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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0 14:41:44瀏覽941|回應2|推薦1 | |
其實蠻意外的,整個輿論一面倒向國民黨的政爭,而不是關說案本身。 王金平其實有兩個身份: 1. 立法院長 立法院長依照立法院組織法: 第3條(院長及副院長之產生) 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立法委員互選產生;其選舉辦法,另定之。 立法院院長應本公平中立原則,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 看來馬英九沒有剝奪王金平的立法院長的權力。 除非王金平自己辭職。 2. 立法委員 王金平是國民黨推薦的不分區立委。 根據台聯的經驗,台聯中執會通過撤銷立委林世嘉黨籍,林世嘉的不分區立委資格就被取消了。 看樣子馬英九要把王金平的立法院長的一職拿掉,必須要把他的立法委員的身份拿掉。 國民黨可以用考紀會來撤銷王金平黨籍。 不過這從過去的經驗來看似乎有點太重了。 如果王金平是一般的立法委員,牽涉到這樣的案子,不論國民黨或民進黨,都可以保一個關說的立法委員好久,最後可能一點事也沒有。 其他的區域立委任期中,除了被罷免,即使被判刑確定,就算入監服刑,立委仍不會被免職,仍然具有立委資格。 保一個黨員身份應該不難。 賴素如遭起訴後,都只有被國民黨停止黨權。 不過這是國民黨的家務事。 -- 關說案其實有兩個部份: 1. 王金平向法務部長以及高檢署檢察長關說 2. 法務部長及高檢署檢察長向承辦的檢察官關說 - 立法委員利用職權向行政部門施壓,我想所在多有,立委每天都在做。 行政院畢竟要靠立委來通過預算。預算權、質詢權,都是憲法賦予的職權。 立法委員為人民說話,其實符合民情。 對個案施壓,不是好的習慣,不是好的制度,不過請託的人民不見得能瞭解。 -- 不過今天是立法院長為立法委員關說,而且是向法務部長關說。 立法院長影響個案,用職權來影響行政部門的司法的運作。 這個可以解釋為一般立委的關說?還是只是關心嗎? 還是院與院之間的憲政運作的問題? 如果是從此行政院要處處看立法院的臉色來做每一件小事,這個就很嚴重。 -- 法務部長向檢察官關說,這個法務部長已經自己承認而請辭下臺了。這個第一步很重要。 不過這只是政治責任的問題嗎? 如果檢察官因為被關說而改變了是否上訴的決定,這應該是司法問題。 -- 不過我認為兩個關說案,都不該未審先判。 -- 王金平應該請辭院長,靜待調查。 這時如果台灣有健全的監察院制度,監察院就應該調查。 不然立法院就應該自清,自己調查。 如果是憲政問題,應該由大法官解釋。 如果是司法問題,應該由司法處理。不過立委有免責權,要有立法院決議 至於國民黨,如果因此而撤銷黨籍或開除黨籍。這會看起來比較像政爭。 -- 不過王金平沒有什麽條件政爭。 我的其他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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