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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1 22:07:47瀏覽6855|回應27|推薦44 | |
引用文章/新聞: 廢死爭議/誰的人權比較重要? 最近因為恢復「死刑」的執行,一連就是四個(還剩下40位待 受刑人)。同時沒有/未能通知受刑人家屬,以致又掀起一點討 論「廢除死刑」的風波。執行「死刑」前通知受刑人家屬,人道 上說的通,有規定要這麼做?應該沒有。基於人道先通知家屬, 或考慮改用注射毒劑這些技術上的問題好說。但是「觀念」 問題難解。「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理由與反駁, 請閱 廢除死刑?萬萬不可 在此不再重複。 「個人」宗教信仰或理念當理由。這些可以「自我感覺良好」, 民主社會講道理,要說服社會大眾讓「廢死」要成為制度是 不夠的。有足夠理由與辦法,「廢除死刑」才會成為制度。 深入追究主張「廢死」者的迷思,舉其大者如下: 其一,主張「廢死」者一定會說的:「人不應該殺人。」當然。 但是人總要阻止更多人被殺,人在監獄中不是不可以殺人。 人性仍有「惡的一面」,根本無法完全了解,更別說控制。 儒家原本有「性善」、「性惡」兩說,卻對此存而不「究」, 不明白天理、人欲本就同在,結果就是「外儒內法」,道德可 以「空談」也可以殺人。基督教「十誡」還「點」的清楚些。 人就是有這些「惡」所以要小心。這個各大宗教教主/教宗沒 辦法,滿天神佛也沒辦法。否則他們為什麼沒有在「適當時機」 出來加以阻止?同意國家殺人之說更荒謬,「死刑」是經過 「司法」系統/程序 的結果,問題當然有因為是人在操作或 系統有缺失,「廢死」聯盟不也在利用?「廢除死刑」的後果 是「監獄」數目一定要增加(不管是否冤獄都要養啊)。 這一點也有網友說:「對這些人國家有責任教育。」一部份? 是的。全部?開玩笑。有些人成長於「不良環境」,由「小錯」 到「大錯」。但是只有一部份,有不少「殺人犯」可受過良好 教育。反死刑經典名案-丹諾芝加哥綁架殺人案,兩個罪犯都 是家裡有錢有地位,芝加哥大學(全美十大名校之一)出身的 「天之驕子」。受害的鄰居小男生才十四歲。「兩個罪犯會 不知道綁架殺人是錯的?」鬼扯。 名律師丹諾的結辯說:「精神異常無法為本身行為負責。」 理由聽來極為荒謬但是策略成功,所以都被判終身監禁 (謀殺部份無期徒刑,綁架部份99年)。 想到曾聽過另外一個類似案例,「紐約市」有位英俊有錢男子, 「約會強暴」並殺死一個女孩,纏訟數年結果「無罪」釋放!。 「真沒天理」對嗎?非也,非也。女孩子的母親不久將他槍殺 被判「緩刑」,男子之母在法庭上也宣稱原諒女孩子的母親, 兩位母親相擁而泣。「死刑」就是留給「這樣」的人。懂嗎? 因此完全廢除「死刑」,這就過了頭叫「因噎廢食」。 其二,不知該不該說是「盲從」。已經「廢死」的國家不少, 但是主張者只說:「他們如何,我們也要如何。」但是,美國 的各州就有的廢有的保留。歐洲各國間最後一次執行死刑年份與 廢死刑年份差異頗大,差異少的有法國前者為1977年,後者是 1981年,多的有如老牌民主國家英國是1964 年與1998年,德國 是1950年與1987年。不管差多少研究一下人家到底做了什麼。 別忘了,歐洲可是出名的「重稅區」。「國際趨勢」這種話只能 當「理想」聊聊。法國有「幻象」我們沒有,要不要來組織 一個「幻象」聯盟研究一下自己也來「搞飛機」如何? 之三,先搞清楚,監獄中的「教育」,是幫助那些將來要回到 正常社會中的人做準備,使他們不容易再「誤入歧途」。假設 有天「廢死」成功把死刑改為「終身監禁」,其中有些人根本 不用你教,做人道理他很懂也已經有了專長,你能教他們什麼? 其他的你準備怎麼教?不管你提供的教育內容為何?他們還是 出不來。既然出不來,他們又為什麼願意接受感化教育? 「終身監禁」真的就出不來?也未必,只要活的夠長熬到 「大赦/特赦」。只是出來時已「垂垂老矣」。譬如, 丹諾案兩個罪犯,一個死於獄友「刮鬍刀」下,一個33年後 出獄,先出了本書又去唸碩士、教書、結婚、安渡餘生,還好 未再犯罪。各位,如果知道這樣的人出來會不會有點不放心? 更糟的結果如引用文章所述: 「一位公認之模範犯人,在廿年感化教育後,被隱藏之閉錄 監視器拍到,在監獄一角將一位新進犯人殺死的畫面,」 動機:「我就是有殺人慾望…」。廿年? God! 最後對於「受害者家屬」之痛楚無法體驗,只講些空話這也罷 了。居然還有位網友希望:「某女士和廢死聯盟進行一場辯論。」 唉!對某女士來說平息「喪女之痛」應該是越少人提起越好, 聽說她想以人工受孕方式再懷孕也未成功。老是有記者找她 重提舊事已經很「惡劣」了,你是怕她不夠痛,除了灑灑鹽, 還要再插一把刀嗎?借用前一篇文中律師的話:「你沒有 腦筋嗎?」蠢!能夠或願意原諒的「很了不起」但是「太少 太少了」。家屬之「痛」光「看看電視」是不夠地,先去 當當義工或你本身成為「受害者家屬」之一陪著哭就知道了。 「受害者」呢,他們原來的「人生」被「終止」了, 這又怎麼算?帳是算不完地。 有的人似乎太過「不食人間煙火」。所以奉勸主張「廢死」者: 「好好做人不要想扮演「神」的角色。『原諒』別說得太容易。 別人可以吃的藥,我們不一定也可以。低下頭看看我們的問題, 就算想改為「終身監禁」也要有「辦法」。」「廢死」言論老是 跳不出「人性」、「感化教育」、「環境」、「同理心」幾個 要做也得先看看民意不贊成。主張「廢死」的先生小姐,真的 肯讓社會更好一點,就少浪費時間用「釋憲」這種手段延誤 「死刑」執行。雖說個人以為我們最該補救的是亂修「憲法」 搞出來的「四不像雙首長制」。延伸閱讀一、二所說的改善 刑事審判 應以第一審為重心與 台灣更需要一個「慰死聯盟」 都可以認真考慮。 又: 「邏輯」只是幫助正確的思考,糾正知識引用或推演錯誤, 不能取代「真實/現實」。將「死刑存廢」的討論引導到 人權議題,方向就已經偏了。引用文章有更多真實案例 參考。告訴你:「『高智商』的罪犯他還會背答案。」 什麼鳥輔導/感化都沒有用。 延伸閱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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