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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廢除死刑」者的迷思
2010/05/11 22:07:47瀏覽6845|回應27|推薦44

引用文章/新聞:

廢死爭議/誰的人權比較重要?  

最近因為恢復「死刑」的執行,一連就是四個(還剩下40位待

受刑人)。同時沒有/未能通知受刑人家屬,以致又掀起一點討

論「廢除死刑」的風波。執行「死刑」前通知受刑人家屬,人道

上說的通,有規定要這麼做?應該沒有。基於人道先通知家屬,

或考慮改用注射毒劑這些技術上的問題好說。但是「觀念

問題難解。「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理由與反駁,

請閱 廢除死刑?萬萬不可 在此不再重複。

提醒主張「廢除死刑」(爾後簡稱「廢死」)者,請不要用

「個人」宗教信仰或理念當理由。這些可以「自我感覺良好」,

民主社會講道理,要說服社會大眾讓「廢死」要成為制度是

不夠的。有足夠理由與辦法,「廢除死刑」才會成為制度。

深入追究主張「廢死」者的迷思,舉其大者如下:

其一,主張「廢死」者一定會說的:「人不應該殺人。」當然。

但是人要阻止更多人被殺人在監獄中不是不可以殺人

人性有「惡的一面」,根本無法完全了解,更別說控制。

儒家原本有「性善」、「性惡」兩說,卻對此存而不「究」,

不明白天理、人欲本就同在,結果就是「外儒內法」,道德可

以「空談」也可以殺人。基督教「十誡」還「點」的清楚些。

人就是有這些「惡」所以要小心。這個各大宗教教主/教宗沒

辦法,滿天神佛也沒辦法。否則他們為什麼沒有在「適當時機」

出來加以阻止?同意國家殺人之說更荒謬,「死刑」是經過

「司法」系統/程序 的結果,問題當然有因為是人在操作或

系統有缺失,「廢死」聯盟不也在利用?「廢除死刑」的後果 

是「監獄」數目一定要增加(不管是否冤獄都要養啊)。

這一點也有網友說:「對這些人國家有責任教育。」一部份?

是的。全部開玩笑。有些人成長於「不良環境」,由「小錯」

到「大錯」。但是只有一部份,有不少「殺人犯」可受過良好

教育。反死刑經典名案-丹諾芝加哥綁架殺人案,兩個罪犯都

是家裡有錢有地位,芝加哥大學(全美十大名校之一)出身的

「天之驕子」。受害的鄰居小男生才十四歲。「兩個罪犯會

不知道綁架殺人是錯的?」鬼扯。

名律師丹諾的結辯說:「精神異常無法為本身行為負責。」

理由聽來極為荒謬但是策略成功,所以都被判終身監禁

(謀殺部份無期徒刑,綁架部99)。

想到曾聽過另外一個類似案例,「紐約市」有位英俊有錢男子,

「約會強暴」並殺死一個女孩,纏訟數年結果「無罪」釋放!。

「真沒天理」對嗎?非也,非也。女孩子的母親不久將他槍殺

被判「緩刑」,男子之母在法庭上也宣稱原諒女孩子的母親,

兩位母親相擁而泣。「死刑」就是留給「這樣」的人。懂嗎?

因此完全廢除「死刑」,這就過了頭叫「因噎廢食」。

其二,不知該不該說是「盲從」。已經「廢死」的國家不少,

但是主張者只說:「他們如何,我們也要如何。」但是,美國

的各州就有的廢有的保留。歐洲各國間最後一次執行死刑年份與

廢死刑年份差異頗大,差異少的有法國前者為1977年,後者是

1981年,多的有如老牌民主國家英國1964 年與1998年,德國

1950年與1987年。不管差多少研究一下人家到底做了什麼。

別忘了,歐洲可是出名的「重稅區」。「國際趨勢」這種話只能

當「理想」聊聊。法國有「幻象」我們沒有,要不要來組織

一個「幻象」聯盟研究一下自己也來「搞飛機」如何?

之三,先搞清楚,監獄中的「教育」,是幫助那些將來要回到

正常社會中的人做準備使他們不容易再「誤入歧途」。假設

有天「廢死」成功把死刑改為「終身監禁」,其中有些人根本

不用你教,做人道理他很懂也已經有了專長,你能教他們什麼?

其他的你準備怎麼教?不管你提供的教育內容為何?他們還是

出不來。既然出不來,他們又為什麼願意接受感化教育?

「終身監禁」真的就出不來?也未必,只要活的夠長熬到

「大赦/特赦」。只是出來時已「垂垂老矣」。譬如,

丹諾案兩個罪犯,一個死於獄友「刮鬍刀」下,一個33

出獄,先出了本書又去唸碩士、教書、結婚、安渡餘生,還好

未再犯罪。各位,如果知道這樣的人出來會不會有點不放心?

更糟的結果如引用文章所述:

「一位公認之模範犯人,在廿年感化教育後,被隱藏之閉錄

監視器拍到,在監獄一角將一位新進犯人殺死的畫面,」

動機:「我就是有殺人慾望」。廿年 God

最後對於「受害者家屬」之痛楚無法體驗,只講些空話這也罷

了。居然還有位網友希望:「某女士和廢死聯盟進行一場辯論。」

唉!對某女士來說平息「喪女之痛」應該是越少人提起越好,

聽說她想以人工受孕方式再懷孕也未成功。老是有記者找她

重提舊事已經很「惡劣」了,你是怕她不夠痛,除了灑灑鹽,

還要再插一把刀嗎?借用前一篇文中律師的話:「你沒有

腦筋嗎?」蠢!能夠或願意原諒的「很了不起」但是「太少

太少了」。家屬之「痛」光「看看電視」是不夠地,先去

當當義工或你本身成為「受害者家屬」之一陪著哭就知道了。

「受害者」呢,他們原來的「人生」被「終止」了,

這又怎麼算?帳是算不完地。

有的人似乎太過「不食人間煙火」。所以奉勸主張「廢死」者:

好好做人不要想扮演「神」的角色。原諒別說得太容易

別人可以吃的藥,我們不一定也可以。低下頭看看我們的問題,

就算想改為「終身監禁」也要有「辦法」」「廢死言論老是

跳不出「人性」、「感化教育」、「環境」、「同理心」幾個

迷思,「廢死」不會成功。就算馬總統願意拿廢死」當口號,

要做也得先看看民意不贊成。主張「廢死」的先生小姐,真的

肯讓社會更好一點,就少浪費時間用「釋憲」這種手段延誤

「死刑」執行。雖說個人以為我們最該補救的是亂修「憲法」

搞出來的「四不像雙首長制」。延伸閱讀一、二所說的改善

刑事審判 應以第一審為重心 台灣更需要一個「慰死聯盟」

都可以認真考慮

又:

「邏輯」只是幫助正確的思考,糾正知識引用或推演錯誤,

不能取代「真實/現實」。將「死刑存廢」的討論引導到

人權議題,方向就已經偏了。引用文章有更多真實案例

參考。告訴你:「『高智商』的罪犯他還會背答案。」

什麼鳥輔導感化都沒有用。

延伸閱讀 ‧‧‧

改善刑事審判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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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etSpider&aid=4024274
 引用者清單(2)  
2011/10/27 15:37 【公義之聲】 廢死部又出招了!
2010/05/17 14:51 【思考者的網誌】 死刑應該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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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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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殺人犯殺的是別人,所以廢死的人希望大家能原諒殺人犯
2010/05/31 11:42
仔仔餅乾
對於廢死團體的誤解 2010/05/30 21:27
看來版主對於廢死團體有許多誤解,建議版主詳細閱讀下面這篇文章:
台灣廢死Q&A
十、廢死聯盟既然希望大家能夠原諒死刑犯,但你們為何卻無法原諒罵你們的人?甚至要報警、提告?
===================================

因為殺人犯殺的是別人
所以廢死的人希望大家能原諒殺人犯

但如果有人罵廢死的人
廢死的人就無法忍受別人對他們的漫罵

如果廢死的人被殺死了
他們就更不願意原諒殺人犯了

直搗
廢死刑者的罩門

每個人都有權力決定他的生命價值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16250

把被害者江國慶拿來做利用的工具,這是對江國慶最大的不敬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31476

法官是不會誤判的,唯一有可能的是殺人犯是否曾被嚴刑逼供
(廢死刑團體有責任探訪死刑犯是否被刑求認罪)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16261

廢除死刑的法國是一個正義與公理混亂的國家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34510

廢除死刑的英國也是一個正義與公理混亂的國家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34596

要救殺人犯性命的國家, 卻主張母親可以殺死胎兒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28062

歐盟公然違反上帝的意旨,和梵蒂岡作對,草菅人命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34708

英國和法國廢除死刑後,殺人案件都激增43%以上
執政者還以廢除死刑視為驕傲的政績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46314

主張廢死者說憲法在保障殺人犯生命和財產的人權是荒謬的言論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16246

廢死刑者要求死刑必須阻遏殺人犯立論上就是錯誤的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16258

什麼是文明? 文明是由廢死刑者來定義的嗎?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16295

義大利為什麼要幫助別國去殺伊拉克的人民呢?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21846

英國監獄過度擁擠 殺人犯可回家過夜或獲減刑
卻在2003年侵略伊拉克,還想要用原子彈對付阿根廷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18757

自己做不到對殺他的殺人犯寬恕原諒
卻要被殺者B或不相干的C寬恕原諒殺B的殺人犯A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18959

殺人犯,被害者和眾生的共業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16263

揚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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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主張廢死者就是這位檢察官的翻版,這些人都是殺人犯的幫兇!!
2010/05/31 11:31
仔仔餅乾
對於廢死團體的誤解 2010/05/30 21:27
看來版主對於廢死團體有許多誤解,建議版主詳細閱讀下面這篇文章:
===========================
王國華姦殺網友八度判死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0.05.29 05:27 am
王國華今年卅二歲,羈押高雄看守所,九十一年六月廿七日起,在屏東縣網咖約網友強姦、強盜、殺人;一度被捕,但檢察官讓他交保。沒想到交保後,再犯下強姦表姊妹殺人案。
==========================

這位檢察官是殺人犯的幫兇!!
受害者家屬應該告死這位檢察官
受害者家屬應該要申請國賠
現在主張廢死者就是這位檢察官的翻版
不去拯救要被墮胎的胎兒性命
卻在為殘暴的殺人犯開脫死刑
這些人都是殺人犯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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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廢死團體的誤解
2010/05/30 21:27

看來版主對於廢死團體有許多誤解,建議版主詳細閱讀下面這篇文章:

台灣廢死Q&A

摘要:

廢死Q&A  (by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2010/5/26)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與台灣全體民眾有共同的願景:讓台灣更美好!或許在死刑存廢的議題上,目前還不能與絕大多數的民眾有共識,但是我們相信只要持續的對話、溝通,就能讓大家瞭解死刑的真面目,進一步廢除死刑。以下,是幾個對廢死聯盟的誤解或者時常被問到的問題。Q&A會持續增加。

一、台灣的廢死運動從何時開始?

二、廢死聯盟不在乎「被害者人權」嗎?


三、 廢死聯盟的律師願意為死刑犯打官司是為了賺錢?

四、 被害者家屬都支持死刑嗎?廢死運動希望被害者家屬原諒加害者嗎?

五、 死刑讓社會更安全嗎?

六、死刑犯真有可能悔改嗎?

七、 為什麼這些律師都不站在受害者家屬那邊,只會幫被告?

八、死囚自己也想死,廢死聯盟在乎死囚的意願嗎?

九、真的有國際廢死潮流嗎?外國廢死,跟台灣有何關係?

十、廢死聯盟既然希望大家能夠原諒死刑犯,但你們為何卻無法原諒罵你們的人?甚至要報警、提告?

http://www.taedp.org.tw/index.php?load=read&id=711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6-02 15:46 回覆:

誤解?我只是面對現實。

我想你應該聽過「常態分佈」現象。
「很好的人」或「很壞的人」都不多,大部份人在中間。
「死刑」對中間大部份人有些「嚇阻力」?應該算合理推測。
對於「廢死」聯盟回應主要在這一篇。
廢除死刑?萬萬不可
重複就不再多言。


揚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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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犯也要認為你精神狀態有問題
2010/05/27 01:14
jun5238
2010/05/24 18:28
廢死,不認同人殺人,,反廢死,認同人殺人。
「因為反廢死的人太多,死刑犯才會越殺越多。」
===========

不要耍白癡
你去向殺人犯說:

你不是因為錢財情色殺人的
你是因為人可殺人才去殺人的
現在你要被殺了
你就成為不認同人可殺人了

殺人犯也要認為你精神狀態有問題

rt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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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信非迷思
2010/05/24 19:28

就是過度迷信宗教,認為只有上帝可以殺人.........


sho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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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5238兄
2010/05/24 19:01
http://blog.udn.com/ess800148/3863780

請參考.

這是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 只是你認為先有蛋, 我認為先有雞.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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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議題,不是那麼簡單
2010/05/24 18:28
廢死,不認同人殺人,,反廢死,認同人殺人。
「因為反廢死的人太多,死刑犯才會越殺越多。」

我不支持廢死,因為【廢死註定失敗,是簡單邏輯問題】http://blog.udn.com/jun5238/3996066
但也反對被害母親以眼還眼對加害母親【沒讓受害母子說再見,是死囚錯了,,社會可別一錯再錯】
http://blog.udn.com/jun5238/4000936http://blog.udn.com/jun5238/4000936
最後,我希望社會多看善的一面【陳樹菊的善,能不能抵銷台灣要殺四十四個死囚的惡?】http://blog.udn.com/jun5238 /4010146
就算廢不了死,也能廢掉社會很多暴戾之氣,減少潛在死囚殺人的動機,從而緩慢廢死。

揚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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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權力以他正義與公理觀來決定他的生命價值 ,他人不應該將自己正義與公理觀的生命價值強加於被害者身上
2010/05/19 09:07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16250

每個人都有權力以他正義與公理觀來決定他的生命價值
他人不應該將自己正義與公理觀的生命價值強加於被害者身上

支持廢死刑者
將來若被殺
那麼殺他的人不必死刑
只要長期監禁不得假釋出獄就可

但是對不支持廢死刑的人
將來如果被殺
殺他們的人必須付出生命的代價

作業很簡單
因為支持廢死刑者少
這些人必須向李家同一樣宣誓
資料建電腦檔
若這些人不去建檔
他們就是當別人死時才不要殺人犯死
自己死的時候就要殺人犯死
是言行不一的雜碎

揚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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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不會誤判的,唯一有可能的是殺人犯是否曾被嚴刑逼供
2010/05/19 08:57
廢死刑團體有責任探訪死刑犯是否被刑求認罪
主張死刑者相信司法的正確性
主張廢死刑團體打著爭取人權的口號
應該有責任去探訪這些殺人犯是否被刑求
是否有認罪
廢死刑者不相信司法的正確性
應該去探監問殺人犯是否被刑求認罪
而不是在象牙塔裡污蔑這些司法人員
沒有人阻撓你們的探監查訪
但你們沒有資格為認罪的殺人犯開脫死刑
你們能做的是去探訪查問這些殺人犯是否被嚴刑逼供
你們不去探監查訪
卻在劃地自限
坐在家中說法官可能會誤判
這是自欺欺人
法官是不會誤判的
唯一有可能的是殺人犯是否曾被嚴刑逼供
你們不願意去瞭解殺人犯中是否有被嚴刑逼供
卻去對認罪的殺人犯開脫死刑

若殺人犯翻供
他真的是被刑求認罪
你們不會到網路上大肆宣揚嗎?
現在網路這麼發達
有誰可以不准這樣的新聞傳播開來?
這是你們的責任
還有資格推脫找藉口嗎?
這是一個分工合作的社會
主張死刑者可以說將這個責任付託給廢死刑的團體
廢死刑團體打著爭人權的口號
可以排除這樣的責任嗎?

請問40個死刑犯中那幾個犯人還沒有認罪的?


直搗
廢死刑者的罩門

每個人都有權力決定他的生命價值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16250

把被害者江國慶拿來做利用的工具,這是對江國慶最大的不敬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31476

法官是不會誤判的,唯一有可能的是殺人犯是否曾被嚴刑逼供
(廢死刑團體有責任探訪死刑犯是否被刑求認罪)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16261

廢除死刑的法國是一個正義與公理混亂的國家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34510

廢除死刑的英國也是一個正義與公理混亂的國家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34596

主張可以殺死胎兒的國家,卻要救殺人犯的生命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28062

歐盟公然違反上帝的意旨,和梵蒂岡作對,草菅人命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34708

英國和法國廢除死刑後,殺人案件剛好都是激增43%以上
執政者還以廢除死刑視為驕傲的政績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46314

主張廢死者說憲法在保障殺人犯生命和財產的人權是荒謬的言論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16246

廢死刑者要求死刑必須阻遏殺人犯立論上就是錯誤的
http://blog.udn.com/abcdefg2010/4016258

什麼是文明? 文明是由廢死刑者來定義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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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為什麼要幫助別國去殺伊拉克的人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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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監獄過度擁擠 殺人犯可回家過夜或獲減刑
卻在2003年侵略伊拉克殺伊拉克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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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做不到對殺他的殺人犯寬恕原諒
卻要被殺者B或不相干的C寬恕原諒殺B的殺人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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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犯,被害者和眾生的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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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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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不信道 工不信度 君子犯義 小人犯刑
2010/05/18 20:27

我相信如果廢除死刑, 社會上的幫派一定更猖獗.

 因為沒有死刑, 黑道更不用擔心, 而一般好人得不到政府的保護, 也只好轉求道上兄弟幫忙.

記得教父的故事中, 那位殯儀館老板嗎?

他的女兒被強暴, 而法院判決對方無罪, 他只好求助教父, 自己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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