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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2 16:14:16瀏覽3194|回應10|推薦118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白話解說》第五至第八分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報恩佛網》譯述 併參《佛學常見詞彙》增修版: [本文]: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佛說:「須菩提!你認為普通修行的人,能看見如來的形體嗎?」 須菩提回答說:「世尊!不能見到如來的形體。原因是師父如來您所說的形體,並非形體,是法相,所以不能看見。」 佛又告訴須菩提說:「不但我的形相是這樣的,凡世間所有的相,都是虛無不實的。若是識破了諸相都是虛空的道理,就可以見如來的法相了。」 一、身相: 身相,猶言色身之形體相貌。引《佛學常見詞彙》~身相:「眾生四大假合的色身幻相。」 引《唯識名詞白話新解》~色身:「指有形質的身體,即是肉身。反之,無形者稱為法身,或智身。故具足三十二相之佛,係為有形的生身而言。見《大乘義章》卷十九。」 二、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謂凡是所有任何形相,都是虛幻不實的;若能勘破諸相俱空,即能親炙如來法相,得證如來智慧。《淨空法師法語》:「一切相,當體即空,它無有自性。無自性,相即非相。」 引述《聖嚴法師教默照禪》:「凡是所有一切的相,都要將它當成是虛妄的,只要不去執著它,就會產生智慧。《六祖壇經》講的無相,是說一切相都是虛妄相,不是真實相。現象雖然有,但那只是幻境、幻象,是因緣有而自性空,只因為因緣的湊合而有了現象;如果另外的因緣產生,現在的現象就會改變,形成另一種現象,所以稱它為虛妄相。」 [本文]: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網路分享〉 = = = = = = 須菩提向如來佛稟告說:「世尊!您所說的不住相布施,以及所謂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這種無相真空的妙理,一般眾生聽了能瞭解相信嗎?」 如來佛聽了就告訴須菩提說:「你不能這樣說。我說的法,雖是深妙,難道都沒有相信的人嗎?不但現在有人相信,將來也是會有的。就是到我死後,後五百歲,有持守戒律廣修福田的人,看到此經中的一章一句,自能信以為真。也就可以知道這種人善根深厚,不僅是一二三四五佛所種的善根,乃是從無量佛所種得來的善根。這種人看到此經的一章一句,而能心淨不亂,心信不疑。須菩提!我確可以洞悉此種淨信眾生是通佛性的,是可以得到如十方虛空漫無天際的無量福德。為什麼呢?因為這些眾生善根純熟,已悟得真空無相的道理,已離開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並且無法相,也無非法相。這又為什麼呢?如果這些眾生,若心有所取相,即著了我人眾生壽者四相;若執著此經章句,也是著了我人眾生壽者四相。若心執偏空,就是固執人死身心皆斷滅,歸於空無的一個錯誤的斷見,也與著四相無異。所以於法相實不應執有也不應執無,才得以悟入性空,自然離法。就因為這個道理,所以我常告訴你們這些比丘,對於我所說的一切法,只是要你們假借此法而離相見性;假借此法使你們度脫生死的苦海。如果你們見了自己的本性,證了涅槃之樂時,就可以捨去此法。就好比編竹筏,渡人過河,到了彼岸就不須要再用筏了。似此佛的正法尚且要捨去,何況不是佛法的世間文詞,又為什麼堅持不捨呢?」 一、如是言說章句: 謂佛所說「不住相布施」、「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等無相真空妙理。 住相,四相〈生相、住相、異相、滅相。〉之一。不住相布施,即不執著由無而有又有所窮盡這個相來作布施。 《佛學常用詞彙》:「四相,指生相、住相、異相、滅相。生相即由無而有;住相即成長之形;異相即衰老變壞;滅相即最終滅亡。此生住異滅四相,遷流不息,此滅彼生,此生彼滅。」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其中,生、住、異三者為『有』,同屬現在;滅為『無』,則屬過去。就一期分位而言,初有稱為生;後無稱為滅;已生而相似相續,稱為住;住之相續轉變,稱為異。又無論剎那或一期,皆以前三相為現在,滅相為過去。」 二、生實信不: 生,泛指一般眾生。實信不,謂能真正相信了解以上佛所說這些無相真空妙理嗎? 三、筏喻: 引《佛學大辭典》:「佛之教法如筏,渡河既了,則筏當舍;到涅槃之岸,則正法尚當舍。因之一切所說之法,名為筏喻之法。示不執著于法也。」 又引《星雲說偈~筏喻》:「眾生在茫茫的生死大海中,要如何從苦到樂,從假到真,從迷到悟?佛陀給了我們一艘可以渡到對岸的船筏,當船筏已到對岸,就應該將船筏捨棄。」又:「『法尚應捨,何況非法?』,真理、佛法,已經讓我們覺悟了,就沒有必要再執著不捨。」 [本文]: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佛說:「須菩提!你認為我已得無上正等正覺的菩提嗎?你認為我有說一定之法嗎?」 須菩提回答說:「就我所知道了解佛您所說的意思,沒有一定的法。而無上正等正覺的菩提,也沒有一定的法可說。同時,也沒有定法讓如來可說的。為什麼呢?因為您所說的法,是無上菩提之法,可以心悟,而不可以色相取;只可意會,不可以言說;是非法,又是非非法。就是因為這個緣故,不但我師父如來以外,就是一切賢聖,皆用這個無為法自修。只是隨各人所修的程度不同,而所得證悟就有差別。」 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簡稱「三菩提」。華譯「正等覺」或「正等正覺」,即「無上正等正覺」之義。三菩提謂「真性菩提、實智菩提及方便菩提」。 引《維基百科》~「無上正等正覺」條目:「無上正等正覺是指佛教修行上之最高覺悟、最高感受境界。漢譯『無上正等正覺』..... 若依據梵語的諧音直譯則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或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又同條目:「即『至高無上的平等覺悟之心』,也就是『成佛』,其中『阿』即『無、沒有、無盡、無量』的意思,而『耨多羅』則為『更高、更上』的意思,『三』為『完全,合一』的意思,『藐」則為『轉向,彎曲』,即『寰宇』之意。.....『菩提』則是『覺知、感覺、感受、道統、智慧』。舊譯是『無上正遍知』或『無上正道』。」 《摩訶般若波羅密多心經》:「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 二、非法、非非法: 「非法」者,非有法也;「非非法」者,非空法也。不是佛法中的法相,也不是生活中的法相。無定法可說,所有法都不能說,都需自悟。都只是方便說,過後即可放掉。 聖嚴法師《金剛經講記》:「『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法→非法→非非法(無相即實相):凡夫取法,執著一切現象是真實有,不僅自己煩惱,也會為他人帶來煩惱;可是取非法,執著於空也不對,因為執著於空就是消極、逃避,這種人不會積極地從事於修行、度眾生。所以『不應取法」,也『不應取非法』,這才是真正的般若精神。」 又,星雲法師《真理的價值~迷悟之間》別義:「宇宙萬有,大如三千世界,小如芥子微塵,佛教皆名之為『法』。其中,有益於人者,稱為『正法』;無益於人者,稱為『非法』。」 放下吧!〈臉書分享〉 = = = = = = [本文]: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佛說:「須菩提!如果有人以充滿了大千世界的金銀七寶來行布施,你認為這個人所得的福德難道不多嗎?」 須菩提回答說:「世尊!當然是很多。為什麼呢?因為這種福德,是有相的布施,畢竟還是無福德性。然以人世報施的福德而言,所以您說這個人所得的福德多。」如來佛又說:「如果有人,受持此般若經,甚而只要為人演說此經其中的四句偈、四句等,那麼他所得到的福德,比前面說的用大千世界的七寶施福所得福德更多。為什麼呢?須菩提!因為一切諸佛,及成佛的無上正等正覺菩提法,皆從此經緣生的。所以才說般若是諸佛之母。須菩提!但要注意般若並非佛法。意思就是本來就沒有佛法可言,不過藉之以開悟眾生,替它取名為佛法而已。所以所謂的佛法,就不是佛法。」 一、七寶: 七種供修行之寶物或聖物。佛家七寶名目,諸經說法各異。《般若經》所提七寶,指金、銀、琉璃、硨磲、瑪瑙、琥珀、珊瑚。 引《維基百科》~「七寶」條目:「七寶指人間最寶貴的七種寶物,不同佛經對其內容說法不同.金、銀、琉璃、硨磲、瑪瑙是公認的,其他二寶有說是琥珀、珊瑚,有的說是珍珠、玫瑰,還有說是玻璃、赤珠的。」 《法華經。受記品》:「諸佛滅後,各起塔廟高千由旬,縱廣正等五百由旬。皆以金、銀、琉璃、硨磲、瑪瑙、真珠、玫瑰,七寶合成,眾華瓔珞,塗香、末香、燒香,繒蓋幢幡,供養塔廟。」 《阿彌陀經》:「又舍利弗。極樂國土,有七寶池,八功德水,充滿其中,池底純以金沙布地。四邊階道,金銀、琉璃、玻璃合成。上有樓閣,亦以金銀、琉璃、玻璃、硨磲、赤珠、瑪瑙而嚴飾之。」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十三:「周遍觀察見此大城。眾寶嚴飾。以金銀瑠璃。玻瓈赤珠。硨磲碼碯七寶所成。七重寶塹周匝圍遶。」 《中阿含經》卷十一:「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轉輪王出於世時,當知便有七寶出世。云何為七?輪寶、象寶、馬寶、珠寶、女寶、居士寶、主兵臣寶,是謂為七。」 二、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謂佛所說一切正等覺法,皆是方便說法。目的在求覺悟〈開悟眾生〉,不執著於佛法文字解說,故不可以說佛所說的就是佛法之本來面目〈真諦〉。 引述日慧長老《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箋註》:「說正等覺法是佛法,其實並不就是佛法,因為第一義中無佛、無佛法。故所謂佛法,祇不過在世俗諦中順假名言說而已。」 引錄悟多覺《淺談金剛經》云:「為何說佛法非法?這是回到佛法本原空處,緣起性空的道理,哪裏還有佛法呢?再回想上文第六品如筏喻者,苦口婆心,囑咐不執取佛法,這裏除解釋了佛法非法,很明顯再囑非法不應執取,唸阿彌陀佛也勿執取。這是貫串一個思想,離相,無住。」 又《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分段注解》:「佛又恐人執著有法,隨又掃去曰:即非佛法。蓋所謂佛法者,不過藉以開悟眾生耳。六祖曰:佛者覺也,法者悟也,若不覺不悟,而外求他法,即非佛法。」 省思:佛法教人「悟得」人生正道,不是教人「懂得」經文妙義;故曰「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是謂佛法。」經文中多見「所謂~,即非~,是謂~。」字句,闡釋「佛法非法」之真諦殊途同歸。 笑;打招呼 ^o^;( *^_^* ) [註]: 若遇程式無法運用 HTML 編輯文字及貼圖功能時,可在純文字環境下以網路表情符號簡單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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