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廢除死刑?萬萬不可
2010/03/03 22:52:22瀏覽3176|回應18|推薦25

引用文章/新聞:

不執行死刑與廢除死刑

原本「刑罰」的目的為何?

別說什麼「刑期無刑」這麼好聽的話,「刑罰」的目的原來就
是報復。只是文明社會慢慢地發展出一個規矩制度,以公開的
偵查、審訊、判決、上訴等等再執行刑罰,來取代私審、私刑,
司法權也不在掌控於少數人手中,也算是一種進步。
先有個觀念,中華民國建立以前的舊社會是: 「生死罔由於
法律,輕重必因於愛憎,受罰者不知其然,舉事者不知其法。」

所以百姓才極端渴望什麼「青天」、「藍天」。
一般所講的「罪刑法定」主義(註),不是土產是「進口」 的。
「私刑」才是幾千年留下來的「傳統」,「浸豬籠」沒聽過?
「殺人者死」很正常,不死?恐怕要給我更好的理由。法律
公平與否待討論,當一個人被判了「死刑」,對他既是懲罰也
表示社會容不下他,不要再來害人了。以前也不是沒有留下
一條命,放了又「後悔」的先例。這些人已經有需要被永遠
「隔離」,而我為什麼要花錢,一直養些一旦「釋放/逃脫」,
就可能有害於社會的人?
註:簡單說就是法律明文規定一種行為是犯罪才處罰。
 在歐洲,其實「罪刑法定」觀念也很年輕的不到300歲左右。

請問廢除死刑之理由何在?Google 一下會發現居然有一個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網友醉夢者整理出他們提出的
理由有(參考引用文章):
一、如果人不應該殺人,為何我們同意國家殺人?
二、死刑不是解決犯罪問題的萬靈丹。
三、冤案不能避免,死刑不能回復。
四、犯罪被害人的保護與廢除死刑同等重要。
五、廢除死刑是國際人權不可逆的趨勢。
六、廢除死刑已是民意趨向。

深入思考後覺得這些理由都缺乏說服力,邏輯也有問題。
一、我們似乎沒有,也不是單純同意國家殺人這麼簡單,
 而是經由一整套的司法體系來做這件事。另一方面,
 誰說沒有我們同意國家殺人?國家權力在必要時本來就
 不得不殺人,例如戰爭。被殺的還不只是軍人也一定有平民。
 那天飛彈射過來,碰到「廢除死刑聯盟」成員也不會拐彎。
 「生命無價」,所以人人都要尊重別人的生命,不可以亂來。
 平常個人有必要時如自衛也是可以傷人,因傷致死變成殺人
 的例子少一些而已。
二、解決犯罪問題本來就沒有什麼萬靈丹,死刑只是對多數人
 有一定的嚇阻力。怕死是人性根本無需討論。隨社會發展犯罪
 率也越來越高,種類與規模大小不同。有一陣子犯罪率有低過,
 那時代是「動員勘亂地區」適用「海陸空軍刑法」。幾個人
 一同搶了一個皮包,或販賣毒品者連當跑腿通通都要槍斃。 
 但是也沒有解決犯罪問題。後來,解除了動員勘亂狀態,
 這個法也不再適用。除非能夠先解決「慣犯」這個部份,
 才能解決犯罪問題,否則少來。
三、死刑當然是不能「回復」。不管有無死刑,這個世界一直會
 有冤獄發生。「廢除死刑」因噎廢食就太超過了。合理的說,
 為了保護多數人,只能將適用死刑法律「控制在一定範圍」之內。
 假設廢除了死刑,冤獄讓某人一輩子留在牢裡,這很「人道」?
 一旦有一天發現他是冤枉的,物質可以補償,「人生」也能回復?
 美加的先例都是:國家賠償千百萬,改名換姓赴他鄉(東岸搬到
 西岸)。我們也做得到?媒體會那麼「善良」,不追著問:
 「你現在有什麼感覺」?發生冤獄這不光是制度缺失,民主先進
 國家也一樣,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會發生冤獄,除非請包公復活來
 個「日斷陽,夜斷陰」。「法網恢恢」?找個好律師就鑽過去了。 
 有時連律師都不用,敢問陳由豪、王又曾而今何在?
 最防不勝防的是執法者玩法弄法,官大如前調查局局長葉某人。
 調查局「清譽」?廿年前不錯,現在?唉,再說。 
四、說的好,說的好,但這與廢除死刑好像沒有什麼關係吧?
 一個人一邊跑步一邊背英文單字可不可以?。對於被害人
 的保護,似乎也沒看到「廢除死刑聯盟」有什麼主張啊?
五、六兩者都是自以為是的廢話。
 國際人權?有些國家廢除了有些沒有。已廢除的麻煩先看看
 他們的「環境」、「體系」(配套措施)再說。
 (提醒:歐洲國家的稅可是很重的,美國輕些,但是各州自有
 州法,廢除死刑的也不到1/3)不可逆?還是有人在建議恢復。 
 全世界都在看?別鬧了。人家閒來無事才看看。一個現代民主
 國家要看很多方面,也不是看廢不廢除死刑。拜託先翻翻課本,
 美國是民主先進,一樣也有案子糾纏一、二十年。
 台灣也有些案子搞得「審判」比「求刑」時間還長。
 這簡直是折騰人(嫌犯及相關人員家屬)。
 人權?說的是受害者?還是受害者家屬?
 前者,往生的要不要找人通靈一下?還活著的與受害者
 家屬,要不要每次判決後,問問受害者家屬可否執行?
 「犯罪嫌疑者」的人權是,公平審訊、審判,
 受害者家屬不可以動私刑,這個好像就有待改進,
 還是媒體太會剪輯加料?對了,民意如水也是常常
 會變化的,中央社 2010年2月6日報導
 民調:日人8成5支持死刑制度 創新高
 先實地調查一下再說。
「廢除死刑聯盟」各項論點,說來說去只有第三項有道理。
最大問題在邏輯。將「死刑存廢」的討論引導到人權議題,
方向就偏了。人對自己的「生命權」有選擇,當你不尊重
他人的「生命權」,還可以有選擇?
除此之外,恐怖主義又成為「流行」時尚,世界反對死刑大會
之宣言說: 「恐怖主義─所激起的情緒反應後,死刑仍舊
不可能是恰當的應對之道;」
請問恰當的應對之道是什麼?
抓到恐怖份子,確認罪行後,不該「砰」一聲?告訴你,
好好唸唸經快快幫他早點見到「真主」,他反而會感激你。
說的通俗一點,「廢除死刑聯盟」的各個案例,問題有的
出於制度有的在人。目前諸多問題出於司法體系及其運作。
但是「廢除死刑」主張聽起來太像:
「碰到強盜因為怕誤傷朋友,先放下刀子。」
「徒有善法,不足以自行。徒有善人,不足以為政。」

健全的司法制度一定要努力,有待研究改進。
主張「廢除死刑」的人何不在這方面先使使力?
制度不足其他的時候還非「人力」不可。
蘇建和等三人結夥搶劫案,「主嫌」王文孝因為是軍人,
「速審速決」就斃了。「關鍵證人」都「掛了」,你讓
案子怎麼辦下去?蘇建和三個倒霉鬼只好一直當「嫌疑犯」。
檢察總長重新起訴也沒有用。小馬哥都從法務部部長幹到總統
了,拜託王部長好好想想,該如何有個解脫吧?1991年到
明年快廿年,這些人的人生難道就一直困在這個「圈子」裡?
不由得想到「三一九槍擊案」,如果沒有「知情關鍵證人」
出來說話,也只能停留在各說各話,或鬼話連篇階段了。

千萬別指望一些做不到的事,如「監獄」有隔離效果,
教育效果?少數也許別的就算了。反教育效果倒是有的,
小偷變大賊。也別替受害者與家屬代言,少騷擾他們就很好了。
廢除死刑不簡簡單單是趨勢,「死刑」是一個仍有威嚇效果的刑
罰,只是我們要「小心」使用這把「刀」。搞科技的人比較現實
要看「效能」,秀一些主張/能力來降低犯罪率我才能相信你。
追本溯源不管你喜不喜歡,人性就是有「本惡」的一面,
儒家雖然避重就輕,佛教的無明、基督教的原罪都點出來了,
人就是會犯罪。如果覺得冤獄比例高,努力的方向是改良司法
制度,不單只是要「廢除死刑」。

所以「廢除死刑」?萬萬不可。

又:
有些案子罪證確鑿判了死刑,又一直不執行,的確頗有「失職/
瀆職」之嫌。倒是有則新聞給「廢除死刑聯盟」參考。
 美國反對死刑者有了新理由:費用太貴
 因為審判過程十分嚴格,做出最終決定有時需要15年的時間,
 這整個過程都需要支付律師的費用。多項研究顯示,死刑比
 終身監禁要昂貴得多。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在:http://www.taedp.org.tw/

有耐心看到最後的讀者,除「由衷感謝」之外附笑話一則:

清朝時,有一年某地鬧災荒,老農向縣官乞求免賦稅。
縣官問:「今年麥子收成如何?」
老農說:「約三分(為正常年份三成)。」
縣官問:「棉花收成如何?」
老農說:「二分。」
縣官問:「稻米收成如何?」
老農說:「二分。」
縣官大怒說:「有七分年歲,怎可說是荒?」(蠢!)
老農說:「老漢活了160多歲,未見此如奇荒。」
縣官大奇說:「你頭髮未全白,精神尚佳,怎麼會是160歲呢?」
老農說:「老漢年已70有餘,長子50餘歲,次子40餘歲,
合起來算豈不是160多歲?」
大家哄堂大笑!
判曰:「現在多笑笑,以後哭的日子還長哩!」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etSpider&aid=3821806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只是路過的
等級:3
留言加入好友
死刑若廢,受害者何辜?
2010/03/08 06:07

我不知道死刑該不該廢?

我只知道若是我的至親被人所害,就算法律不判他死刑,

我自己也要下手討回公道。

什麼保護人權?那被害人的人權誰來保護?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3-09 19:58 回覆:
同感。這些人就是忘記了受害者與其家屬,而且「死刑犯」
有些是有明顯有罪的。

domine
等級:2
留言加入好友
給我一個沒有政治污染的日子
2010/03/08 03:49
本來我不想加入這個議題,但是看到有人連癈除死刑,也要牽涉到藍綠對抗,真的是,你們夠了沒有!這個議題跟藍綠也有關係?煩!煩!煩!把藍綠對詈留在政治議題,好嗎?本來對綠的有好感,最近是越來越感到厭惡,執政八年,該做的不做,不應該做了做一大堆。我尚氣的是,為什麼不要開放有專用河洛語的學校,香港人上課就是可以選用廣東話還是英語。你們天天生活在政治裏,我們是天天要過日子,平常的日子可否讓我們清靜一下,選舉時再來關心扒糞內情。2008選完了,如果有三年清心的日子過,不知道有多好;為什麼2008選完了,立刻就要開始打2010的選戰?不要老是把網民當呆子。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3-09 19:54 回覆:
同感。

超級不爽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如果殺人償命是對的;那天天在替人墮胎的婦產科醫生為何沒事?
2010/03/08 03:08

我舉蔣的例子只是要提醒大家,回顧人類歷史上的"死刑";許多都是不合理的;

中國以前有"文字獄",寫錯文章惹皇帝不高興就得死

未出嫁的婦女和人發生性行為或已婚婦女和先生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就得死

台灣在戒嚴時代罵國民黨,罵老蔣,如果是公務員,一定要死,

平民則不一定,但關進黑牢被整死的機率很大

在台灣;搶劫以前要槍斃;現在可能關個三,五年就放出來,放出來改頭換面做生意當老闆的大有人在,對社會也很有貢獻有什麼不好?

清大溶屍案;殺人的女生關了十幾年,放出來也才三十出頭,很好啊!誰說不好?

還有那種不小心出車禍的,一次就害死好幾個,幾十個,為什麼不槍斃?

再說

警察辦案,也常弄錯對象,;誰敢保證不會冤枉人殺錯人?

在美國,違反人權的事也很多,美國也不見得是對的,在美國槍枝是合法的;大概他們覺得沒有死刑會很沒安全感吧;但那些有死刑的州,治安狀況就比較好嗎?

最後我要重申一點:

沒有人是脫離這社會而存在,一個人會犯罪,社會也要承擔一部分的責任

就像你家的小孩不乖,做父母的懲罰他,是為了報復還是為了教育?

人生下來都是一張白紙,小孩會去犯法,追究起來還不是當初你們父母脫光衣服爽一下造成的?

重點是"人不能殺人""Thou shall not kill";這就是真理

我自己大學打工在顧超商,就被搶過,家裏也招過小偷,還有一次在路上被小混混攔下機車被搶走,現在呢;都放下了!將來就算我自己家人被殺,被姦,我也認為那叫"造化";把加害者關起來;很好;以死抵罪?人類沒有這個權力!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3-09 19:53 回覆:
不要想用一個簡單的原則,應用於「複雜」的世界。
小孩不乖懲罰、教育都需要。小孩會去犯法原因是累積性的,
教育是家庭+學校+社會綜合的結果。
世界在變,制度也變。正是因為以前有太多的不合理,
我們才需要以「法治+人治」取代「人治」。
被性侵而懷孕,或未成年不慎的懷孕婦女,都需要墮胎。
「別替受害者與家屬代言」你沒有那麼「神」。

BlackJack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樓下那個"很不爽"政治毒中很深
2010/03/08 01:18

樓下那個"很不爽"政治毒中很深

廢不廢死刑也能扯蔣?

美國一大堆州都沒廢死刑 美國沒人權嗎? 美國也被蔣害過嗎?

這一些政治毒太深的人 貼的文真是令人覺得可笑

他不是來反死刑的 是來反蔣的 可悲且活在過去...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3-09 19:27 回覆:
同意。

老石頭-old rock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人權律師根本不適合擔任除暴安良,除惡務盡的法務部長
2010/03/07 22:56
殺人者償命,一命抵一命,天經地義.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3-09 19:24 回覆:
言之成理。

超級不爽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死刑牽涉太廣是一門嚴肅的議題,不妨先聽聽別人意見吧
2010/03/07 19:37

我很難過

想不到台灣還有這麼多-----像蔣介石一樣,心地狠毒,不把"人"當一回事充滿的邪惡念頭的人

刑罰的目的是報復?

好,陳進興姦殺了白冰冰的女兒對不對?

那請白冰冰也去姦殺陳進興的兒子

這樣才公平,不是嗎?

要報復就要做得澈底一點嘛,

刑期無刑,刑法的目的是"教育"絕不是"報復"

台灣被國民黨統治幾十年;"人權"教育就是這麼失敗

因為兩蔣本身就是"殺人魔"

難怪會發生林宅血案,江南命案

戰爭和自衛打死現行犯,那是另一回事,但也應極力避免

抓到人,又要把他(她)處死----->太殘忍

死刑犯的過錯是他一個人的"業"嗎?

學校,父母,朋友,社會,政黨,沒責任嗎?

白冰冰講最近殺死她婆婆媽媽先生那個女的,該判死刑

保險公司沒責任嗎?社會沒責任嗎?

"死刑"是上帝的權力

人類這種低等生物,請謙卑一點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3-07 22:10 回覆:

請勿斷章取義

由人類文明的發展觀察所得的確如此,所以我們才有「制度」。
你的論述正是「制度」要制止的。
把「死刑犯」的錯誤,牽涉到無窮無盡的人,太扯了。
舉個真實案例:有位「死刑犯」被外祖母凌虐,殺了外祖母
還繼續殺別人,你怎麼辦?


小p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作者確信凌虐沒有教育效果嗎?
2010/03/07 19:26

小弟倒持反對意見,小弟認為,凌虐不但有教育效果,而且還可以擴及全民,讓台灣人不敢犯重罪。

現今監獄就是過的太輕鬆,在裡面猶如在渡假,這樣的地方,除非人犯的良心發現,否則沒有任何一點矯正效果,只有與社會"隔離"的作用,所以,進去後出來一樣會犯罪,不要說是人犯,就連小弟在下敝人我都想進去住著不要出來了,雖然伙食樣式不好,因為是大鍋炒,所以沒辦法保持原貌,但是營養一定夠,這樣好的渡假單位,那能阻止人民犯罪的慾念?

如果加上鞭刑,就算有犯罪的慾念,也會因怕皮肉痛而有所收斂,這樣才會有矯正作用,有誰看到馬戲團獅子老虎表演不用鞭子的?犯罪的人心理,就是有如同野獸般的侵犯慾念,所以才會想去犯罪(因環境所逼另當別論),所以,用鞭刑來教育人犯,絕對有矯正的作用。

當然,(偽)人權團體絕對會抗議,那些(偽)人權團體根本不懂何謂人權,對他們來說,野獸都有人權,就算野獸吃了你也是應該的,而你絕對不能動野獸一根毛,否則就是沒有人權,所以,在乎那些不懂人權的(偽)人權團體,只是作繭自縛,那又何必呢???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3-07 22:19 回覆:
現今監獄就是過的太輕鬆?看地方。
沒有任何一點矯正效果?同意。反而有反教育效果。
那些(偽)人權團體?別提了。我懷疑凌虐效果,原因可
參考上面的案例,受虐者有一天會成為施虐者。

小p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廢除死刑真的萬萬不可嗎?
2010/03/06 22:39

雖然我也反對廢除死刑,但是,要廢除倒了不是萬萬不可的事。

該死之人不讓他死,當然有其目地,例如,該死之人改判無期徒刑,依照無期徒刑的刑期及處遇來處理。但另訂其他法令:

1-死刑自動降為無期徒刑,比照無期徒刑處遇。

2-應死之人因聖人寬大為懷,自動減刑為無期徒刑,但為教育使之改過遷善,每日處以鞭刑10~100下,並且每日必須工作15小時才准休息,中途未經命令休息則處以額外之鞭刑,1小時為鞭刑及休息回復期,合計16小時。

3-應死之人改為無期徒刑,服刑期間無人權可言,任何人皆可以對其凌虐,唯不可奪其生命或使其重傷無法工作,讓其體會他人被凌虐時的痛苦。

如此該死的人而不死,用其軀體之刑罰,應該可以讓白冰冰等被害家屬,平復其受傷心靈,讓該死之人,用其一生來教育人民不要犯重罪,否則後果比死還要慘。這樣才可以把死刑廢除,也唯有活著比死還要慘,才能獲得人民支持將死刑廢除。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3-06 22:56 回覆:
凌虐是沒有教育效果的,有位學者說過拿來
做「實驗」最好。只怕「人權」團體又有話說了。

成小碧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我也不贊成廢除死刑
2010/03/06 21:09

從事司法工作多年,

我認為司法的確有其改革之必要,

但死刑萬不可廢。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3-06 22:50 回覆:
同感,謝謝支持!

王mike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馬到現在還用廢死刑的法務部長 該死
2010/03/06 11:45

馬到現在還用廢死刑的法務部長 該死

這是違反760萬選民的付託阿 不執行死刑

馬2012請下臺

做事做的不好還不如不做
拿國家預算替富人繳私立高中職學費可以嗎
一直發行TDR替外商台商換鈔票卻減半陸資進來可以嗎
H1N1疫苗剩一大堆誰買單?
該做而沒做更不應該
教改不改家長學生還在受苦
我這樣批評馬你服氣嗎
DPP bastards 你們只會說馬賣台
其他一樣都不會指責
比馬還SOB
我是深藍批馬一樣引經據典
但是絕不沒品亂替馬戴紅帽子
兩岸反而是馬的最成功政績
深綠的你們擋不住歷史洪流啦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3-06 16:48 回覆:
謝謝支持,馬總統的確需要檢討一些「討好」性政策。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