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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是民主制度的重要機制
2013/10/04 14:17:47瀏覽396|回應3|推薦3

報載(紅字為感想)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主動召集朝野黨團幹部討論,建議可落實「委員會」實質審查、協商功能,提升議事效率。

王金平表示,協商時從來沒有拒絕過任何立委,也開放立委助理、黨團幕僚、立院幕僚參加,甚至邀請行政院副院長、秘書長參加,過程十分嚴謹,希望外界不要再誤會,有心人士也不要再誤導,不是密室協商,不要再誤解立法院。

誰參加不重要、人數多寡也不重要。關起門來,「見不得人」就是密室。

至於朝野協商日後是否要透明化?王金平質疑,協商有時很複雜,要達到完全透明、全程錄影、錄音行得通嗎?有時協商光是把人湊齊就很困難。

人湊不湊得齊和錄不錄影、錄不錄音,有什麽關係?

王金平指出,根據立院相關規定,朝野協商本來就不是他的事情,要照規定很簡單,以後所有議案,都要在各委員會議決,委員會無法處理交付協商的議案,也輪不到他管,在一個月協商期中,還是各委員會的朝野黨團要去協商,一個月期限到,就送院會照議事規則走,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協商不見得一定是在院會的層次,不過取捨之間的確常常會跨法案、跨委員會,應該還是以院際的協商為主。

王金平指出,過去協商讓需要表決的案子降到最少;若一切按照《立院職權行使法》執行,「協商不成就表決」,他反而落得輕鬆,但若議事效率變更糟,誰來負責?是國家之福嗎?執政黨之福嗎?

同意王金平的看法,協商是民主政治的一部份。

民主政治不應該只是比人頭。

王金平特別舉立院法案通過數目為例,指第一、二屆平均每年通過八十案,第三屆平均每年一百案,但第四屆協商制度運作後,平均每年通過六百四十三案,第七屆甚至通過九百多案,「議事效率比以前高太多了,不要拿少數沒通過的法案來大作文章。」

王金平在會中提出三項建議:

一、落實委員會主席進行協商,可有效提升委員會的專業化、功能化;

二、黨團請求院長主持協商,院長可視各黨團協商意願及議案重大急迫情形,再決定是否協商;

三、委員會未實質審查的議案,於院會二讀會審議處理時,各黨團可考量是否重付委員會審查。

王金平的看法合理。

--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要求落實朝野協商表決機制,協商期超過一個月,就應該要表決。王則質疑,「哪裡這麼簡單?議案那麼多,要表決哪一案?且若每一條都表決、發言,做得到嗎?

國民黨看來要用多數暴力,製造不安。

這不是台灣民主政治發展應該走的道路。

--

國民黨立委表示,未來國會制度若朝「委員會中心」改革,等於是將權力從院會下放到委員會,如此一來立委不能再包裹「不能處理、懶得處理」的議案交付協商,因此需要有認真經營委員會的決心。不過這會排擠區域立委經營地方的時間,談改革「很難」。

這個證實了王金平的說法的合理性。

立委不應該花太多的時間經營地方。

禮到人不一定要到。

地方黨部都沒人了嗎?

花太多時間經營地方的立委,應該要變成立法委員的負面形象。

這個有待人民的覺醒。

--

一位資深藍委說,過去王金平主持朝野協商就已很「中立」了,對執政黨的法案「毫不偏袒」;他說,王是國民黨推選出的國會龍頭,卻對重大法案掣肘,不讓法案訴諸表決,也不處理在野鬧場,現在說要國會改革,有撇清責任意味。

國會龍頭而有通過法案的責任是錯誤觀念。

院長要主持會議,主持會議立場應該中立。

評估院長的績效應該是議事效率,以及議事是否公正,是否順利,不是是否完成執政黨交代的任務。

--

另位資深藍委認同王金平回復朝野協商「錄音、錄影」的作法,但他也表示,這只是回歸法律規定,就算協商公開透明,暗盤交易仍會在「錄不到」之處發生。

的確,不過王金平似乎不想開放錄音、錄影。

--

民進黨團提出四大主張,包括

  • 國會議長中立化
  • 調查權法制化
  • 議事運作透明化
  • 議案審議優質化

一、三、四和國會改革有關,完全贊成。二是什麽?

民進黨反對提高黨團設立門檻,更不接受藍營把議事杯葛策略形容成國會暴力。

同意民進黨看法。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議案協商時,由秘書長派員支援,全程錄影、錄音、記錄,併同協商結論,刊登公報。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議案自交黨團協商超過1個月無法達成共識者,由院會定期處理。

國會應該尊重、遵守國會內規。

--

不過,這些都是表面的改革。

柯建銘不下臺,台灣只會向下沉淪。

柯建銘不下臺 台灣永無寧日

柯建銘還在,這些改革,沒有意義。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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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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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比歐(沈兩津)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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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1 09:26

版主的話:「
地方黨部都沒人了嗎?

花太多時間經營地方的立委,應該要變成立法委員的負面形象。」

感想:
洪秀柱黨主席 既然說要“用壯育青”,就該 找Lubio
進 地方黨部 啊!

-

引用
105.04.10 超級紅人榜 白明光─阿嬤的話 (原唱:蕭煌奇)

留言↓
「劉忠新1 週前
聽見純真的情感背後有著一段動人的故事」

台壽併入中信金存續問題 許舒博:就像和親,可以冠夫姓


We are at war and we will win it.

陸比歐(沈兩津)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4/20 09:24

昔日新聞:

「台南市長許添財大樁腳、台南縣 溪北
後援會總會長廖文振放出 ... 」


註:北門郡、新營郡、曾文郡(溪北)

引用 北門永隆宮 神蹟:
「某年北門耆老數人得到溫府千歲託夢與
屢顯神蹟,溫府千歲已經在福洲選好木材
,請福州木材商人,某日放水流,溫府千歲
指示北門庄民到北門海邊將此木頭運回,數
日後,真的木頭 順流 飄到北門外海 ...」

(註:當時那個 木材商人,曾一度 想偷工減料
,卻 瞞不過 溫府千歲。最後 補足 木材數量)

-

材順安: Lubio 飾

許詩慧 My Way + 材“順安”陸比歐GiyefengTan- 安靜 Quietness

朱立◎ 這樣子 過河拆橋,下場當然 很慘。

=

王金平院長 在 黨籍官司 能逃過一劫,就是因為聽了
材順安的 建議,暫時到 馬來西亞 避風頭啊!

馬 鍘 許舒博、王金平 都失敗,這是因為 兩人背後
有「王牌大“”師」Lubio 加持 啊!
(武學:[白色力量]白馬三唱、斬龍七段律)


We are at war and we will win it.

lunchbox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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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9 10:21
民主本來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所以多數決是天公地道,何來多數暴力。王在位的立院,只要少數人堅持反對的,就一直要協商到不反對(不出席),才能表決,這樣選民選了民意代表,又是多數,多數人的意志反而一定要少數人覺得尚可接受才能過關,多數決變全數決,這完全違背民主。在歐美各國都是運用議事規則,例如少數派的民代可以利用冗長發言,拖延立法的時間,像美國那位連續發言22小時的參議員,台灣有協商1個月的制度,人家還要忍住不上廁所22小時,台灣立委少數舉手反對就能1個月,台灣已經過度尊重少數。個人認為王金平不下台,台灣的民主已經被卡住了。我相信如果2016綠成為多數黨,只要藍委敢拿大鎖去鎖門,一定會被警察抬走,到時綠委又說這才是民主,多數決定,難道要讓少數決定。
台灣政經索隱(DylanW) 於 2014-11-10 10:00 回覆:
多數暴力指的不是暴力,是強行表決。

台灣政經索隱(DylanW) 於 2014-11-10 10:04 回覆:
多數決不是總是天公地道。這才是問題的核心。

有許多議題,涉及生命、財產權,不適合多數決。

台灣是小國,可以透過溝通協調解決的事,應該避免多數決。


台灣政經索隱(DylanW) 於 2014-11-10 10:07 回覆:
服貿、貨貿議題,很明顯的,就是犧牲一部分人,讓整體利益極大化。

國內應該怎麼喬,就是個政治問題。

不該用多數決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