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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17:27:49瀏覽137|回應0|推薦0 | |
§. 母音的重音與複重音: accent是指「重音」,在字中有語音高低位置的差異,字中重音的位置,應提高音調發音。梵文母音的重音可以有二重,第一重為重音(guṇa),第二重為複重音(vṛddhi)。 §. 一個字由四要素所構成:接頭詞、語根、語基構成音、語尾。 一個字 = 接頭詞 + 語根 + 語基構成音 + 語尾。 接頭詞(prefix.) + 語根(√) + 語基構成音(suffix.) + 語尾(end.) = 一字。 一個字 = (4)接頭詞 + (1)語根 + (2)語基構成音 + (3)語尾。 (1)語根(prakṛti , dhātu): nam (向、傾、趣、轉變、躬、屈) (2)語基構成音(pratyaya) (suffix.): nam+a = nama(轉變趣)中的a 語根(√)+語基構成音(suffix.),稱為語基(stem.)。 此nama(轉變趣)成為語基(stem.)。 (3)語尾(vibhakti)(end.): nama+ti = namati(他轉變趣)的ti (4)接頭詞(upasarga , gati) (prefix.): pari+nama = parinamati(他迴向、他轉變)的pari ○ pariṇamati (他迴向)(他轉變) pariṇamati = pari + nam + a + ti pari(接頭詞) + nam(語根) + a(語基構成音) + ti(語尾)= pariṇamati 由於語根nam的a重音化(accent)(guṇa),所以成為a或成為ā,這個字有作 pariṇamati,也有作 pariṇāmati。 §. 有語根,附加各種語基,後又可加各種語尾,產生種種意義的字,是「變化詞」(declinable)。「變化詞」有:名詞(noun)、形容詞(adjective)、代名詞(pronoun)、數詞(numeral)、動詞(verb)。 有語根,或加上語基構成音(pratyaya)變成語基,但沒有再加任何語尾的,是「不變化詞」(indeclinable)。「不變化詞」有:連接詞(conjunction)、副詞(adverb)、感歎詞(interjection)、介系詞(preposition)。 §. 名詞有「性」、「數」、「格」變化。 (1)性:陽性(男性)、中性、陰性(女性)。 (2)數:單數、雙數、複數。 (3)格:主格、呼格、對格、具格、與格、從格、屬格、位格。 不只名詞,代名詞、形容詞、數詞,也都有上說的「性」、「數」、「格」變化。 一個名詞,可以呈現變化出3種性、3種數、8種格的意思在其中。 一個代名詞、一個形容詞、一個數詞,也同樣可呈現變化出3種性、3種數、8種格的意思在其中。 §. 性、數、格的符號簡寫: (1) 陽性(男性)(m.)、中性(n.)、陰性(女性)(f.)。 (2) 單數(s.)、雙數(du.)、複數(pl.)。 (3) 主格(N.)、呼格(V.)、對格(Ac.)、具格(I.)、與格(D.)、從格(Ab.)、屬格(G.)、位格(L.)。 性、數、格的全名用語: (1)陽性(男性)(masculine.)、中性(neuter.)、陰性(女性)(feminine.) (2)單數(singular.)、雙數(dual.)、複數(plural.) (3)主格(Nominative.)、呼格(Vocative.)、對格(業格)(Accusative.)、具格(作格)(Instrumental.)、與格(為格)(Dative.)、從格(奪格)(Ablative.)、屬格(Genitive.)、位格(處格)(於格)(Locative.) §. 文法中的性,是依語基的不同而有獨自的性,很形式化,常與現實的認知不相同。如:月亮candra (m.);死人mṛta (m.);酥油ghṛta (n.);花puṣpa (n.);名譽kīrti (f.);吉祥śrī (f.)。一個名詞的性,會因為附加語基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性。一個男性名詞也會因為改附加某種女性化語尾而變成女性名詞。 ○ bhagavat (世尊)(n.)─ ○ bhagavān (世尊、薄伽梵)(陽性)(男性)(m.)─ ○ bhagavatī (尊者、般若經、般若)(陰性)(女性)(f.)。 §. 數有單數(s.)、雙數(du.)、複數(pl.)。 如:vṛkṣas(一棵樹)、vṛkṣau(二棵樹)、vṛkṣās(許多樹)。 §. 八種格: (1)主格:主語,如「馬跑走」、「車來到」、「牛吃了」的「馬」、「車」、「牛」。 (2)呼格:稱呼,叫喚某人,如「舍利弗啊!」、「阿難啊!」、「須菩提啊!」。 (3)對格:直接受詞,動作所至的對象、移動的到達點,如「打人」、「走去城」、「點亮燈」的「人」、「城」、「燈」。 (4)具格:以工具、方法、手段、原因,如「乘車去」、「被他打」、「和比丘們一起來」的「乘車」、「被他」、「和比丘們一起」。 (5)與格:間接受詞,目的意思,如「為幫助他人」、「給某人」的「為」、「給」。 (6)從格:如「從某地來」、「跟師父學習」的「從某地」、「跟師父」。 (7)屬格:指所屬的,如「我的房」、「你的屋」、「他的家」的「我的」、「你的」、「他的」。 (8)位格:在某個地方、在某處裏、於什麼之中,如「在森林裏」、「在那裏」、「於海中」的「在」、「於」。 ○更多參考閱讀的資料,可以另至維基百科,關鍵字:「梵語」。來多加了解與學習。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A2%B5%E8%AF%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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