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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2 07:56:39瀏覽582|回應5|推薦2 | |
去年12月柯P接受新台灣訪問: 楊實秋:「「把所有議員的關說,議員關說天經地義,大家關說到底是為自己的利益,還是為公眾利益,完全要建檔。過去從來不敢,因為怕得罪議員。你只要把它建檔之後,任何議員,他可能要關說這個事情,他先要考慮,我是為了,將來公開之後,如果發生弊案,到底是我為自己的口袋,還是為了公眾利益,關說建檔,我認為是你所有議員,只要能夠做到這一塊,就像你政治獻金公開透明一樣,大家不會質疑你。你只要公開透明,我相信議員在你面前,也不敢囂張。」 柯文哲:「事實上,我已經採用你的方法,你知道那個統一窗口,就是要建立這個制度。」 「而且還有一點,調資料的,除了給議員之外,也會上網公開。哪個議員調了那些資料,就給他公開。這叫恐怖平衡。」 今年2月25日三立新聞台: http://youtu.be/VzOtMcmk30k?t=13s 很清楚誰被處分,這叫做責任政治。如果一件事情出錯,不曉得應該罵誰,這個就不是責任政治。 那現在有這些不合格的酒吧,存在十幾間,現在長官不高興了,誰要被抓出來處分? 平常里長奧,平常唧唧歪歪,那天真正發生火警就慘了。消防車就是進不去。 你現在就是說,這個就是不能停車,你說唧唧歪歪要來講,那不管是里長還是議員,你們給我簽切結書。 感想: 這就是我在《王金平撤銷黨籍與台灣民主政治發展》的看法: 要避免關說司法影響辦案,靠約束立法院長、約束立法委員,效果可能不大,人民還是希望民意代表能為他們反映一些冤屈。 而且有時可能真正有冤屈。 法律應該產生于特定國家的情理環境之中,這件事,在台灣的社會文化,恐怕不少人認為「關說著無罪」。 對關說的處理,應該是攤在陽光下。至少要有記錄。 何年何月立法委員某某某,打給檢察長某某某,爲了某件事。 這種記錄對有選民壓力的民意代表也是一件好事。他們對選民才有交代。應該公開或提供查詢。 這種記錄也可以保護檢察官。 -- 回頭《再談王金平的黨籍案》: 馬英九要鬥王金平,不是沒有道理。 參考:
整個事件,其實朱立倫說到了重點,這就是程序正義的問題。
馬英九開除王金平的理由太薄弱,處分太重。 不過整個事件,可以導向政黨政治的制度改革,朱立倫選擇不上訴,看來是想和稀泥。 比較起來,柯文哲比較高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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