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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甚麼?
2010/11/30 10:32:54瀏覽6843|回應79|推薦71

 
感恩節長週末最後一天星期日家裡開派對,席間大家談到宗教信仰。我不改常態提及所有一切宗教信仰皆是欲望,概屬非真,並問眾人何謂為“真”。

一如預期無人能答,並有人謂“真”字無法定義。

我説,“真”當然可以定義。

另有人説“真”是一種感覺,例如,用電波直接作用在腦部可以使人感覺痛楚,與手臂上被劃一刀完全相同。

那當然,這種痛感絕對真實,與手臂上“並未被劃一刀”的真實不相上下 — 但不能就此説“手臂真被劃一刀”。

同理,嗑藥、吸毒之後感覺“飄飄欲仙”也很真實,但不能據此宣稱人真的飄起來或確實成仙。

於是有人問:“那甚麼是真”?

我説,“真”,就是符合事實。

席間有聰明博學、虔誠禮佛者立即反問,“何謂事實”?令我一時語塞,答不出來,場面有點尷尬。

我定義不出“事實”,或者説,我需要一點時間來想。那麼,“事實”定義不出來,是否真字即無定義,宇宙人生了無真偽可言?

當然不。

本人之一時無法定義“事實”一詞,與宇宙人生之有無事實可言豈可能有對價關係?要是那天我想出事實的完美定義怎麼辦?

事實之認定與否毫不取決於我高本衲能否為該名詞下定義。關鍵是,“事實”當然可以,也一定有定義,而定義不必在我。

誰有本事隨時為任一名詞驟下定義?有沒有人要試試為“時間”下個定義?

如果世上無人能為“事實”下定義(可能性不大),“豬會飛”是不是事實?抑或“豬不會飛”才是事實?還是要繼續追問“豬”和“飛”的定義?

查一下,Dictionary.com 給的定義是:"Something known to exist or have happened",我以為甚好,不知能否滿足大家的要求?

我們很少人天天在定義“事實”,但這並不妨礙“事實”的用途。準此,“西方極樂世界”是否事實?

當然不。“西方極樂世界” known to exist 了嗎?have happened 了嗎?

馬上就有人問道:“可是你怎知它是假的”?

“我不知道它是不是假的,但我知道它不是真的”。

“為甚麼”?

“因為只要沒有證據顯示它存在,for all practical purposes,它就不是真的,如此已足。我根本不必説它是假的”。我知識上的不足並不妨礙我説,“西方極樂世界”並非事實。不是真的如何而可以稱為“事實”?只要它不是事實,誰還在乎它是不是假的?在乎也沒用,事實不需要“證明它是假的”來加分。

我們的世界是這樣運行的:若無證據顯示某人、某物、或某事存在,for all practical purposes,此某人、某物、或某事即不存在,毋需證明。

龍之所以不存在,不是因為“有事實證明龍不存在”,而是因為“沒有事實證明龍的存在”。

阿扁之所以貪污有罪並不是因為“無人能證明他沒有貪污”,而是因為“有人(檢調單位)能證明他有貪污”。貪污,是一個已經發生的事實。而證明,不必在你我。事實:Something known to have happened。

高本衲之所以有兩套球杆的理由並不是因為“無人能證明高本衲沒有兩套球杆”,而是因為“有人(包括我自己)能證明高本衲有兩套球杆”,好不好?事實:Something known to exist。

不存在的事、物,不能、不必、也不須要證明。以此,你我從來就不須要證明我們從未殺人放火,也不必日夜擔心被捕;銀行從來就不須要證明我沒有十億美元存款,也不用煩惱萬一我要提領的話他們該怎麼辦。我無法證明西方極樂世界、神鬼佛魔的不存在,也從不憂心,並且連試都不試,因為那不是我的“責任”,更別説毫無必要。認為這些東西是“真的”的人,須要提出確實證據,即使不為別人,也該為自己的信仰取得一點“正當性”。

如果我説:“我無法為‘事實’下定義”,你是否準備説:“那麼,‘事實',是沒有意義的”?

很少人敢、會、或能掰弄已知已見的事實,比方説,睜眼講“豬會飛”這種瞎話。可是一旦提及未知未見之事,不知何故就開始大膽妄言起來,比方説:“西方極樂世界真的存在”、“是事實”。

我以為,後者絲毫不比前者更具正當性。“未知”並不能給你帶來一丁點“話語蠕動空間”。

在我這種“絕對理性論者”的世界裡,對未知之事即便只是講一個字都是錯誤的,和説“豬會飛”這種與事實完全相反的話不相上下。

當“西方極樂世界存在説”被剝繭抽絲時,竟然可以開始裝作不懂何謂事實,還問“甚麼是事實”!

當被問到“豬會飛跟豬不會飛,那一個是事實”時,則忽然又明白事實是甚麼了。這樣對嗎?

讓我們不要玩弄語言文字,誠實看待宇宙人生已知的真相。

讓未知的回到未知,不讓它越雷池一步,最好“寸土不讓”。

承認“信仰就是欲望作祟”,除此無他;有的話,説出來。

滴水不漏兼衣無縫,My case remains strong。

想駁能駁的,放馬過來。

我不抱歉,因為信仰不能侵犯真理。信仰是“可以”的,真理是絕對的。紫,不可以奪朱。

謹此敬覆眾諸親朋好友。
 

( 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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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olfNut&aid=464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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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celinlin愷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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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上的死謎
2010/12/25 09:10

死亡的謎科學上也仍待解答吧。

剛過去,星期三(12/22)晚九時,在Discovery 頻道看了一小時《死而復生冰凍活人》(12/25今天下午7:00,12/29了周三下午5:00,臺灣會重播),一位醫生和他的醫生朋友們先述兩個車禍落入冰湖及冰河中已死亡的案例。前者是愛運動者,休克達15分鐘,冰冷僵硬,救護車上急救無效,進到醫院,心跳仍止,並判腦死。醫生不放棄,緩慢解凍,並繼續進行電擊心臟,(忘了片中說經越多少時),居然醒了。他說水中知道自己死定了,然後一片祥和,再見到安然的美境,光亮的。後者是懷孕7(?,忘了)月年輕婦女,冰冷僵直,救起時休克超過五分鐘。也是急救無效,進到醫院判定心停腦死。也是不放棄急救,直到她吐出冷水,醒了。事後她說最後她看到岸上有人在揮手求救,她後來見到天使。事實上一部大車經過看到意外,不是有人揮手。然後,醫生們說第三件案例:一位瘦瘦女士一日倦極上床躺睡,丈夫回來也躺在旁要睡了,聽見她的鼻聲突停了發現是休克,急救求援電話上教他用手按急救,直至救護車來了。醫院判定死亡。馬上採急凍法,先保住腦細胞不壞了,然後一面進行急救一面緩緩解凍。她說不斷看到爺爺奶奶來等她。今晚我再看看,確定他/她們見到的影像時間是不是判死之後。人的腦部休克一般不能超過4分鐘的。這些確引人好奇啊!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0-12-25 11:47 回覆:
人類對死亡現象確實尙未完全瞭解。“死”而復生之事時有所聞,正式或非正式的記錄裡人數不上千也有數百,在在説明“死亡”的定義並不精確。但是如果“死”了個把星期要開始發臭了人又活回來的話,我就承認是奇蹟。這種案例可是至今一個都沒有。
“外星人”現象也如出一轍。成千上萬的目擊者和親身經歷的“被綁架”者幾乎不可能全部是假,奇就奇在至今了無一件禁的起辯証的實體証據。“麥田圈”現象也幾乎不可能全屬人為,可是一如“外星人”現象,毫無“非屬人為”的証據可言。
理性思辨的精義在此可以彰顯:沒有証據,再多的言語描述、親身經歷仍屬非真。
我個人的傾向是外星人或外星生命幾無不存在的可能。可是在確實証據出現之前仍不能 jump ahead 説,外星人的確存在。全世界包括我在內都這麼講也沒用。沒有証據就是不存在。理由很簡單:存在就變成已知(“事實”的定義要求物體存在,否則即非事實),已知和“沒有証據”相互矛盾(“知道”的定義要求証據,否則即屬臆測),邏輯上不可能(“真”與“非真”不能並存)。
沒有人需要如我這般嚴格,but if you don't, risk the outcome at your own peril, and live dangerously.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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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ly, this question is for real
2010/12/24 14:34
“西方極樂世界”是否事實?
If you just want to talk about it, but can't prove it, don't even bother.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0-12-24 19:49 回覆:
還有,請勿:
一、假裝不懂何謂事實。
二、賦事實予“新義”。
三、將“西方極樂世界”抽象化。
四、倒打一耙,説問者著“文字相”。有人能確實証明“西方極樂世界”,之後我完全願意承認自己著“文字相”。
五、這是一個簡單問題,不能簡單回答的話,得先問自己一下,腦海裡的“真”是甚麼,心目中的“誠”在那裡。

六條御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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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說這裡不可以空白
2010/12/24 03:51
用有限的見識去形容無限的穹蒼,徒勞

所謂的事實又該由誰定義?

科學還太過年輕,急著證明自己,

您有信仰科學的自由,但切莫忘記,

在沒有科學之前,很多事物都無法被證明,但事物依舊存在,

而年輕科學也一直不斷的証明了更多原以為不存在的事物。

最後一問,誰不是活在文字障中呢。

彼岸花,開一千年,落一千年,花葉永不相見。情不為因果,緣注定生死。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0-12-24 22:45 回覆:
無限的穹蒼。

穹蒼並不無限。此為已知事實。

事實又該由誰定義?

你或任何人都可以。定義看看吧,太離譜的話不會為一般人接受,這東西有個凖的。

急著證明自己。

沒有人急著“証明自己”。“自己”要怎樣証明?你説誰?在那裡?

信仰科學的自由。

你搞錯了,科學根本不是用“信仰”的。

在沒有科學之前,很多事物都無法被證明,但事物依舊存在。

“無法被証明”(未知)和“依舊存在”(已知)互相矛盾,所以沒這種事,有的話你給個例子説來看聽聽。

在科學出現之後仍然有許多東西如此(很多事物都無法被證明),理論上是無限多,因為任何人都可以想像一種明知不存在的東西,然後雙臂合抱,説:“我就等你証明這東西是真的!”。我每五秒鐘都可以想出一個 such thing。可是誰能説這“五秒一出”的東西“依舊存在”?憑甚麼?胡説可不行。

一直不斷的証明了更多原以為不存在的事物。

對啊,因此它們就可以被叫做“存在”了,這樣不是很好嗎?所以怎麼樣?凖備開始把一切未知的東西也都叫成“存在”了嗎?你怎知所説的東西終有一天會被証明為存在呢?著急甚麼?已知叫存在,未知也叫存在,存在一詞還有甚麼意義?何必如此?這不是胡來麼?

“不存在”沒有甚麼不好,這是事物的原本狀態。“不存在”也並不武斷,因為它沒有証據 — “不存在”是無法証明的,也不必証明。它只是一種“等待存在的証明”的狀態,“等待存在的証明”是因為“未知”,而未知,是由於事實如此 — 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能説成已知,不能説成存在,否則“知”無意義,“存在”也無意義。

誰不是活在文字障中呢?

誰是呢?我以為,誰胡亂使用文字誰就活在文字障裡。我看不出如果我一個字一個字仔細想,好好使用,怎麼會落入文字障的陷阱?如果亂用也文字障,正確使用也文字障,文字障一詞即無意義,誰還在乎文字障不文字障?一個“規定”再怎麼嚴苛也得有讓人能遵循的可能,否則此規定若有實無,意義不大。

尊帖大有深意,可是過於空泛,模擬兩可之處讓人要不也模擬兩可地回答,要不就無所適從。這也是文字正常使用的表達方式之一,並無不可。但若要言之有物,“切中時弊”,須得更精凖、更具體、更有針對性些。最重要的,要能在邏輯上站的住腳。與邏輯無關的話語也只好無關乎邏輯 — 無所謂對錯。所謂“不能被 falsify 的話語也不可能為真”是也。

謝謝你的留言。確有用心,請再接再勵。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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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目之必要
2010/12/23 01:04
很少人真正瞭解“事實”與“真”的重要性。
臺灣這兩天最重大的新聞有三。
一是連勝文槍擊案警檢方的偵辦方向越來越詭異。不知背後有何種深不可測的政治力在做祟,整個社會一直被若有意似無意的神秘力量朝向“連案是誤殺”的方向誤導、洗腦、推進。本來嘛,蓄意就蓄意,誤殺就誤殺,關鍵不在那一種,問題出在為何不能實話實説,用証據來解釋事實,而以神秘放話的方式來左右輿論。放話的藏鏡人是誰?背後的動機是甚麼?在在顯示“事實”與“真”之未明,而社會大眾被驅趕到一個七上八下的不確定情境之中的窘態。
二是楊淑君的廣州亞運跆拳道賽事冤案。韓方立意無論如何就是要將楊淑君拉下來的態勢已極明顯,而且他們的努力已經完全成功。楊淑君偕同教練男友此次赴韓“申冤”受挫,更復“罪加一等”雙雙被禁,等同坐“跆拳賽監”的情況更令人髮指。“事實”與“真”蒙受無比的惡意扭曲與無情操弄。
三是桃園八德國中無法無天的校園霸凌案,從校長到警方到議會到教育局到教育部之無能、坐視、不理、束手無策,“事實”與“真”遭逢失職校長的掩蓋、粉飾、抹殺,導致無辜女學生被脫衣凌辱,噗上網供人恣意嘲笑,教職員工忍無可忍集體上訴要求將惡質校長撤職查辦的案件。八德國中號稱“品德桃花園”模範學校,事實與真象竟如此不堪、虛假、醜惡。又一次顯示“事實”與“真”之橫遭玩弄、踐踏、摧毀後的嚴重性。
此時此刻誰都別想來告訴我,ㄟ,真不好意思,不過...我不懂甚麼叫做事實,甚麼叫做真。後果會很嚴重。
做為一個知識分子,確實瞭解何謂事實,甚麼叫真,怎樣知道一件事物,如何分辨對錯、善惡、是非,運用智能去解決問題,以人本主義的精神為自己的良心定位,主動關懷弱勢群眾,主導正確價值觀的構建而非人云亦云、隨波逐流、見風轉舵...在在都是責無旁貸的嚴肅義務。
為一己之私而意圖扭曲“事實”與“真”的定義,並於行動上付諸實踐誤導群眾者...
下面的醜話我就不説了。

平埔佬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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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實』是否存在
2010/12/22 14:21
『是實』是被感知判定存在


與感應方式的『靈敏度設定』有關
因此『不存在』在科學上叫做『檢驗不到』
以負號『一』或『nil』表達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0-12-22 21:16 回覆:
事實,與科學感測儀器或其精確度無關,因為“事實”並非專屬於科學。法律上罰罪相當也追求事實,考古上年代確定也追求事實,醫學上疾病診斷也追求事實。人類社會的所有一切活動無不以事實為依據,只有宗教不是,所以宗教的通識是:你相信就對,別的甭説。
問題是:為甚麼?憑甚麼?
當然,對宗教提出此項質疑似乎有點白目。白目無妨,為甚麼不能問?
宗教,憑藉人類的欲望得以存活,大做“相信就對”的無本生意,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誰曰不宜?
白目就曰不宜。

銀正雄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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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理之辨
2010/12/22 13:13

衲兄談西方極樂世界,這大抵要從「事」和「理」來談。如依事而言,宇宙兄到底有無這座充滿黃金瑪瑙寶石的金光世界存在?以理而言,究竟這座世界的理論,是否合乎科學的實證?如是事實,怎麼讓人眼見為真?

這樣的疑問,不單說衲兄有之,當年佛陀的堂弟,以記憶第一而聞名的弟子阿難也有。在《維摩詰經》中,他就老實不客氣的當面質疑這位老哥。

「你說佛國如何如何好,可我看到的,都是五濁惡世中人民的哭泣和痛苦。」

佛陀回答,那是你以肉眼觀之,用肉眼是看不到的,要用「清淨心」。

這當然是一種譬喻,無非在講事、理兩邊的對立觀念,似有而實空,非一真法性。

所以,怎樣才能看到西方極樂世界?離一切相,就看得到。此即「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的本體之理。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0-12-22 20:52 回覆:
“佛陀回答,那是你以肉眼觀之,用肉眼是看不到的,要用「清淨心」。”
只是佛陀的説法,不是証明。即便貴如佛陀,他講的話如無証據仍屬非真,這是“真”字的定義。“真”的定義權不在佛陀或任何個人。佛陀如何用清淨心看見還是需要解釋、証明、實驗,話不能他説了算。事實不是這樣定義的。
“離一切相,就看得到”,仍屬隨便説説,毫無憑藉。
西方極樂世界是否事實?老哥,別墮入文字相,跟止善一樣一個簡單問題繞來繞去無法簡單回答。這是一個字或兩個字就可以回答的問題,不信你隨便問我任何問題看看,要是我無法以是或否回答,我一定有辦法証明邏輯上為何如此。

銀正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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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2010/12/22 12:10

1、得講準確,否則易生誤會,我看的是廣欽死後火化,稱之為荼毘的錄影帶。

2、我不是佛教徒,那是因為一般把佛教看成是類如基督或回教的宗教之故。其實,不是的,佛法只是在探討人生的學問,人生的哲學,幫助自己和別人開啟智慧,常保清淨心、平等心和覺悟心。這學問很大,沒摸到邊,不能稱之為佛教徒。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0-12-22 20:34 回覆:
好説,我也深喜佛法佛理,並略有涉獵。
只是我更喜歡追根究底。

銀正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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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答的原因
2010/12/22 11:35

1、有的根本不信,有的不知怎麼答。

2、真正去過的,就算回來了,告訴你那邊如何如何,你還是不會信。

3、我沒去過,所以我沒親眼見到是否有西方極樂世界這一事實。

4、但我早年,民國84年左右的光景,親眼觀賞過廣欽老和尚往生的錄影帶。看的時候是夜晚,看著看著,家中整間客廳逐漸飄起檀香的香氣。可我家附近沒小廟,冬天客廳的門窗又是關上的。那香氣哪來的?要知廣欽是參禪開悟,但行在彌陀的土城承天寺一代高僧。

5、廣欽是預知時至而圓寂,這種往生西方,有菩薩來迎的經驗,民初最有名的,還有一位寫《金剛經講義》的江味農居士。晚年他應邀外出演講佛法,講著講著,突然告訴台下的聽眾,「我的時間到了,佛菩薩來迎接我了,向諸位告辭。」說罷不久,就在椅上端坐往生了。

以上,你說非事實,可是在場目睹的人很多。要說是呢,還真是匪夷所思。

因此要證明,最好的辦法,就是拿自己做實驗。

參考喔。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0-12-22 21:26 回覆:
老銀,您誠實。
一、信不信不是問題。事實上存在,不信無用;事實上不存在,信也無用。“信”,是不必提的。“不知怎麼答”,就是“未知”了。未知,就是不存在,不存在就不是事實。
二、“真正去過的”有誰?我信不信不是問題,問題在如何証明。事實,不是靠“告訴”和“相信”的。
三、您沒去過,所以“沒親眼見到是否有西方極樂世界”,OK。“這一事實”則屬自相矛盾而且多餘。既沒去過,又未親眼見過,“這一事實”從何而來?甚麼事實?怎麼個實法?
四、我問的是西方極樂世界是否實質上存在,家裡香氣與此何關?
五、有人將死,貓狗都知,人自己知道似乎不怎麼樣。此與西方極樂世界無關。
看來您的回答是否定的囉?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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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別離題太遠。。。
2010/12/21 19:42
西方極樂世界是否事實?Whatever “事實” may be。
有誰能答?信佛的?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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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大腦想一想,怎樣才划得來
2010/12/21 18:54
我不知説過幾次了,楊淑君這回韓國“申訴之旅”最好別去。現在好啦,被韓國人欺負去韓國向韓國人申訴,判決下來罪加一等,禁賽三個月。
楊淑君最好從此退休,別再打拳了。臺灣所有學跆拳的應該一律停止,別再為人作嫁。在跆拳界的韓國霸凌現象消失以前,甚麼不好學偏要學跆拳呢?就算喜歡武術,國術不行嗎?
讓北韓折騰折騰南韓,讓北韓的超夯大娘女主播繼續嚇唬他們到打哆嗦,讓南韓總統出出洋相,就是別再打甚麼跆拳,一個勁拿自己的熱臉貼人家冷屁股,到頭來還吃一肚子悶虧,受一缸鳥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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