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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6 00:08:40瀏覽420|回應0|推薦1 | |
羅智強說,他支持拆除蔣介石銅像,「甚至想潑漆、砍頭也可以」,但是,在拆、在潑、在砍之前,都先向蔣介石説3聲謝謝,謝謝他保衛台灣、建設台灣、普及台灣的教育。 這種文章包括我自己的在內,在2010年和2020年發,沒什麼不同,可以算是廢文。 不過今年有兩個新聞,值得注意: 其一:2020年3月25日 自由台灣黨創黨主席蔡丁貴兩度未經申請率眾至基隆火車站前,號召群眾拆除蔣介石銅像,經警命令不肯解散。一審判蔡丁貴拘役50日,高院今天維持一審刑度,另宣告緩刑2年確定。 一審基隆地方法院依集會遊行法的首謀不遵令解散罪、侮辱公務員罪,判處蔡丁貴拘役50日。案經蔡丁貴否認犯罪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認為,蔡丁貴所為已侵害交通及社會秩序,耗費相當警力與社會資源,一審判處拘役50日並無不當,但考量蔡丁貴始終意在表達個人理念及訴求,監督政治人物履行選舉政見,經此偵審程序及科刑後,當知所警惕,因此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本案不得上訴而確定。 其二:2020年2月15日 台北市陽明山花鐘附近的蔣介石銅像,2017年4月間遭主張轉型正義的獨派人士破壞、鋸斷頭部。北市府提告求償,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判決出爐,犯案的郭姓男子須賠償5萬5千元。 北市府向郭男提告,起先求償修復費用9萬7650元,而後才縮減改為6萬元。但郭男主張,北市府只是該銅像管理人,並非所有人,但遭到高院反駁。郭男也對北市府求償的金額表示不滿,舉八田與一銅像修復費用僅2萬餘元為例,認為高於行情。 但高院認為,「八田與一」銅像與蔣介石銅像的大小型態不同,且兩地物價水準不同,台南市修復費用較北市的修復費低,「乃眾所周知」,判郭男應賠償5萬5千元,全案確定。 我的感想: 這種「向蔣介石銅像潑漆」的行為是侵犯他人財務,侵犯他人的信仰,是危害社會秩序,跟對蔣介石的所作所為的認知,沒什麼關係。 不過我覺得國民黨的榮譽黨主席自己羞辱了自己的國民黨總裁,台灣人可以對蔣介石說謝謝,身為革命實踐研究院院長,是不是也該自己檢討一下? 你自己不檢討,你自己國民黨對蔣介石的歷史定位潑漆,要想說服台灣人,不太容易。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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