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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三命消長《23》
2010/06/11 19:21:25瀏覽282|回應0|推薦0

  ● 止宿命,了陰命,長天命。

  ● 天命講讓,宿命講貪,陰命講爭。

  ● 止宿命則天命長,陰命消;不止宿命而任意行事的,則為賤人;不消陰命而任意行事的,則為惡人。

  ● 道德是自古及今的達道,但是後來愈流愈下,竟落到水底下去了,水就是財,今人晝夜奔忙,只是為財,把道和良心都掉在水裏了。

  ● 以天命為主的,雖然事壞了,終久也必好;以宿命為主的,雖然好了,終久也必壞;以陰命為主的,雖然事成了,但如同倒在門外的灰,很快就被風吹散了。

  ● 貴人侮辱愚人,將來貴人必要反倒賤了。富人苛苦窮人,將來富人必要窮了。

  ● 脾氣就是陰命,心理和知識都是宿命,義氣就是天命。先把這三界分清,然後再推轉五行。

  ● 饑荒是陰命,財產是宿命,樂善好施為天命。

  ● 性歸命,是看歸的哪個命,歸陰命是壞的,歸宿命是假的,歸天命是真的。

  ● 有大容量,天命才能永久。以公款(包括善款)濟一己之私是德中之賊,德中之賊罪更大。

  ● 富貴的人都被物欺住了。不受魔不成佛,不受苦不享福,不受罪不出貴,所以道都是從反面成的。

  ● 眾人不服,就把天命丟了。得著命的准樂。

  ● 私用公款和善款留給兒孫,等於給兒孫喝毒藥酒一樣。

  ● 貪就是苦,爭就是罪,攪就是孽。

  ● 命者名也,有什麼名分,就行什麼道,讓眾人佩服了,就是長天命。

  ● 會當人的聚萬靈,不會當人的散萬靈。

  ● 不能立身,焉能立命,不能立命,焉能立德。

  ● 必得先由命上做過去,然後再知性,性才能永久不迷。從前知性的很多,都沒能久存,都是這個理啊。

  ● 命是得根根紮住,然後性才能聚,才能靈。

  ● 命在上的,德在下,能托起愚人才有德。

  

  前文說,性、心、身是三界的體,天理、道理、情理是三界的用。那麼天命、宿命、陰命便是反映了三界行為所形成的生命性質、質量與價值了。所以三命正是性、心、身的三個側面。鳳儀先生說:『性與天命合,心與宿命合,身與陰命合。』凡符合道德原則、有利大眾的心理行為均屬天命;財產、技藝、才能、學識等為宿命;恨怨惱怒,損人利己,違法犯罪的思想行為,都屬陰命。(此處所說的天命、宿命、陰命均斌予新的涵義。如宿命一詞有別於『宿命論)的宿命)世間紛紜複雜的現象與事物,變化多端的思想與行為,用什麼來衡量其陰陽消長、善惡真假呢?天命、宿命、陰命,便是其最好的識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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