍方誤判情勢 總統出面滅火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特稿】 2012.08.08 02: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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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現在最大的家醜就是【高林董三人幫濫權藉端惡整張鳳強】
2012/08/08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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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orum.chinatimes.com/default.aspx?g=posts&m=908034&#post908034
SCFtw5  #3樓 發表時間 : 2012-08-08 17:33 

范姜泰基代表馬英九說『「東海和平倡議」屬國家重大外交政策,公布前除少數高層人員,對外嚴格保密。海軍相關單位在進行168艦隊相關懲處案時,根本不知道馬總統將發表「東海和平倡議」,外界將兩件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混為一談,曲解因果關係,完全與事實不符。』 --- 誰知道呢?誰知道你說的是真話呢?誰能保證?這是重大國安決策,誰能保證馬英九的國安愛將高華柱不知道?你有資格保證嗎?

馬英九丫~~~別人說東你說西,蝸牛出了殼,你的彎彎人家曉得。高林董三人幫對犯了小錯的張鳳強祭出大過+調職+軍法,前副總長海軍上將費鴻波直斥為荒唐,前陸軍總司令陳鎮湘認為連記過都嫌太重,你首先應該替高林董三人幫解釋為什麼對張鳳強下手這麼狠,你現在說什麼“毋枉毋縱”,你知羞不知羞丫? ^@@^

高華柱上午轉述馬英九的話,說「家醜不必怕外揚」。國防部現在最大的家醜就是【高林董三人幫濫權藉端惡整張鳳強】。凡國家大事必後知後覺的馬英九丫~~~現在我明明白白地告訴你了~~~國防部現在最大的家醜就是【高林董三人幫濫權藉端惡整張鳳強】~~~你知道了罷! ^+++++^

不要以為我是綠軍綠民,請看~~~
http://blog.udn.com/SCFtw2/1886227
[2008-5-21] 簡評馬英九的總統就職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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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50207155/132012080800929.html
演訓越界案 總統促詳實調查
2012-08-08 14:56 新聞速報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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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SCFtw2) 於 2012-08-08 17:47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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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50207155/132012080800929.html
演訓越界案 總統促詳實調查
2012-08-08 14:56 新聞速報 【中央社】

     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今天說,前海軍168艦隊長張鳳強少將因演訓越界案遭懲處,總統馬英九指示國防部詳實調查,還原真相。

     外界關心張鳳強懲處案,范姜泰基下午表示,懲處案經媒體披露後,馬總統就指示國防部妥善處理,也提醒國防部注意外界關切懲處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國軍將才養成不易,國防部應詳實調查,毋枉毋縱,還原真相,對外說明清楚。

     他說,馬總統身為三軍統帥,當然關心這個案子,但仍應尊重國防部本於專業與法令進行的調查。

     范姜泰基表示,在這件事上,部分人士誣指與「東海和平倡議」有關,批評海軍「媚日」,完全不是事實。

     他說,「東海和平倡議」屬國家重大外交政策,公布前除少數高層人員,對外嚴格保密。海軍相關單位在進行168艦隊相關懲處案時,根本不知道馬總統將發表「東海和平倡議」,外界將兩件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混為一談,曲解因果關係,完全與事實不符。

     范姜泰基表示,168艦隊越界所在海域,是距日本與那國島最近13.2浬的水域,未進入日本領海;距中華民國釣魚台列嶼最近52浬,完全與釣魚台問題無關,不能連最基本地理事實都不清楚就妄加批評。

     他說,馬總統捍衛釣魚台列嶼主權的一貫堅持,這項立場,不容任何扭曲。

     國防部長高華柱上午在說明海軍演訓越域案時也表示,馬總統要求對任何案件,都要尊重人權,符合比例原則,「家醜不必怕外揚」。10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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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華柱你到底道了什麼歉?你道歉了嗎?
2012/08/08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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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orum.chinatimes.com/default.aspx?g=posts&m=907980&#post907980
SCFtw5  #4樓 發表時間 : 2012-08-08 14:15

高華柱你到底道了什麼歉?你道歉了嗎?

你鬼扯!

高林董三人幫到底錯在哪裡?是你沒說清楚還是這中央社的記者沒寫清楚?是你爛還是這個記者爛?

你面對出錢養你的納稅人毫無謙遜,還敢倒打一耙,說外界在打擊海軍士氣,你倒果為因,?辭奪理,你能面對很可能是所有的退役將軍(最新公開表態的是海軍上將副總長費鴻波)對你們的指責嗎?

爛!臭!尊貴的高將軍~~~You stink! ^@@^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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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50207155/132012080800723.html
重懲演訓越域惹議 高華柱致歉
2012-08-08 11:21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國防部長高華柱今天指出,最近海軍司令部對於168艦隊的操演違反紀律所做的懲處及檢討,引起社會各界關切,他特別表達歉意。

     國防部上午召開臨時記者會,由高華柱親自說明海軍演訓越域案處理原則。

     高華柱強調,本案原本只是匡正演習紀律的單一事件,海軍司令部處理本案或許有檢討改進之處,然而目前有許多民意代表與媒體並沒有就事論事與理性探討,甚至錯誤解讀,導致許多論述與事實不相符,不僅無助解決問題,更影響與傷害國軍士氣,他表達遺憾。

     他鄭重表達,海軍司令部絕對沒有涉及個人好惡立場,也沒有所謂外界關切與施壓,更與總統馬英九8月5日提出「東海和平倡議」無關。

     高華柱說,他在總統公布東海和平倡議之前並不知悉,「我以人格保證,所言如果不實,我願意辭去我的職務」,籲請外界不要再做更多無謂的連結。

     海軍日前在東部海域進行年度訓練總驗收海上實兵對抗,前168艦隊長張鳳強少將擔任防衛軍操演支隊長,過程中逾越操演範圍,跨過防空識別區(ADIZ),被海軍記大過1次並調職,另移請軍檢單位偵辦全案,引起各方質疑這項懲處是否過重。10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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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SCFtw2) 於 2012-08-08 16:17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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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280610.shtml
重懲演訓越域惹議 國防部長高華柱致歉
【中央社╱台北8日電】 2012.08.08 11:21 am

111 樓 SCFtw2 發言於2012-08-08 15:58:41

御史中丞万俟卨幹掉岳飛之後發表感言,說:「懲處一位將軍對我們很沉痛。這是單純紀律問題,不可能是『媚金求和』,大宋絕不會做這些事情。」

此言一出,全國輿論譁然。

第二天,首相秦檜發表感言,說:「懲處一位將軍對我們很沉痛。這是單純紀律問題,不可能是『媚金求和』,大宋絕不會做這些事情。」

此言一出,全國輿論更加譁然。

第三天,官家在廷臣早朝時發表感言,說:「懲處一位將軍對我們很沉痛。這是單純紀律問題,不可能是『媚金求和』,大宋絕不會做這些事情。」

邸報傳出此言,全國輿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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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幫主? ^@@^
2012/08/07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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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渝洲說:『這已非單純的違紀問題』

陸軍上將,國安會強人,丁渝洲有這樣的資歷。

丁渝洲說的不是違紀懲處輕重的事。違紀懲處有輕有重或輕或重,但仍然是違紀問題。如果衹是評論演習違紀,評論者應該不會說:『這已非單純的違紀問題』。丁渝洲等於點明了海軍當局對張鳳強的嚴懲還有演習違紀之外的因素 --- 這一點大家都知道。

兩個退役海軍中將公開支持張鳳強(蘭寧利、雷學明),兩個退役陸軍老上將公開支持張鳳強(丁渝洲、陳鎮湘),高華柱、林鎮夷、董翔龍這三人幫如果在事情爆開的第一時間就拿出一番【近來演習紀律很差,必須嚴加整頓】的說詞來,或許還可以說服一小部份人,現在太遲了,搬出抗命罪也衹是讓人覺得你像是愈描愈黑愈陷愈深的樣子,連沒什麼軍事常識的人都很難說服了。

高林董這三個軍頭的結局如何?還是要看馬某(四人幫幫主?)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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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SCFtw2) 於 2012-08-08 01:43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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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見報的支持張鳳強的退役將軍還有兩個:陸軍中將帥化民(後出任立委)、陸軍中將吳斯懷(陸軍副司令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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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SCFtw2) 於 2012-08-08 01:56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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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紙新聞,這事最早爆出來的時候有國安會的角色。

國安會的誰丫?胡為真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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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SCFtw2) 於 2012-08-08 02:00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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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高華柱有可能接胡為真的位子,現在出了這件事,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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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SCFtw2) 於 2012-08-08 02:11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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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由最高級軍頭主導主控,現役的中將上將當然不能自由表態。退役的中將上將看來是一面倒,都站在張鳳強這一邊,高林董三人幫還知不知羞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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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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驕慢跋扈的軍頭和不識大體的世外高人
2012/08/07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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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樓
SCFtw2 發言於2012-08-07 19:35:57

有很多世外高人喜歡罵別人民粹,這些高人玩夜貓子玩慣了,不知道一般的鳥長什麼樣子,這篇社論的標題可以教教這些高人,不過這些高人自我感覺超良好,通常是不受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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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278323.shtml
國軍為誰而戰?為何而存在?
【2012/08/07 聯合晚報】【聯合晚報╱社論】 2012.08.07 02:48 pm

中華民國軍隊,到底為誰而戰?為何而存在?海軍演習越界懲處案,軍方繼續各種說詞表態,還不如重新自問一下這些顯然已忘在腦後的基本問題。

軍人喝酒鬧事,或者在營區搞kuso照po上網,那種程度的事,叫做紀律問題。三艘軍艦演習越界近12小時,不會只是一個「紀律」問題;紀律這麼差的人,絕對升不了艦長的。張鳳強的行動,有「能做不能說」的用意,甚至有戰術運用的目的,這連一般「死老百姓」都看得出來。

演變成如此風波,正因為此事發生在釣魚台爭議的背景下。張鳳強身為軍人,做了「不能說卻敢做」的事,衝撞的不僅是日本的底線而已,衝撞的更是中華民國軍方的核心態度。所謂核心態度,正繫於「軍隊為誰而戰?為何而戰?」這幾個字,也因此輿論反應強烈。

輿論反應,未見得全集中於「誓死捍衛釣魚台」的立場,還因為看見軍方的處理態度令人氣結。國防部的表現,海軍司令的表現,在這件事情上把「紀律」喊得越大聲,越發顯現這二字作為擋箭牌的作用。軍人的榮譽感應是無價之寶,如果怯懦到避開「為誰而戰?為何而戰?」的核心問題,則義正詞嚴「紀律」又有何用?

失去了榮譽感的軍隊,回答不了「為誰而戰」的問題,也就淪落到要面對「軍隊為何而存在」的質疑。這幾年凡軍中事件鬧成新聞,在民眾腦中留下印象的,看似無關大節者如空軍司令的娶媳風波,言之鑿鑿卻以查無實據結案的如將領買官案,乃至賠償重卻懲處輕的小兵江國慶冤死案,哪一件不是嚴重影響軍方形象?蒙上這樣形象的軍方,如今卻要抬出抗命罪治張鳳強,也難怪令輿論不服,軍中士氣也會受影響吧。

這件事發展至今,國防部把「紀律」的理由用到無限上綱,已應付不了民間的不滿,老百姓的疑問已升高到是否和牴觸「東海和平倡議」氣氛有關。這種疑問一旦端上檯面,三軍統帥不能再若無其事,畢竟國家元首是對於「為誰而戰」問題代表發言的人。至少應以誠實正直的榮譽感,向社會交代「國軍為何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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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根雞毛當令箭
2012/08/07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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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樓
SCFtw2 發言於2012-08-07 19:08:34

一條董飛蛇
一隻林畏夷
一根高日柱

當納稅人拿你們當個屁,你們為甚麼不去擁抱上將終身俸呢?何其不智!

拿根雞毛當令箭,在舞臺上作忠肝義膽狀,面對全國觀眾的唾棄,好玩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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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277526.shtml
越界重懲風波 海軍:張鳳強涉抗命罪
【2012/08/07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 2012.08.07 07:51 am

國防部昨天說明張鳳強重懲案,海軍表示,全案已移送軍檢偵辦,未受任何外力或外國影響,張鳳強因超出操演範圍違反紀律,涉及陸海空軍刑法的「擅離配置地」與「抗命罪」;此案懲處範圍甚廣,海軍司令董翔龍說,「全案包括我本人都要負責任」。

除張鳳強外,其餘失職人員將區分成艦隊、艦指部、教準部與司令部等四層級檢討,依情節不等給予申誡到記過處分。

根據軍刑法,擅離配置地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抗命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海軍督察長周美伍說,七月廿三日到廿七日進行戰術總驗收,演習範圍的東界就是防空識別區(ADIZ)的邊界。張鳳強分別在七月廿五日晚間九時十七分與九時卅五分發信文表示,「依計畫執行,航向零三五(東北方),速率么兩(十二節)」,但到廿六日凌晨零時,卻發現張鳳強率領的三艘軍艦位於ADIZ外圍,違反操演紀律。周美伍說,廿六日艦隊返港,廿七日舉行檢討會,廿八日就召開人評會,卅日公布懲處令。

海軍法務組長史勝德表示,年度訓練總驗收對抗指導計畫,是由司令部核定再令頒操演艦隊,「這是軍事命令」;張鳳強在演練過程沒有按照命令賦予的海空操演範圍實施,可能涉嫌陸海空軍刑法四十二條第一款的「擅離配置地」,還有四十七條的「抗命罪」,依法行政調查發現可能涉法,應移請軍法釐清案情。

周美伍說,張鳳強的作戰官反對他的決定,而隨艦裁判組長事後調查時也聲稱在指管室問過張鳳強為何未照計畫航行,但真相如何仍待釐清。

至於張鳳強所率艦隊在ADIZ外航行近十二小時,管制組人員卻未發現艦隊超出操演範圍,確實有疏失。周美伍說,現正進行調查,人員說法都需要比對,況且前陣子艦隊防颱,張鳳強的旗艦基隆號靠泊在高雄港,專案小組需要南北奔波,還需時間查證。

海軍司令董翔龍說,管制組人員的調查過程絕對毋枉毋縱,懲處過後在卅天之內提出意見申訴,不會特別入人於罪,也不會當成沒看見。

至於日方是否關切此事,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說,日本交流協會未關切此事,但日海上自衛隊確實有向我駐日軍協組查詢為何逾越操演範圍,我方回以例行操演,逾越部分會深入了解,日方也沒有表達任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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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7中國時報呂昭隆/台北報導〈丁渝洲:張鳳強撤職法辦 前所未見〉
2012/08/07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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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50207151/112012080700125.html
丁渝洲:張鳳強撤職法辦 前所未見
2012-08-07 01:11 中國時報 【呂昭隆/台北報導】

     前國安會秘書長丁渝洲昨天表示,海軍艦隊長張鳳強演訓越界案,根本不到法辦的地步,軍方處理的時機不對,造成全案複雜化,馬英九總統與國防部長高華應高度重視並做出指導,軍方也應有勇氣調整懲處,並公布調查真相,否則將對國軍造成深遠傷害。

     丁渝洲以作戰體系的自身歷練為例指出,他和張鳳強一樣參加過無數大小演習,並非不曾遇過違紀問題,如違紀使用手機通信等,但像海軍這次處置張鳳強的作為卻是從未見過,他也無法認同。

     丁渝洲表示,國家培養將領不易,從媒體報導來看,張鳳強並不是一位混日子的幹部,軍方若不拿出勇氣調整懲處,以後就不易培養有進取心的將領,大家都會保守以對。

     丁渝洲說,違反紀律有輕重之別,張鳳強的越域動作,一未進入別國領海,引起國際糾紛;二未因此造成演訓官兵重大傷亡;三沒有抗命,或違背統裁官的裁決;四沒有因其作為造成演習失控或無法遂行;此外,張鳳強並未在演習中發生重大造假情事。

     丁渝洲說,在這五種情況都沒有的情況下,根本不到撤職法辦張鳳強的地步。

     丁渝洲說,更何況張鳳強越域長達十一個多小時,統裁部既未制止,也未誘導艦隊回到演習區域內,真若不聞不問,統裁部犯錯程度不下於張鳳強,但海軍卻只辦張一人,有失比例原則。丁渝洲說,孩子犯錯,難道父母沒責任?

     丁渝洲說,這次演習越域事件,調查懲處根本沒有急迫性,海軍卻在全案還未釐清責任前,就急著辦張鳳強,非但時機不對,更讓問題敏感、複雜化。

     丁渝洲說,三軍統帥與國防部長應正視張鳳強案,因為這已非單純的違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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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幹掉岳飛之後發表感言
2012/08/07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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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幹掉岳飛之後發表感言,說:「懲處一位將軍對我們很沉痛。這是單純紀律問題,不可能是『媚金求和』,大宋絕不會做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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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SCFtw2) 於 2012-08-07 14:31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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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翔龍帶著一票海總的人在國防部開記者會,羅紹和主持。

董某宣稱要擴大懲處範圍,作剛強正直狀。董某在國防部昭告天下要加碼蠻幹,不可能事先沒有部長高某的認可。

報上有消息說對張鳳強的懲處(撤職+法辦)是部長高某、總參林某、和海總董某在國防部裡定案的,現在看來董某背後確實有長官撐腰。

藍綠民代、各路媒體、各路網民、各路名嘴一致大罵,這種時候不多,國防部負隅頑抗,如果馬桶最後竟然讓這些糞袋將軍得逞~~~唉~~~我又能有什麼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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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張鳳強少將送軍法事件】2012-8-5胡念祖〈海洋興國 自滅威風〉
2012/08/06 15:53
xxx
SCFtw2(SCFtw2) 於 2012-08-06 15:54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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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2080500314.html
海洋興國 自滅威風
2012-08-05 00:59 中國時報【胡念祖】(作者為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社會科學院教授)

     海軍一六八艦隊近日因演訓跨出我防空識別區而被國防部長下令送交懲處,此案凸顯出國防與國安高層對海洋法與海洋政策的認識不足與錯誤,值得吾人警惕。

     在一九八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體制下,沿海國家若主張二百海里之專屬經濟區,則公海即在此專屬經濟區外部界線以外。換言之,對台、日雙方而言,本案所涉海域係屬台、日均主張之專屬經濟海域,並非公海,但在此海域中,台、日及其他國家之船舶均享有海洋法公約第八十七條(公海自由)所指航行與飛越的自由。對我國而言,象徵國家主權的海軍船艦在自己國家所主張的管轄海域內操演航行,有何違法之處?就算從日本觀點出發,日本亦明知我海軍艦隊在其專屬經濟區中享有航行與飛越的自由,其武官當然只有進行瞭解而未抗議,日本反應之恰當合度,卻反映了我國防高層的舉措過當。

     再者,防空識別區存在目的與功能,與海洋法體制下的規範毫無相關。在國際海洋法的發展歷程中,從未賦與航空器得在他國領海內無害通過之權,原因即在於航空器本身速度與逃避偵察能力對沿海國所具之威脅遠較船艦為大,故海洋法公約規定,在某些條件下,包括軍艦在內的船舶均享有沿海國領海內的無害通過權,而防空識別區之劃設常大於領海範圍,其目的即在早期預警。以我軍艦航行位置超越防空識別區為由懲處人員,或自限我國艦隊操練不可跨越防空識別區,均屬「無識之舉」。

     由政策面觀之,台、日之間的重疊主張經濟海域以及釣魚台均係國家必須動用「資源」加以捍衛的標的,海軍艦隊的巡弋與操作即是一項最具主權與管轄權象徵,且最易傳達準確政策訊息的作為。但我國安與國防決策高層長期不敢、不會、不願像其他海洋國家一般,使用海軍作為政策工具,一些將、校軍官在會議中只敢侈言「只要上面有令,革命軍人赴湯蹈火萬死不辭」,卻在同時找盡各種理由避免從事任何具涉外性的可能任務。此次張鳳強艦隊長被懲處原因之一,或許即是挑戰了軍方長期逃避涉外任務的惡習。如果真如此,我政府就不必再以「海洋興國」欺騙國人了,因為民眾,以及其他國家,早就看透我政府在捍衛國家海洋權益上的無膽與無識。

     此次事件最令人憂慮的是政府所表現出來的作為,包括國防部長下令懲處之理由、言論及書面資料,所可能產生的國際法上的禁反言效果。一九九三年國際法院格陵蘭島(丹麥)與揚馬延島(挪威)海域劃界案中即凸顯出,官方文書與發言之表示內容均可被他國引用作為對己方不利之證據。作為內閣部長或部會層級機關,其任何官方作為均對外表示國家意思,產生對外效果。若國防部長以艦隊運動跨越防空識別區未獲上級核准為由而懲處艦隊長,即會造成我國日後無法對外主張我海軍艦隊可跨越防空識別區,同時亦可在任何國家所主張之兩百海里專屬經濟海域,甚至公海,進行巡弋、操演以捍衛國家權益。

     再者,我國防部長若僅以跨越防空識別區未獲上級核准,違反操演紀律為由,懲處艦隊長,並以此作為樹立軍令威嚴威之舉,則國防部即應痛加檢討,此一操演紀律規範之內容是否已然背離捍衛國家海洋權益之要求。且,當艦隊長全程向上級報告其所有作為之際,上級單位並未有相反之指示,最後卻以不明所以的理由,要艦隊長負起紀律及軍法責任,實令人嘆息。我海軍長期欠缺具政策敏感度與隨時調整之接戰準則,高層長官隱居幕後不願負起訂定與調整接戰準則之政治與政策責任,卻要第一線的艦隊長或艦長負起國際政治與涉外政策之責,實令人失望。

     本案亦凸顯出,國防決策高層對領導三軍所需具備之國際法與國際運作知識不足,導致對外損及國家權益、對內打擊國防士氣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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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外高人
2012/08/06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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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udn.com/ericwy1029/6691919?raid=4753291#rep4753291
世外高人
回應文章:筍子的部落格》文章創作》海軍誤觸政治地雷 
發表時間:2012/08/06 14:30

有些人動不動就指責別人民粹,跟人辯論講道理卻經常敗仗,這種世外高人不要太自信才好。

記大過,撤職,送軍法,這樣的處置你輕描淡寫~~~"捱了一個記過處分",你這篇文章也有人信服推薦支持,真是什麼樣的人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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